elcel2003带公式的固定资产账簿,要本年合计、累计的计算公式,谢谢!我的邮箱

2015年重点税源报表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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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财务信息采集表工业企业统计核算单位可按照上报国家统计局的口径填写。
(二)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判断总体情况4.您对本企业当前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5.您对本企业下期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6.您对本企业全年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7.下期营业收入预计比本期增加或减少8.下。
  ●2015年要求企业上报的共分有6种报表,分别为:  企业财务信息采采集表………………………………2  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表…………………………6  企业财务信息表,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10  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信息表(仅房地产企业)……20  2015年企业调查问卷…………………………………25  ●计量和金额单位:   除“税率”指标为“百分数”,“平均职工人数”指标为“人”和“面积”指标为平方米外,各项指标的计量单位均按标明的计量单位填写。  ●小数位数  金额单位按万元后保留两位小数;各项指标一律不书写千分号。  ●填报的各项指标均为本企业实际情况,不得将控股企业数据纳入本表的范围内。   一、企业财务信息采集表  工业企业统计核算单位可按照上报国家统计局的口径填写。  1.工业总产值:  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的总价值量。它反映工业企业该时期工业生产活动的总规模和总水平。由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按照报国家统计局的口径填写 (本指标为按季填报累计数) 。  2.工业增加值:  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本指标为按季填报累计数)。未填列做公式计算。  3.本年新增固定资产(净值):  指本年累计新增的固定资产净值,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合并填写。  4.平均职工人数:(必填)(单位:人)  填写本企业截止本季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独立核算企业填报。公式[(年初职工人数+期末职工人数)/2]取整,本指标不得为空。  5.本年累计为职工支付的薪酬(含社保基金):(必填)  填写与本企业职工人数同口径的本年度累计薪酬总额。是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工资及其计提的各种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应付职工薪酬”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本指标口径分析填列。主要包括三种形式:一是货币性收入,包括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二是实物收入,包括企业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质产品和服务;三是企业为劳动者支付的社会保险,具体包括企业为劳动者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待业、退休、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为职工支付的薪酬=工资+福利+奖金+津贴+为职工缴纳的社保基金+医疗补贴+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交通补助等。  6.其中: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必填)  指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中的工资、福利、奖金和津贴等。(审核28<=27)  7.本年累计计提折旧:(必填)  指本年固定资产实际累计计提的折旧。本指标应根据“累计折旧”科目本年累计发生额填写。  8.自用房产原值:  指列入企业固定资产账户中的非经营性房产的原值。根据房产税申报表“房产原值”指标合计数填报。  9.计税自用房产余值:  指按税法规定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相应比例的损耗价值之后的余额。根据房产税申报表“计税余值”指标合计填报。  10.房产租金收入:  指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根据房产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11.土地面积合计(平方米):  指纳税人实际占有的土地面积。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本期实际占地面积”指标合计数填报。或根据申报表“应税金额或数量”指标合计数据填报。  12.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  指纳税人实际占有的须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土地面积。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应税占地面积”指标合计数填报。或根据申报表“计税金额或数量”指标合计数填报。  13.电力消费量(万千瓦时):  填写企业本期用于生产经营的实际耗电量(万千瓦时),本指标工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填报。  14.煤炭消费量(吨):  指本期用于生产经营的实际耗煤量(吨),由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消耗情况填报。  15.油消费量(汽、煤、柴、燃料等)(吨):  指本期用于生产经营的实际耗油量(填报单位:吨),由工业、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填报,主要包括汽油、煤油、柴油和燃料油。  16.水资源消费量(吨):  指本期用于生产经营的实际耗水量(吨),由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住宿餐饮业等相关行业填报。水力发电、循环用水均不需要填列。  17.土地购置面积(平方米):  土地购置面积是指年内通过各种方式(划拨方式除外)从政府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18.土地购置成交金额:  土地购置成交金额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19.本期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一国居民将自己的财产,主要指无形财产(我对外所签协定中也有包括有形财产的情况),如专利、专有技术、商标、版权等(或机器设备等)特许给对方使用而收取的使用费。本指标填报本企业本期实际对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金额可用负数填报。  20.其中:对境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本指标指本企业本期实际对境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金额,可根据《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开具税务凭证申请表》相关指标填写。  21.本期支付的股息、利息和红利:  本指标指本企业本期对外支付的股息、利息和红利金额。  22.其中:对境外支付的股息、利息和红利:  本指标指本企业本期对境外支付的股息、利息和红利金额。可根据《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开具税务凭证申请表》相关指标填写。  23.本期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  企业研发费用,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本指标填写本企业本期发生的研究和发展各项费用,具体指标口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的“研究发费用合计”指标填写。  