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税的所得税计算方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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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税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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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三、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四、关税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1、应纳税所得额制造业: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商业:应纳税所得额=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服务业: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2、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额×(1―综合税率)×税率×退税率七、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3、其他各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八、其他税收1、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2、房地产税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资源税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5、契税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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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纳税人 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 类别适用范围税率(%)法律法规依据基本税率  25《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低税率⑴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⑵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0《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优惠税率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优惠税率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亦即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亦即: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0《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600)makesmallpic(this,600,800);' width="500" height="500" style="float:" onload="if(this.width&600)makesmallpic(this,600,800);" src="/upload_files/qb_zengzhishui_/7/1_05_baemx.png" border="0" vspace="0" hspace="0"/>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步骤/方法 1、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2、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 (四)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2、纳入收入总额的其他几项收入。 (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的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3)对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证券交易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的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 (4)外贸企业由于实施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后因汇率并轨、汇率变动发生汇兑损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按照直线法在5年内转入应纳税所得额。 (5)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以及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家另有文件指定专门用途的,都应并入企业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 (6)企业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7)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8)企业依法清算时,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准予扣除的项目。 (1)成本。 (2)费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 (4)损失。 在确定纳税人的扣除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2)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此外,税法允许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 (1)利息支出。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部分,准予扣除。 (2)计税工资。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 (3)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教育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4)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5)业务招待费。 (6)保险基金。 (7)保险费用。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8)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9)准备金。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1)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12)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准予扣除。 (13)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 (14)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准予扣除。 4.不得扣除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即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 (2)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7)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贷款担保。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的,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5.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6.税额扣除和亏损弥补。 (1)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不退还所得税;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 (3)亏损弥补。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五)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比例税率,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33%。对年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按18%的比例税率征收,对年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27%的比例税率征收。对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纳税人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和地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纳税地点。纳税人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单位就地纳税。 (七)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政府批准,可以给予定期减税或者免税。 2.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3)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4)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3年。 (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7)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3年内教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9)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不再执行税前提取的10%办法。
税收税率中国税率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税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财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通知明确,自日至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国家企业所得税税率在全球范围内已不断下降,其中大部分是西方国家对各自的本籍(即在国内注册成立的)跨国公司把自己产生大部分应税所得的业务迁往境外的应对之策。有些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无需支付企业所得税,而还有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公司要把企业利润的三分之一上交给政府。巴哈马:巴哈马没有企业所得税,跨国公司最终支付的实际税率介于5%至15%之间不等。百慕大:百慕大没有公司所得税。但跨国公司的实际税率平均为12%左右。开曼群岛:跨国公司最终为它们在开曼群岛注册的业务部门所产生的利润支付约13%的税率。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本土公司缴纳的税率平均为19%,而跨国公司缴纳的税率平均为17%左右。印度:印度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4%,跨国公司实际支付的税率中位数仅为17%;本土公司为22%。台湾地区:台湾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经税收减免后,本土公司税率中位数为20%,而跨国公司为18%。瑞典:瑞典的企业所得税为28%,比美国低。本土公司的实际税率仅10%,跨国公司为18%。瑞士:瑞士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1%,本土公司的实际税率中位数为17%,而跨国公司为19%。加拿大:加拿大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6%,税收减免后,跨国公司税率中位数仅21%,本土公司14%。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税收减免后,本土公司及跨国公司实际税率中位为22%。法国:法国企业的基准税率为35%。税收减免后,本土公司实际税率中位数为25%,跨国公司为23%。美国:美国跨国公司企业所得税是35%。税收减免后,本土公司税率中位数为23%,跨国公司28%。德国:德国本土公司及跨国公司的法定所得税税率为37%,但缴付的实际税率中位数分别为16%和24%。英国:英国跨国公司及本土公司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0%。但经税收减免之后,本土公司的总税收负担是20%左右,而跨国公司则为24%左右。日本:日本法定企业所得税为40%,本土公司实际税率为37%,而大型跨国公司实际税率为38%,均为全球最高。 计算方法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⑴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⑵计税工资的扣除。 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⑶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14%、2%、2.5%),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⑷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12%的部分则不得扣除。⑸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⑹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⑺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⑻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⑼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⑽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纳税人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税时扣除。⑾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是指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等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准予在计税时扣除。⑿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净损失,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税人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税前扣除。⒀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的与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⒁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⒂其他收入的扣除。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⒃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不得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⑻各种赞助支出。⑼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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