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医疗保险险对农民有哪些实质性的帮助

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报告:农村医疗保险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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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报告:农村医疗保险调查报告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网络 点击数: &&&
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报告:农村医疗保险调查报告
文章来源莲山课 件 w w w.5y K J.Co m 5 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农村医疗保险调查
& 【摘 要】: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农村的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这是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面,临的重要环节,但是,在坚定不移地实施广覆盖、低水平的医保政策的过程中,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并没有随之而消去,而医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对浙江台州地区的问卷调查,探讨了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 【关 键 词】:农村;医保& 【 正& 文 】 农村医疗保险& 研究背景:近年来,医疗保险覆盖面在逐步扩大,很多农民们也都加入到了参与医疗保险的队伍中。投保无疑能给农民们带来巨大影响,在面临高额医药负担时,是真正能够给农民们带来实质性帮助的措施之一。我国的医疗保险大体上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农村的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一、“三农”问题所实施的一项“实际、实效、实用”的重要决策。它解决了农村居民长期没有医疗保障的重大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从本质上说,对解决一直困扰着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它的实施让农村居民在医疗问题上有了保障。在面对昂贵的医疗费用时,不必在有自己一人承担,有“新农合”为农村居民承担一部分的医疗费用。它从实质上减轻了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它从实质上为农村居民提供了一定的医疗保障。& 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在解决农村居民解决医疗保障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它现在却处于起步阶段,它还需要完善。我们相信不久,它将在解决农村居民医疗保障问题上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二、农民对“新农合”的看法:& 在我们小分队下乡进行调查的时候,也想被调查的农村居民进行了询问,我们对他们问到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看法时,几乎百分之九十五的农村居民表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赞扬,他们说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国家对他们的关心,是国家为解决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所作出的一项有效的政策。虽然它的确从根本上对我们农村居民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上给于我们了一定的帮助,它能为我们在医疗一些花费不是太多的疾病上提够相当一部分的补助,但当我们在遇到重大疾病时,它却不能发挥较大的作用。在此,我们希望国家能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希望能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农村居民也能有较好的医疗保障,能解决一直困扰着我们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我们正真的看得起病,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三、调查问卷数据分析: 在7月11日,我们小分队开始了我们的下乡调查工作,经过几天的调查,我们共对两百名农村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接受我们调查的居民有一百六十二名,其比例为百分之八十一。通过问卷,我们深入农户,我们通过问卷了解他们参与农村医保的实际情况在问卷调查的同时,为农民解决他们不明白的相关问题。针对每一个问题分析如下:  问题一:你是否了解保险,了解它的作用吗?  针对这道问题,其回答较了解的有四十名,约占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回答一般了解的有四十二名,越占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六,而回答不了解的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四十九之多。 问题二:你家去年在医疗上的开销是多少?  在这道问题上,大多数人的答案是在500以下,但也有些个别的开销较大,如几千元到上万元。 问题三:你家是否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若没有其原因是什么?  在我们调查的一百六十二名居民中几乎所有的人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问题四:你觉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制度对减轻家庭医疗负担有明显作用吗?  这道问题回答明显的有二十四人,占总数的百分之十五。回答一般的有四十五人,占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七。而回答不明显的却有九十三人,占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八。  问题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你的医疗保障是否得到满足?  针对这道问题有,有三十八个人回答了满足,而表示不满足的却有一百二十四人,占总数的百分之七十六点五。  问题六:你是否了解“新农合”?是否觉得“新农合”的报销程序复杂? 在这到问题上我们得到了这样的数据,只有二十八个表示了解。且有百分之七八十的人表示不了解报销程序。 问题七:你是否考虑过以后的养老问题?  在我们调查的那一百六十二人中,仅仅有十六人回答考虑过,有三十四人回答偶尔考虑过,还有一百一十二人没有考虑。 问题八:你是否购买了养老保险?  