24.本期发生的对境外投资额:  指本期实际发生的对境外投资总金额。  二、主要产品信息(工业企业填写)  ●《主要产品月报表》是记录和反映主要产品(服务)产、销、存和相关税收情况的报表,此表放在《企业财务信息采集表》的下部。  ●企业有涉及“产品编码”中的产品(服务)填写本表,如产品编码中没有的产品可以不填报本表(重要强调:煤炭、钢铁、汽车、卷烟、酒、植物油、糖、汽煤柴等油、化肥、农药、水泥、玻璃、有色、原矿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物资必须填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相关服务业产品如没有产、销、存指标,可以只填报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利润和直接材料等指标)。  ●企业按软件系统设置的“产品编码”选择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目进行填报。企业生产的产品较多,一行表格填写不完的,可以继续选择产品编码按顺序填写。一户企业相同产品,必须合并在一起填入相应的产品代码的行列内,表中不能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的产品代码的产品。  ●企业自产自用的产品不必填报,仅填报最终产品的有关数据,企业外购产品并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应填在生产类产品内,应选择批发或者零售相应产品进行填写。  ●计量单位:企业选择代码后计算机自动生成,如果系统未标识计量单位,企业必须填报本企业核算时使用的计量单位。企业填报数据时要特别注意计量单位,要严格按照产品标明的计量单位填写产品产量的数据,防止出现数量级错误(如:吨和万吨,米和万米等),第三产业如果没有计量单位的,可以不选择填报计量单位指标。  ●金额单位:万元(价格单位:元)。  ●本表由企业首次填报相关产品(服务)时选择填列产品(服务)代码,以后时期由系统自动带出产品名称和期初库存数据。选择产品代码时必须选择至最细产品项目。其他当期数据由企业按月填报,累计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  ●本表所列指标说明序号均按该指标在软件中的实际的列号表示,其中:3-30列指标单列均为本年数,双数列均为上年同期数。  ●煤炭折合成标准煤填写,其他产品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指标的要求进行填报。  各项指标口径说明如下:  1.产品名称:  指企业所生产、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名称,根据软件任务的产品编码选择填写。  2.计量单位:  指软件任务规定填报产品的数量单位。软件任务自动设定计量单位,没有计量单位的,由企业填报本企业核算的计量单位,第三产业企业可以不填报计量单位。  3、4. 期初产品库存量:  指本年和上年同期月初产成品的库存数量。  5、6.产品产量(购进量):  指企业本年和上年同期当月生产的产品数量,对于主要产品表所列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应填写本年度生产或销售的矿产品原矿数量,精矿数量换算原矿数量时,可按选矿比加损失率换算。  7、8. 产品销量:(审核[7≤3+5] [8≤4+6])  指企业本期内实际销售货物的数量,包括视同销售货物的数量,对于主要产品表所列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应填写本年度生产或销售的矿产品原矿数量,精矿数量换算原矿数量时,可按选矿比加损失率换算。  9、10. 产品销售价格:(〔9=13/7〕〔10=14/8〕)  指企业本期内实际销售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公式:产品销售价格=销售收入/产品销量)。如因出口等原因造成销售价格不能通过审核公式,请写填报说明。  11、12. 出口产品销量:(审核[11≤7、12≤8])  指企业本期内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对于主要产品表所列征收资源税的矿产品,应填写本期生产或销售的矿产品原矿数量,精矿数量换算原矿数量时,可按选矿比加损失率换算。  13、14. 销售收入:(必填)  指本期该产品的销售收入。  15、16.产品销售利润:(必填)  指企业销售该产品或提供该劳务的收入扣除其成本、税金后的利润,即某产品的毛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税金及附加)。  17、18.直接材料:  企业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的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各种材料的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等。根据企业成本核算数据分析填报。  19、20.直接人工:  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人工成本。按企业成本核算数据分析填报。  21、22.制造费用:  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间接成本。根据企业成本核算数据分析填报。  23、24.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审核:[ 23≤税收月报表D39] [ 24≤税收月报表F39])  填报所选产品的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  ●应纳消费税额:(审核[ 25+27≤税收月报表D45] [ 26+28≤税收月报表F45])  填报所选产品的从量和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如果该产品有两种计征方式的要分别填写。  25、26.从价计征税额:(审核:[ 25≤税收月报表D41] [26≤税收月报表F41])  填报所选产品按照销售收入计征的应纳的消费税,等于该产品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消费税适用税率。  27、28. 从量计征税额:(审核:[ 27≤税收月报表D40] [28≤税收月报表F40])  填报所选产品按照产品销售数量计征的应纳的消费税,等于单位税额×产品销售量。  29、30.应纳资源税:(审核:[ 29≤税收月报表D81] [30≤税收月报表F81])  填报所选产品应纳的资源税。  三、企业财务信息表  ●《企业财务信息表》,本表反映的是本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情况,企业填报时,除投资收益等个别指标外,不得将控股、投资、下属企业的财务信息合并到本表内。本表分利润表、附列的统计资料和资产负债表三部分。本表按照新会计制度制定,实行新会计制度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实行其他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本表填报说明的要求填报相关指标。如果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为行业会计制度,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由企业根据本表设置的指标口径计算得出。  (一)利润表指标  利润表:  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利润(或亏损)实现情况的报表。金融业企业可以根据本行业实际情况仅填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但如果金融业企业将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关费用与营业成本分开计算的,则需要填写全部指标。  本表应严格按照企业核算的利润表的相关项目,按季填写截止报告期的年度累计数。  各项指标填报口径说明如下:  1.营业收入:  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反映企业在报告期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写。  3.其他业务收入:  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实行新、旧会计准则的企业在填报本指标时,均根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填写。  4.营业成本:  指企业所销售商品或者所提供劳务的成本。营业成本应当与所销售商品或者所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收入进行配比。