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种我不可能爱你吗,就是股东权益上升,而公司...

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所涉及的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和评报字(2014)第YCV1045号
(共一册,第一册)
二O一四年四月十日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 ....................................................................................................... 3
一、 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3
二、 评估目的 ............................................................................................................. 11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2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3
五、 评估基准日 ......................................................................................................... 14
六、 评估原则 ............................................................................................................. 14
七、 评估依据 ............................................................................................................. 15
八、 评估方法 ............................................................................................................. 17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2
十、 评估假设 ............................................................................................................. 25
十一、 评估结论 ............................................................................................................. 26
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 ..................................................................................................... 28
十三、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8
十四、 评估报告日 ......................................................................................................... 29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31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搜集到的资料,评
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企业申报并经其
盖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
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
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
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
告的要求。
5.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
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
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所涉及的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和评报字(2014)第YCV1045号
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分别采用收益法及资产基
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在评估基准日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
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现将资产评估结果揭示如下: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经收益法评估,
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1,800.23万元,总负
债账面价值为6,786.27万元,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5,013.96万元,收益法
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价值(净资产)为20,919.01万元,增值额为15,905.05
万元,增值率317.22%。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
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所涉及的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和评报字(2014)第YCV1045号
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分别采用收益法及资产基
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在评估基准日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
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现将资产评估结果揭示如下:
一、 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企业: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 委托方简介
企业名称: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88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林菁
注册资本:126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生产、制造数字调度设备、专用通信设备(许可经营项目)。
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安防设备、监控设备、电气机械、自动控制设备、
仪器仪表、专用设备、办公用机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
信及自动化控制、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安装、
调试和服务;应急通信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一
般经营项目)。
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13)成立于2007年6月
12日,前身为北京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日,注册
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2000年因公司规模扩大,增加注册资本至500.00万
元人民币,2004年进一步增加注册资本至1,000.00万元人民币。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作为整体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的
发起人,以其所持有的公司在日经过审计后的净资
产额折成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300.00万股,折股后股份公
司的注册资本为6,300.00万元。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变更
出具了验资报告(岳总验字[2007]第A009号),于日在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股份公司变更设立手续。
根据201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号《关于核准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批准,采取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申请增加注
册资本人民币2,1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00.00万元,实
收资本为人民币8,400.00万元,新增资本金由社会公众股东投入。中瑞岳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变更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1]
第079号)。公司于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股份公
司变更设立手续。
根据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新增注册
资本人民币42,000,000.00元,公司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42,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加股本人民