在我们调查的这一百六十二人中,有六十八个人表示买了,但其中有五十二个都是打工单位为其购买的。而剩下的九十四个人表示没有购买任何养老保险险。 问题九:你对买保险的看法是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各有个的看法,各有各的不同认识。但也有几点是得到大家的看法较一致。第一,买保险和储蓄差不多。第二,买保险可以使被保险人获得一定的保障,减少后顾之忧。第三,买保险是一种从众心理。 问题十:你参加了“新农合”或购买了其它医疗保险,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若索费不成,你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在这个问题上,有一百四十八人回答不知道,回答知道的仅十四人,占总数的千分之八十六。  七、在乡镇府调查结果:  在7月11日至7月13日,我们小分队分别来到了雅安市姚桥镇、多营镇、中里镇三地,并且去了当地镇政府了解了些有关“新农合”在镇上的参加比例和实施情况。 通过我们对三地政府的访问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  一、参加情况:我们小分队在三地政府处了解到三地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的概率分别为95.3%、95.4%、93.5%。而据我们向各镇负责人那了解到,各镇虽有一小部分人没有参加,但那一部分人几乎都属于长期在外打工、部队服役和一些已经买了足够的商业保险的居民。  二、报销制度:据我们了解到在这三地“新农合“的报销对象为:住院医疗费用。各地采取的报销方式为:就医后到新农办直接报销。而报销比例为:在乡镇医院治疗按60%报销,在区级医院治疗按40%报销,在市级医院治疗按30%报销。其最高限额为:20000元整。  三、反映情况:我小分队在镇政府了解到各镇70%-80%的农村居民对“新农合”表示赞同,给予了积极的评价。但也有一小部分居民对此表示怀疑,他们心中怀有“‘新农合’虽然是为了解决农民的医疗问题,但实质是‘政府出资,医院获利’的政策。”由此可以看出我们仍需加强“新农合”的宣传力度,让农民真正的了解“新农合”,认识“新农合”,消除他们心中的疑惑。  八、调查分析及: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看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雅安地区的实施状况以及所调查的地区的居民保障基本状况,也通过调查反映出了农村居民对“新农合”的不同看法以及其他社会各方对“新农合”的不同态度。也通过调查反映出了“新农合”的一些不足。  1、雅安地区“新农合”事实基本情况及所调查地区居民生活保障基本情况: 在我们调查的姚桥镇、多营镇、中里镇三地“新农合”参加率分别为95.3%、95.4%、93.5%。并且我们在雅安市新农办了解到雅安整个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参加率为92.2%。就此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新农合”在雅安地区的实施情况是相当不错的,它具有很高的参加比例。而据我们在镇上负责“新农合”的主任那了解到,没有参加“新农合”的大多数是在外地打工。同时,我们通过调查三镇的一百六十二民居民了解到该村虽基本都参加了“新农合”,但却很少人购买的有其它商业保险。而在养老问题上,据调查可以看出在农村很少有人仔细考虑过自己将来的养老问题。在农村地区养老意识地下。虽然有人也购买的有一点养老保险,但那几乎是在外打工,公司给购买的,很少有人自己去购买一些养老保险。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虽“新农合”的实施给广大农村居民带来了很多的切身利益。但农村地区居民的保障问题仍然没能得到全面的解决。  2、对“新农合”的看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在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的一项重要举措。它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实施的一项重要决策。  它的实施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它从本质上对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上给予了一定的帮助。它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切身利益。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但事事无完美,它仍然存在着很多的不足,还需继续完善,不断的提高质量,为广大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  3、“新农合”的不足: ⑴、报销比例较低,报销限额较低。 ⑵、报销程序很复杂,常常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得到补偿。 ⑶、在异地打工的农村居民不能享受这项优惠政策(在外打工人员,在外医疗不能得到报销) ⑷、宣传不到位,很多居民虽然参加了“新农合”,但很多却不能很了解它& ⑸、体制不完善,需进一步完善体制,减少资源浪费。& 九、:&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们从中看到了对“新农合”的各种各样的看法。总的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的确从实际出发,立足中国国情,在解决一直困扰着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上给予了一些帮助。 这项政策的出台受到了广大农村居民的欢迎,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通过我们在雅安部分地区的调查数据显示,在雅安地区在2008年已基本实现“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制度”。& 从另一方面来看,虽然农村居民几乎都参加了“新农合”,它也能为农民解决一些医疗问题,但其并不能为农民提供充足的医疗保障,以及其自身本不完善。所以,“新农合”仍需不断完善。农村的保障问题依然严峻,我们还需不断摸索,不断的出台好政策,以为农民提供更多的保障。& 对此,我们提出几点我们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1)观点(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本身存在的问题.  我们首先要肯定国家实施农村医保这一政策的利好出发点:让所有农民都看!老奶奶那么认真的对待我们的问卷,我们没有理由不做好。 得到实惠,获得保障.但区域的差异使之存在必然有局限性.它不可能实现贫富差距大的区域优惠措施不同,优惠比列不同.另一方面,对报销地点,报销方式的限制,使目标群体少之又少,因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失去了该政策存在的本质意义. 二是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当政策在上传下达的过程中,很多时候只剩下了简单的传达,关心的只是有多少人参与到了这项政策,而未关心到参与这项政策的百姓有几人得到了实惠,因此说他们忽视了最关键的步骤:向参与者宣传政策的意义以及如何行使他们的这一权利.这样一来,农民只是听说了一项政策,然后参与了,而当真正需要时却不知该如何行使. 三是农民自身的问题. 