营业成本又分为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本项目应为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之和。  5.主营业务成本:  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反映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未结转的土地成本、未结转的开发成本列入本项目。  6.其他业务成本:  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包括:销售材料成本,出租固定资产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摊销额,出租包装物成本或摊销额。实行新、旧会计准则的企业均根据“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写。  7.营业税金及附加:  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本期发生额填写。  8.销售费用:  根据企业的“销售费用”科目填写。  9.管理费用:  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写。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进入本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计入开发间接费用,不得计入本科目。  10.财务费用:  反映企业经营过程中,为进行资金筹集等理财活动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科目核算)。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写。  11.资产减值损失:  是指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不用填写。  1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指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指标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写,如为净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写。就证券公司而言,“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形成的利得,如自营证券的浮盈;所创设认沽权证等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利得。  13.投资收益:   指企业在一定的会计期间以各种方式投资所取得的回报。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所分得的股利和收到的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在或到期前转让债权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等。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写。  14.营业利润:  计算公式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  15.营业外收入:  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本项目应根据 “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旧会计制度的企业应根据“营业外收入”和“补贴收入”的合计数填写。  16.其中:补贴收入:  实行旧的会计准则的企业反映企业取得的各种补贴收入以及退回的增值税等。本项目应根据“补贴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写。实行新的会计准则的企业不需要填写本指标。  17.营业外支出:  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填写。  18.利润总额:  计算公式(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计算20=16+17-19)。  19.所得税费用:  反映企业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0.净利润:  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计算公式(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二)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各项指标的填报要求如下:  ●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金额填写。  ●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写方法如下:  1.资产总计:  反映企业实际拥有或者控制的,并预期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各项资产合计数。由企业根据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栏填写。  2.其中:流动资产合计:  反映企业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1个营业周期内转化为现金或被销售、耗用的资产合计数。  3.货币资金:  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本项目分“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4.交易性金融资产:  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不需要填写本指标。  5.应收票据:  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应根据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项目金额填写。  6.应收账款:  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写。  7.预付账款:  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等。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企业可根据资产负债表“预付账款”项目金额填写。  8.其他应收款:  反映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等。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的金额填写。  9.存货:  反映企业期末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 “物资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分期收款发出而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写。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写。  10.其中:原材料:  反映企业期末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应按加减材料成本差异后的金额填写。企业应根据“原材料”科目期末余额填写,未核算原材料科目的,可以不填写本指标。  11.库存商品:  反映企业期末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企业,应按加减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写。企业应根据“库存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填写,未核算库存商品科目的,可以不填写本指标。  12.非流动资产合计:  本指标由系统自动计算产生。反映企业非流动资产的情况,金融业企业根据“长期资产合计”科目填写。  13.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资产负债表“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科目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不需填写。  14.投资性房地产:  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则根据资产负债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不需要填写。  