币42,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26,000,000.00元。中瑞岳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增资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
字[2012]第0252号)。公司于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
毕股份公司变更设立手续。
(二) 被评估企业简介
企业名称: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三道8号中国地质大学产学研基地中地大
楼A602、604-613室
法定代表人:刘亚惠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软件、硬件、通信网络设备、全球卫星定位应用
系统集成的开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
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日,是国内领先
的智能应用系统产品提供商及物联网运营服务商,致力于为政府、企业等
各相关行业提供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电子信息化解决方案及信息运营技术服
务,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双软认证企业,并获得CMMI3资质认证。总
部设在深圳,在北京、重庆、广西设有子公司。
1. 历史沿革
日,由航通智能交通有限公司独资设立航通智能交通(深
圳)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出资额(港币:万元)
出资比例(%)
航通智能交通有限公司
日,航通智能交通(深圳)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航通
交通智能有限公司;航通智能交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95%的股权转让给
航天无线通信技术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另外5%的股权转让
给通信(深圳)有限公司。该次股东及股权变更后如下图所示: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航天无线通信技术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通信(深圳)有限公司
日,通信(深圳)有限公司持有的5%股权转
让给航天无线通信技术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同时航天无线通信技术开
发(深圳)有限公司以货币增资人民币393.75万元。该次股东及股权变更
后如下图所示: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航天无线通信技术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日,航天无线通信技术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以货币增
资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人民币2000万元。
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公司股东变更为“天
立航通电子技术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日,天立航通电子技术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45%股权转让给深圳市航通有限公司。该次股东及股权变更后如下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天立航通电子技术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航通有限公司
日,天立航通电子技术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25%股权转让给航天航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该次股东及股权变更后如
下图所示: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航通有限公司
天立航通电子技术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航天航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天立航通电子技
术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天立航通电子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日,深圳市天立航通电子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2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航通众鑫投资有限公司。该次股东及股权变更后如下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航通有限公司
航天航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深圳市航通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立航通电子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日,深圳市天立航通电子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1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航通众鑫投资有限公司。该次股东及股权变更后如下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航通有限公司
深圳市航通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航天航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日,深圳市航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15%股权转
让给自然人张雄峰先生,同时将其持有的1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许扬先生。
该次股东及股权变更后如下图所示: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航通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航天航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深圳市航通有限公司
日,深圳市航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0%股
权转让给深圳市航通众鑫投资有限公司,航天航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将其
持有的25%股权转让给深圳市航通有限公司。该次股东及股权变
更后如下图所示: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航通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航通有限公司
日,原自然人股东张雄峰将其持有5%股权转让给深圳
市航通众鑫投资有限公司。该次股东及股权变更后如下图所示: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航通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航通有限公司
日,深圳市航通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5%、
7%、10%、6%、2%、5%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刘亚敏、自然人胡星、天津百
富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华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深圳市航通众鑫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许扬。该次股东及股权变更
后如下图所示: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航通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百富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华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日,股东刘亚敏将其持有的5%股权转让给王彩云。2011
年7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此次股权变更备案。
日,以净资产折股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变更基准
日为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立
信大华验字(号的《验资报告》审验,有限公司已将净资产折股
转为实收资本(股本)25,000,000.00元。此次整体变更股份公司后,公司
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万股)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航通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百富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深圳市华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 组织结构
公司下设开发部、质量管理部、工程中心、销售部、市场拓展部、售
后服务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在重庆、北京、南宁
设立3家子公司。
3. 经营状况
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近两年(合并口径)资产、负债、
权益及收益状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1)全资子公司-北京中航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金源时代购物中心B区2#B座1109室
法定代表人:刘亚惠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计算机技术培训。
北京中航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日,由深圳市航通