许多农民平时很少去关心政府的政策,只是跟风般的参与,然后弃之一边,或者等待优惠自己来到家里,更有甚者觉得自己家里根本用不上,所以不必关心.然而当突发事件,突发疾病出现时才慌了手脚,只够抱怨医疗费用高昂,而不知道政府的政策可以减轻他的负担.  (2)解决意见  一.国家政策的提出要尽可能能够实现因地而宜.根据区域不同,贫富差距,百姓意识等方面提出对应的实施政策.针对医保这一问题,政府应该使可报销地点小化,譬如:加强对乡村诊所的管理,然后赋予乡村诊所农村医保的报销权利.同时使可报销范围更广泛,例如:感冒,头疼发烧等小疾病.  二.在上传下达的实施过程中,一定要牢抓宣传关,确保每一位民众都了解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政策,确保每一位民众在需要时都能有条不紊的行使自己的权利.  三.农民意识有得提高.这个方面可由本地政府才取措施改善.  如:1.加强宣传. 2.召开农民会议.3.实施农民集体培训等.  我们相信,只要做到以上几个方面,我们的调查就不会再暴露出那么多让人感慨又让人心酸的问题.农村医保也才能让所有参与者满意!文章来源莲山课 件 w w w.5y K J.Co 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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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农村医疗保险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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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农村医疗保险对比
&&& 一、德国、法国、韩国、泰国4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介绍&&& (一)德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1.法律德国是世界上最早颁布法律、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早在和1889年德国就分别颁布了《疾病保险法》、《劳工伤害保险法》、《伤残与老年保险法》3项立法。这些法律对德国以及其他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1972年德国出台了《农民医疗保险法》,这是一部针对农村医疗保险的专门法,德国农村医疗保险的主要制度即由此法确定下来并依据此法加以实施。2.保险对象德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险对象比较广泛,包括农民及其家属、农业退休人员及其家属、农业失业人员及其家属。另外,没有参加农民医疗保险义务的人,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自由选择参加农民医疗保险。3.保险项目德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险项目比较全面,主要包括疾病预防、疾病治疗、病人生病期间的帮助和补助、母婴保健和死亡抚恤金等。4.管理机构德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具有全国统一的管理机构,即农业社会保险联合总会。在总会之下,还有代表9个不同区域的地方农业社会保险联合会。5.保险费用德国农村医疗保险需要由投保者缴纳一定的费用,德国的医疗保险机构按照收入替代标准为农民确定了20个保险费等级,为每一个等级确定了应缴纳的保险费数额[1]。德国农村医疗保险费主要取决于经济收入,而不取决于健康水平。缴纳的保险费越高,享受的待遇越高。6.政府责任德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政府要为农民提供医疗保险津贴,这是法律确定的基本原则,津贴的标准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农民的承受能力确定。7.结算程序德国医疗保险的结算程序比较简单,主要由第三方付费。参加保险的人发生疾病,可以自由选择到诊所、医院以及康复机构等进行就诊,诊治发生的费用由所投保的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与医疗机构结算支付。德国农村医疗保险总体报销比例较高,但不同的项目报销的比例不同。例如当一个农民家庭的孩子在18周岁以下接受牙齿畸形治疗时,保险公司首先承担其治疗费用的80%。&&& (二)法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1.法律法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开始于19世纪末期,后来经过数次改革。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法国制定了普遍的医疗保险基金制度,1960年覆盖到了农业从业人员[2]。1928年法国政府就对“疾病社会保险”进行立法,1956年法国政府颁布了《社会保险法》,对1928年“疾病社会保险”的立法进行了修正与完善,1971年法国政府又颁布了《医院改革法》。这些法律明确了法国农村医疗保险的内容,为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和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促进了法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2.保险对象法国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包括农业工薪者、农业经营者及其家属,占全国人口的7.84%。3.保险项目包括通科和专科服务、门诊治疗、住院治疗、化验检查、药品、辅助器具及交通费用等[3];怀孕、疾病预防、计划生育、特种疾病筛查等也都在保障范围之内,并且投保者有权选择医院和医生。4.管理机构管理机构较为复杂,在国家设有就业与互济部,在大区和省设有社会保险和社会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在各地设有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基本医疗保险事务的办理。5.保险费用法国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并不免费,农民仍需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一定的保险费。6.政府责任法国政府对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一定的财政资助,但近年来逐渐减少。7.结算程序法国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程序采取事后报销制,先由患者自己支付医疗费用,再凭收据向当地的医疗保险部门按照协议好的收费标准报销。报销比例一般在2/3左右,1/3的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对于患者医疗费用自理部分可以给予适当减免。例如,接受复杂手术且费用达到一定数额的患者,以及癌症、糖尿病、艾滋病患者等。&&& (三)韩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1.法律韩国实行全民医保,但是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1963年韩国颁布了《医疗保险法》,由于当时的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强制医保受到反对。