15.长期股权投资:  反映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余额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长期投资”科目余额填写。  16.固定资产(净值):  指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的固定资产净值。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应等于“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的差。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科目填写。  17.在建工程:  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填写。  18.负债合计:  反映企业实际负担的,并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有义务。本指标根据资产负债表“负债合计”项目填写。  19.其中:流动负债合计:  反映企业必须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1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流动负债合计数,根据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合计”项目填写。  20.其中:交易性金融负债:  由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填写。本指标根据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填写。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不需要填写。  21.应付票据:  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科目填写。  22.应付账款:  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本指标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科目填写。  23.预收账款:  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是在企业销售交易成立以前,预先收取的部分货款。  本项目应根据“预收款项”科目所属各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写。如“预收款项”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收账款”项目内填写;如 “应收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本指标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填写。  24.其他应付款:  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填写。    25.非流动性负债合计:  其中:实行旧会计准则的企业反映企业须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1个营业周期以上偿还的长期负债合计数。实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则反映“非流动性负债”科目金额。  26.长期借款:  反映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本指标根据资产负债表“长期借款”科目填列。  27.股东权益合计:  是指企业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本项目应等于“资产合计”减去“负债合计”的差。  28.实收资本(或股本):  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本项目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写。  29.资本公积:  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写。  30.未分配利润:  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填写。  四、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信息表  ●本表反映的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营与税收情况,简称《房地产企业季报表》。所有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必须按季如实填报本表,兼营房地产的企业也须按季填报。  ●本年新增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发生预售时填报本表,本年汇算清缴结束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本年内必须继续填写本表各项指标。审核:国民经济行业为房地产业的企业必须按季填报本表。  ●本表共分四个部分,分别是:项目基本信息、本年度累计已结转成本收入情况、本年度累计销售及税收情况、本项目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税收情况。  各项指标具体填报口径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根据项目批准时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名称填写。  2.房屋用途:  根据软件系统设置的“房屋用途”选择填写,多种用途的房地产项目,按主要用途填写:  (10)住宅;其中(11)经济适用房、(12)别墅、(13)公寓、(14)普通住宅;  (20)办公楼;  (30)商业营业用房;  (40)其他。  3.税款征收方式:  按税务机关核准的营业税征收方式选择填写。  4.项目批准时间:  根据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立项或规划许可证填写。  5.项目投资总额:  根据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立项或规划许可证填写。  6.土地面积:  根据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填写。  7.建筑面积:  根据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立项或规划许可证填写。  8.可售建筑面积:  指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可以销售的实际面积。  (二)本年度累计已结转成本收入情况  9.已结转的销售收入:  截止报表期该项目当年累计已经结转的销售收入。  10.已结转的土地成本:  指本年度实际已结转的全部土地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契税(含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配套费(特殊地段市政设施建设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等费用。如果未结转土地成本则为空。  11.已结转前期工程费:  指本年度该项目累计已结转的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等支出。  12.已结转建筑安装工程费:  指本年度该项目累计已结转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13.已结转公共配套设施费:  指本年度该项目累计已结转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如锅炉房、水塔、公共厕所、自行车棚等和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凡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如商店、邮局、学校、医院、理发店等都不能计入该成本项目内。  14.已结转开发费用:  指本年度该项目实际已结转的企业所属的开发部门或工程指挥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企业的各行政部门为管理公司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在此列,应在“管理费用”中核算)。  15.已结转销售面积:  指项目开发后实际已经结转的全部销售面积,如尚未结转则为空。