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股比例为100%)投资组建,上
述出资于日业经北京东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东财[2011]
验字第DC1178号验资报告审验。。
(2)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航立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8-2号
法定代表人:刘亚惠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
重庆市航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日,由深圳市航通智
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股比例为100%)投资组建,上述
出资于日业经重庆万隆方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重方会验
字[2010]第122号验资报告审验。
(3)全资子公司-广西航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6号越南园区东盟国际第1街商业9栋1-03
法定代表人:刘亚惠
注册资本:贰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计算机及配件的
广西航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日,由深圳市航通
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组建。
(三) 委托方与被评估企业的关系
委托方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被评估企业深圳市航通智能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各自独立,无关联关系。
(四)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二、 评估目的
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需
要对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以确定其
在评估基准日日的市场价值,为北京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此次经济行为提供价值依据。
本次经济行为由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
21日发布了《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
牌公告》(公告编号:)和日发布的《北京佳讯飞
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
)以及日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
于评估事项的说明》。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是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是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
资产及相关负债。
本次评估的资产总额118,002,276.40元,其中:流动资产93,303,513.80
元,长期股权投资4,000,000.00元,固定资产1,734,369.09元,无形资产
14,976,310.99元,开发支出1,121,190.23元,递延所得税资产2,866,892.29;
负债总额67,862,690.46元,其中:流动负债55,762,690.46元,非流动负债
12,100,000.00元;股东权益50,139,585.94元。详细见下表:
日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15,694,808.26
9,10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550,000.00
40,250,655.58
15,767,595.75
4,347,813.29
19,155,775.23
应付职工薪酬
8,098,536.84
其他应收款
8,186,710.96
24,273,525.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3,636,131.07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93,303,513.80
流动负债合计
55,762,690.46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付款
长期股权投资
4,000,000.00
专项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100,000.00
1,734,369.0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款贷项
固定资产清理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100,000.00
负债及股东权益
生产性生物资产
67,862,690.46
股东权益:
14,976,310.99
25,000,000.00
1,121,190.23
1,935,022.79
减:库存股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66,892.29
2,926,658.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0,277,904.7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698,762.60
股东权益合计
50,139,585.94
资 产 总 计
118,002,276.40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18,002,276.40
以上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范围及被评估企业所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
一致,其账面金额已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集中分布在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三道8号中国地质大学产学研基地中地大楼6
层办公区内以及位于其他各地的项目区内,主要包括:存货、设备。
1、存货账面价值24,273,525.71元,包括原材料、在途物资、在产品、
发出商品。原材料共计421项,主要为电源线、通讯线、电子汽车衡、读
卡器、档杆、视频服务器等;在途物资共1项,为北斗项目采购的北斗多
媒体智能应用终端;在产品共计27项,主要为各开工项目发生的实际成本,
主要包括人工费、设备及材料费等;发出商品共计10项,为开工项目(重
庆综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出的相关设备及材料。
2. 设备类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734,369.09元,包括车辆、电子设备。
车辆共计4项,主要为金杯面包车、捷达轿车、瑞丰商务车、本田轿车等,
购于2009年12月至2011年3月,车辆在用状况良好;电子设备共计237
项,主要为电脑、服务器、打印机、显示器、办公家具等办公用设备,购
臵于年,在用状况较好。
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
1.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4,976,310.99元,共9项,主要为应用软件、
管理软件、监控调度平台、分析系统、终端软件等,购臵于2008年至2013
年,在用状况较好。
2. 开发支出账面价值1,121,190.23元,共2项,主要为航通闸口放行
控制系统、海关监管放行平台项目发生的人工成本和外协支出。
3.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共
计42 项,主要是商标权4项、专利权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6项、软件
产品9项,证载权利人均为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
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的评估基准日是日。评估基准日是根据经济行
为发生时间、经济行为的实现、企业会计核算、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利率
和汇率变化等因素确定。企业申报资料均基于评估基准日,评估中所采用
的价格也均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
本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与业务约定书的评估基准日一致。
六、 评估原则
(一) 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二) 遵循专业性原则;
(三) 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四) 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
七、 评估依据
经济行为依据:
(一)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日发
布了《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
(二)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日发
布的《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延期复牌
公告》(公告编号:);
(三)日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
评估事项的说明》。
法律法规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准则依据:
(一)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
准则》(财企[2004]20号);
(二)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号);
(三)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号);
(四)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号);
(五)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中评协[号);