随着韩国经济的发展和崛起,强制医保开始实施,1988年1月开始在农村地区实施医保,逐渐覆盖到所有国民。《医疗保险法》颁布并经修改完善后为韩国农村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和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1997年韩国国会通过了《国民健康保险法》,完备的医疗保险法律是韩国农村医疗保险的法理基础。2.保险对象根据法律的规定,韩国实行全民强制入保,因此韩国农民都要加入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农民及其被赡养者都是医保的加入对象[4]。3.保险项目韩国农村医疗的保险项目,既包括住院费用,也包括门诊费用。参保人可以享受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疾病诊断、检查、药品、康复治疗、住院、护理以及交通等各方面的服务。同时,参保人还能享受免费的定期健康检查以及各种癌症筛查。4.管理机构韩国农村医疗保险的管理与城市一样,采用社会团体管理形式,称做保险社团,全国共有农村医疗保险社团156个,在行政管理和资金上都是独立的,每个社团都有自己的管理机构,自主经营[5]。5.保险费用韩国农村医疗保险费用按照《国民健康保险法》确定了100个等级,根据不同的等级以及个人的收入和财产、家庭成员的性别和年龄等因素来确定保险费的数额。6.政府责任韩国政府给予农村医疗保险一定的财政支持,占农村医疗保险总费用的40%。韩国政府对约占农村人口10%的贫困农民提供医疗费用救济[6]。7.结算程序患者支付自己应付的部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由医疗机构向全国健康保险公司结算。自付费用比例:在诊所看门诊病人自付30%费用,在医院看门诊病人自付50%费用。&&& (四)泰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1.法律2001年泰国政府提出了“30铢计划”(100泰铢约合19.11元人民币,2013),又称为“全民健康保险计划”,向国民承诺建立一个新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由于是全民医疗保险,因此农民也在此计划之内。经过试点,2002年泰国颁布《国家健康保险法》,在全国推行该计划。《国家健康保险法》的颁布为计划的实施奠定了法律基础,保证了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依法、有效地运行,保护了广大国民特别是农民的利益。2.保险对象由于“30铢计划”是全民医疗制度,因此所有农民都可购买,而且与其他的医疗制度相比,“30铢计划”费用低廉,所以购买的农民较多,覆盖率较广,已经达到现有人口的95%以上。3.保险项目“30铢计划”的保险项目包括预防保健、门诊和住院服务、不多于2次的分娩、正常住院食宿、口腔疾病治疗等医疗服务[7]。4.管理机构“30铢计划”由国家卫生委员会和国家健康保障办公室管理,国家卫生委员会负责相关政策的制定,国家健康保障办公室负责分配预算及监督。5.保险费用参加“30铢计划”医疗保险的农民可以免费获得一张全民医疗保险卡,每次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只要交纳30铢(收入2800铢以下的农民可免交)的手续费,就可免费享受预防保健、门诊和住院等医疗服务,医药费用由国家拨付到医疗机构。6.政府责任“30铢计划”的基金基本全部来自政府,参保人所承担的部分就是每次就诊时所交纳的30铢。7.结算程序农民就医后,国家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相关费用。&&& 二、中外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对比&&& 中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缓解无钱治病的困难、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中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有很多亟待修改和完善的地方。&&& (一)立法&&& 从立法方面看,德国等4国都颁布了统一的农村保险立法,形成了比较发达和完善的医疗保险体系。而目前中国没有统一的农村医疗保险立法,为农村医疗保险提供依据的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及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行政法规或规章。由于立法层次低,因此缺乏强制性和权威性,影响农村医疗保险作用的充分发挥。其次,由于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缺乏统一协调,相互矛盾冲突,不同地区的农民享有的权利不同,导致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再次,现行的法规中很多内容没有规定,措施也不到位,以致很多问题出现时往往找不到法律依据,造成医疗保险制度实行中出现很多困难,影响了实施的效果。&&& (二)保险对象&&& 德国等4国农村医疗保险对象较为广泛,包括所有的农民,有的国家甚至允许农民家属参加保险,并且国外大多实行强制保险,即要求所有农民必须参加保险,对于实在没有能力购买的低收入者由国家为其购买保险。因此,国外农村医疗保险的覆盖率较高,有的国家已经达到100%。通过这种方式,极大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保障了农民的身体健康,稳定了社会秩序。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对象是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及经辖市、区人民政府或同级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居民。换言之,只要户口在农村的居民都可以购买这种保险。但是,由于中国的农村医疗保险是自愿购买,加之有些农村居民没有充分认识到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因此部分农民并未购买,这就导致中国农村医疗保险的覆盖率较低,因病致贫的现象尚未彻底消除。&&& (三)保险项目&&& 德国等4国农村医疗保险项目既包括平时的体检,又包括门诊和住院费用,有的国家甚至连分娩、牙齿矫正以及住院期间的食宿等也包括在医疗保险项目内。当农民身体出现问题时,他们就会积极地到医院去检查就医,早日发现疾病并且进行有效治疗。这样既保障了农民的身体健康,又降低了医疗费用。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报销的范围仅包括门诊补偿和住院补偿,而且门诊和住院的费用中有些项目报销的比例极低,有的根本不予补偿。另外,由于县级医院的医疗水平难以保证,有些农民患了大病直接到市(地)级医院就诊,这种情况县里也不予报销。鉴于这些原因,目前中国农村医疗保险的项目偏少,报销比例偏低,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 (四)保险费用&&& 德国等4国的农村医疗保险都要求参保者缴纳一定的保险费,不同国家要求缴纳的保险费用不同,但都在农民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有的国家规定对于实在没有能力缴纳保险费的农民,由国家为其缴纳,以保证其能够享受农村医疗保险待遇。有的国家对于保险费还设定了不同的等级,等级不同,缴纳的保险费不同,享受的待遇就不同。