本项目应与前几项已结转项目口径相一致。  (三)本年度累计销售及税收情况  16、17.本年销售面积:  指本项目本年度和上年同期累计实际对外销售的全部建筑面积。  18、19.本年度累计预(已)收款:  指本年和上年同期本项目累计预(已)收的全部款项,包括定金、首付房款、银行与购房人办妥按揭手续后将购房人的按揭款项已经划到企业帐上的累计数等。  20、21.期末销售价格(元/平方米):  指本年度和上年同期截至报表期的期末平均销售价格。  22.本年累计应纳营业税:  指该项目按不同房屋用途适用税率计算的当年累计应纳营业税额。  23.本年累计已缴营业税:  指该项目按不同房屋用途适用税率计算的当年累计已缴纳入库的营业税额。  24.本年累计已预缴的土地增值税:  指该项目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土地增值税额,可根据本年“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累计的借方发生额填写。  25.本年汇算清缴的土地增值税:  指该项目本年累计实际汇算清缴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如发生退税,用“-”号表示。  (四)本项目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税收情况  26.本项目累计发生的开发成本:  指本项目投资以来累计发生的全部开发成本,包括土地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契税(含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配套费(特殊地段市政设施建设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等支出)、建筑安装工程费(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如锅炉房、水塔、公共厕所、自行车棚等。凡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如商店、邮局、学校、医院、理发店等都不能计入该成本项目内)、开发间接费用(本项目累计发生的企业所属的开发部门或工程指挥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不包括整个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  27.其中:本项目累计发生的土地成本:  指项目立项后所发生的全部土地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契税(含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配套费(特殊地段市政设施建设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8.其中:本项目累计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  指本项目累计发生的企业所属的开发部门或工程指挥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企业的各行政部门为管理公司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在此列,应在“管理费用”中核算)。  29.本项目累计已缴营业税:  指该项目按不同房屋用途适用税率计算的累计已缴营业税额。  30.本项目累计已缴土地增值税:  指本项目自立项以来累计已缴的土地增值税额,可根据本项目“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累计的借方发生额填写。  五、企业调查问卷  本表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对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税收预测、实现及缴纳情况进行调查。共设置了包括企业对本行业景气状况判断和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判断以及对税收趋势判断和对本企业主要指标全年预测五个大类的问题共28个问题和8项预测指标,本表按月填报。请企业综合分析后予以填报。  (一)本行业景气状况判断  1.您对本行业当前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  2.您对本行业下期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  3.您对本行业全年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  (二)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判断总体情况  4.您对本企业当前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  5.您对本企业下期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  6.您对本企业全年生产经营状况的看法  7.下期营业收入预计比本期增加或减少  8.下期营业成本预计比本期增加或减少  9.下期利润总额预计比本期(盈利企业填)  10.下期亏损额预计比本期(亏损企业填)  11.本期流动资金是增加或减少  12.下期流动资金预计是增加或减少  13.本期固定资产投资比上期增加或减少  14.下期固定资产投资预计比本期增加或减少  15.本期进口货物金额比上期增加或减少(有进出口业务企业填写)  16.下期进口货物金额预计比本期增加或减少(有进出口业务企业填写)  17.本期出口货物金额比上期增加或减少  18.下期出口货物金额预计比本期增加或减少  (三)税收趋势判断  19.下期实现税收预计比本期增长或下降  20.下期上缴税收预计比本期增长或下降  21.下期税款预计缴纳情况  22.全年税款预计缴纳情况  (四)其他  23.本期劳动用工比上期增加或减少  24.下期劳动用工预计比本期增加或减少  25.本期订单比上期增加或减少  26.下期订单预计比本期增加或减少  27.本期产能利用率比上期增加或减少  28.下期产能利用率预计比本期增加或减少  (五)主要指标预测   1.营业收入(万元):  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A.2015年全年预测  指预计2015年实现的营业收入,本指标按季预测全年情况。对于本期不结转营业收入企业,可参照本期增值税销售收入与营业税应税收入合计数(预计数或实际发生额)填写。  B.2014年全年实际  根据2014年《利润表》(年报)的“营业收入”项填写。  2.利润总额(万元):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写。  A.2015年全年预测  预计2015年实现利润总额,可根据企业经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填报2015年预计实现利润。  B.2014年全年实际  根据2014年《利润表》(年报)的“利润总额”项填写。  3.国内税收合计(万元):  2015年全年预测是指企业根据经营发展情况,预计2015年全年将实现的税收总额;2014年全年实际是指企业2014年在国税局、地税局实际缴纳的各项税收的合计数,包括代扣代缴的各项税收,不包含进口环节缴纳的关税和代征税。2015年比2014年增减%由系统自动生成。  ①增值税(万元)  A. 2015年全年预测  预计本年将要缴纳的增值税。  B.2014年全年实际  是指2014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②消费税(万元)  A.2015年全年预测  预计本年将要缴纳的消费税。  B.2014年全年实际  是指2014年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③营业税(万元)  A.2015年全年预测  预计本年将要缴纳的营业税。  B.2014年全年实际  是指2014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④企业所得税(万元)  A.2015年全年预测  预计本年将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B.2014年全年实际  是指2014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在2014年实际预缴本年的企业所得税和在2014年汇算清缴201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额。  ⑤个人所得税(万元)  A.2015年全年预测  预计本年将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B.2014年全年实际  是指2014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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