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雇佣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可以免营业税吗?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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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维护 邮箱:123662@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8号 邮编:518033【word】 残疾人营业税减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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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 残疾人营业税减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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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雇佣残疾人可以免营业税吗?深圳
  企业招聘残疾人达到一定比例可享受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的税收优惠,并且残疾人本人还可享受到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对新开办的或非中途转办的生产型(包括工业生产企业、工业加工企业、工业修理、修配企业)、服务型私营企业凡安置“四残”(盲、聋、哑、肢体残疾、智残、弱视)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开办的私营民政福利企业,凡安置“四残”(盲、聋、哑、肢体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含35%),凭市民政局证明,经市地税局批准,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征收营业税。  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的以下所得,可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分别以下情况:1.个人从事经营取得的所得可减征100%个人所得税,但对所得畸高的,即年所得在3-5万元(含5万元)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年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不予减征个人所得税。2.因生产经营需要雇请1-2个帮手的,可减征30%个人所得税;对雇请3个以上帮手的(含3个),不予减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在计算纳税时,减除的必要费用,可按每月1000元扣除。对上述人员减征税款的申请与审定期限为一年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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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要符合一定条件
(一)企业依法与安置就业的每位残疾人职工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在单位实际上岗从事全日制工作,且不存在重复就业情况;
(二)企业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的月平均实际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职工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25%(含)以上,且残疾人职工不少于10人;
(三)企业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的前一个月,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实际支付了不低于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企业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按月足额缴纳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五)企业具有适合每...
根据《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文件规定: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一)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享受安置残疾人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
队员只残疾人的单位,由税务机关按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各地的具体规定都会有细微的差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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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安置残疾人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按月减征营业税
来源: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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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按月减征营业税:
(一)业务概述
对安置残疾人的小微企业(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按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可减征营业税税额为每人每年3.5万元。
(二)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3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8号)
4.《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
(三)纳税人办理时间
(四)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所在辖区地方税务机关。
(六)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福利企业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审核认定意见(复印件,验原件);
2.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提供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书面审核认定意见(复印件,验原件);
3.减税申请报告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原件各1份);
4.企业与安置的每位残疾职工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标准版本)以及每位残疾职工的残疾人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职工花名册(复印件,验原件);
6.由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打印并盖章的企业为安置每位残疾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验原件);
7.企业通过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部门等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发放工资的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8.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9.兼营增值税、营业税业务的企业,应提供企业申请书,申明选择减征税种(增值税、营业税),并说明其原因(原件)。
(七)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八)其他说明
安置残疾人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享受该项优惠: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
2.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编辑: 莫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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