由于保险费的门槛较低,基本保证所有的农民都能购买,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险的作用。由于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各地并不统一,因此不同地区缴纳的保险费有所不同[10~20元/(人?年)]。虽然缴纳的保险费不同,但享受的待遇基本相同,这就造成了地区之间的不公平。另外,中国在缴纳保险费时并未设定等级,同一地区的农民缴纳的保险费都一样,与农民的经济收入没有任何关系,部分农民无力承担购买医疗保险的费用,而放弃购买。&&& (五)管理机制&&& 德国等4国为了更加有效地对农村医疗保险进行管理,在全国设置了统一的管理和监督机构。由于管理机构的统一,全国农村各个地区的医疗保险制度完全一致,地区差别彻底消除,对所有的参保者都是公平的。而且,管理机构的统一也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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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豆网网友近日为您收集整理了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社会调查报告(精简篇)的文档,希望对您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以下是文档介绍: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社会调查报告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社会调查报告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寒假期间,我在网上调看了大量关于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资料。了解到我国近几年来关于农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决定利用寒假对我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进行简单调查。我简单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问卷,查阅了关于新农合的知识,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总体了解如下: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 XX 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 2016 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 30 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 10 元,乡镇财政补助 5 元,农民筹资 15 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 XX0 元。二,建设新农合的意义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 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 2%。就这仅有的 2%的医疗资源,其 80%都集中在城市。从 1998 年到 XX 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 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 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 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转载自第一/三,历史弊端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 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目前因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达到 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 300 500 万。农村的贫困户中 70%是因病导致的。自 1985 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剔除物价因素, 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 3。1%,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 4。5%,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 9%。1988 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 1。4%。但与此同时,农民医疗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为例,XX 年前三季,农村人均医疗支出 42。82 元,与上年同期 37。69 元相比,上升了 13。6%;其中医疗卫生保健人均支出 19 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 20。2 元。1990 年人均全年压疗支出 14。41 元,1998年历史最高为 52。11 元,1999 年为 51。65 元,10 年间增长了 2。52 倍,而 10 年间农民纯收入增长也仅是 2。52 倍。而且在全国的保障制度中,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四,实施中的一些问题:1、社会满意度低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2、障水平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播放器加载中,请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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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社会调查报告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社会调查报告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寒假期间,我在网上调看了大量关于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资料。了解到我国近几年来关于农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决定利用寒假对我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进行简单调查。我简单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问卷,查阅了关于新农合的知识,分析了农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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