(六)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
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
(七)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
协[号);
(八) 《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号);
(九) 《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号);
(十) 《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号);
(十一) 《企业会计准则》。
产权依据:
(一) 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计算
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商标权证书、专利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二)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取价依据:
(一) 国务院[2000]第2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臵税暂行条
(二)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
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三) 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设备的购买合同;
(四)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进行勘察核实的记录;
(五) 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成本费用表等财务报表;
(六) 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表;
(七) 评估人员收集的软件集成行业市场资料;
(八) Wind资讯;
(九) 与此次整体资产评估有关的其它资料。
其他依据:
(一) 被评估企业2012年至2013年审计报告;
(二)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八、 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
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评估需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
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由于无法搜集到适量的、与被评估对象可比的交易实例,以及将其与
评估对象对比分析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操作
条件,本次评估不采用市场法。
由于能够收集到分析被评估对象历史状况、预测其未来收益及风险所
需的必要资料,具备采用收益法实施评估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采用
由于被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
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
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选择资
产基础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选
择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具体的评估方法如下:
●资产基础法
(一) 流动资产:本次评估将其分为以下几类,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分别进行评估:
1. 货币类流动资产:为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通过盘点现
金、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履约保函等进行核查,以核实后的账面
价值确定评估值。
2. 存货类流动资产:包括原材料、在途物资、在产品、发出商品等;
对原材料按市场法评估,即以基准日的市场单价和实际数量确定评估值;
对在途物资、在产品、发出商品,主要是在清查核实所发生实际成本的基
础上,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 应收预付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
付账款等;对应收类流动资产,主要是在清查核实其账面余额的基础上,
根据每笔款项可能回收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货
物或者服务,以及形成的资产或权利确定评估值。
(二) 非流动资产:本次评估将其分为以下几类,采用不同的评估方
法分别进行评估:
1. 长期股权投资:对全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于子公司所属业
务均为母公司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业务进行配套服务,
本次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益法评估以合并口径为基础预
测,因此,对各子公司未单独采用收益法评估,仅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整
体资产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后全资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
产)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根据评估目的和被评估设备的特点,主要采用重臵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价值 = 重臵全价×综合成新率
1) 设备重臵全价的确定
按照评估基准日同类车辆现行市场价,并考虑其相应的购臵附加税、
牌照费及手续费等确定。
② 电子设备
主要查询评估基准日相关报价资料确定。
2) 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① 电子设备:按照年限法确定综合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已使用年限+设备尚可使用年
限)×100%
分别运用年限法、里程法计算其成新率,取二者之中的最低值作为理
论成新率,在此基础上,依据对车辆的现场勘查情况,确定对理论成新率
的修正系数,以修正后的理论成新率作为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修正系数
理论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
年限×100%
里程法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
里程×100%
3. 无形资产-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本次评估根据项目实
际情况,采用收益途径进行评估,具体采用利润分成模型测算价值。计算
评估值(P)= i
其中:P ——委估无形资产评估值;
Ri——委估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息前净收益;
r ——折现率
i ——未来第i年
4. 其他无形资产:对于评估基准日委估外购软件在市场上有销售的,
我们按照评估基准日市场售价确认评估值;对于企业自研及外购的项目软
件,考虑到已形成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对企业收益产生直接影响,
本次含在相应的计算机著作权中进行评估。
5. 开发支出:根据开发项目所发生的实际人工成本和外协支出,以核
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6. 递延所得税资产:为坏账准备导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核实后
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rniiR....
(三) 负债: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方法。根据评估目的,此次评估被评估企业的全部股东权益选择现金流量
折现法。根据被评估企业未来经营模式、资本结构、资产使用状况以及未
来收益的发展趋势等,本次现金流量折现法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按合并报表口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有息负债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有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企业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为短期
1. 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1(/)1([11nnniirrRrRiP.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Ri——企业未来第i年预期自由净现金流
r ——折现率, 由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
i ——收益预测年份
n——收益预测期
式中Ri,按以下公式计算:
第i年预期自由现金流=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
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2. 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
资产,经测算,被评估企业无溢余资产。
3.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包括不产生效益
的资产和评估预测收益无关的资产,第一类资产不产生利润,第二类资产虽
然产生利润但在收益预测中未加以考虑。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评估值。
4.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确定
本次收益法采用合并口径预测,因此长期股权投资不用加回。
5. 折现率的选取
有关折现率的选取,我们采用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估价模型
(“WACC”)。WACC模型可用下列数学公式表示:
WACC=ke×[E÷(D+E)]+kd×(1-t)×[D÷(D+E)]
ke:权益资本成本
E:权益资本的市场价值
D:债务资本的市场价值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时,我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CAPM
模型是普遍应用的估算股权资本成本的办法。CAPM模型可用下列数学公
E[Re] = Rf1 +β (E[Rm] -Rf2) +Alpha
E[Re]:权益期望回报率,即权益资本成本
Rf1:长期国债期望回报率
β:贝塔系数
E[Rm]:市场期望回报率
Rf2:长期市场预期回报率
Alpha:特别风险溢价
(E[Rm] -Rf2)为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称ERP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对纳入此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主要评估过
(一) 接受委托
本公司接受委托前,与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航通
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进行了会谈,并与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详细了解了此次评估的目的、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在此基础上,本公司遵照国家有关
法规与北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并
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 资产清查
根据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申报资料,评估人
员于日至日对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
了必要的调查、核实。听取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对
待评资产历史和现状的介绍,对申报的资产进行账账核实、账表核实、账
1. 对设备的清查
对企业申报的电子设备和车辆,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进行了必要
的清查核实;对设备的使用环境、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并通过与
设备管理人员的广泛接触,详细了解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通过问、观、
查,详细了解设备现状。评估人员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被评估企业
对申报表进行相应修改或作出补充说明。
2. 对存货的清查
首先将申报表与会计报表、明细账、总账进行核对,并查阅相关的会
计记录和原始凭证。对原材料、在途物资、在产品、发出商品等存货资产
的抽查数量占总数量40%以上,账面值是其总价值的70%以上。在盘点结
果的基础上,根据盘点日至评估基准日的出入库倒推出评估基准日的数量。
在盘点过程中,同时关注存货存放环境、存放时间等。
3. 对无形资产的清查
评估人员核查了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软件购买合同、计
算机软件著作权证、商标证、专利证、软件产品登记证,对购买合同条款
内容进行了仔细核实,并对无形资产涉及的项目立项、评审、实施情况进
行了了解。
4. 对往来款项、其它资产及负债的清查
对往来款项、其它资产及负债,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搜集了往来
款项、其它资产及负债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证明文件及有关会计资料,
对往来款进行了函证,对非实物性资产及负债进行必要的账务核实,以清
查核实后的资产及相关信息作为评估的依据。
5. 收益法调查
①听取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关于业务基本情况
及资产财务状况的介绍,了解该公司的资产配臵和使用情况,收集有关经
营和基础财务数据;
②分析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历史经营情况,特别是前
三年收入、成本和费用的构成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其获利能力及发展趋势;
③分析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盈
利能力、发展能力、竞争优势等因素;
④根据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计划和战略规划及潜
在市场优势,预测公司未来期间的预期收益、收益期限,并根据经济环境
和市场发展状况对预测值进行适当调整;
⑤建立收益法评估定价模型。
(三) 评定估算
对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评估人员在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询价的
基础上,对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测算,
从而确定被评估企业的股东权益价值。
对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评估人员通过与企业管理层的访谈、考察企业
生产现场,收集企业近年来各项财务数据指标,同时结合对同类上市公司
的对比分析,在充分了解市场状况的基础上,对企业未来收益、收益期及
风险回报进行量化分析,最终确定了被评估企业的股东权益价值。
(四) 评估汇总及报告
本次评估是按《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的要求对评估结果进行汇
总、分析、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评估说明。并对评估报告进行了三级复
十、 评估假设
1. 一般性假设
① 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营中所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
的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
② 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保持持续经营,并在经营方式
上与现时保持一致;
③ 国家现行的税赋基准及税率,银行信贷利率以及其他政策性收费等
不发生重大变化;
④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 针对性假设
① 假设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各年间的技术队伍及其高级
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发生重大的核心专业人员流失问题;
② 假设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各经营主体现有和未来经营
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能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计划,保持良好的经营
③ 根据深圳市税务局文件深地税南备[号及深地税南函
[号文件,假设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收益期一直享
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号)文件,假设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收益期一
直享受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
即征即退政策;
⑤ 假设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经营者遵守国家相关法
律和法规,不会出现影响企业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⑥ 假设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会计政策和进行收益
预测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核算方法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若将来实际情况与上述评估假设产生差异时,将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
报告使用者应在使用本报告时充分考虑评估假设对本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一、 评估结论
(一) 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收益法评估,持续经营前提下,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
资产账面价值为11,800.23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6,786.27万元,股东权
益账面价值为5,013.96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价值(净资产)为
20,919.01万元,增值额为15,905.05万元,增值率317.22%。
(二)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持续经营前提下,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1,800.23万元,评估价值为13,861.31万元,增值
额为2,061.08万元,增值率为17.47%;总负债账面价值为6,786.27万元,
评估价值为6,786.27万元,增值额为0.00万元,增值率为0.00%;净资产
账面价值为5,013.96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7,075.05万元,增值额为
2,061.09万元,增值率为41.11%。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C-B)/B*10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递延所得税资产
非流动负债
(三) 评估结论的确定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值存在差异的原因:资产基础法评估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为7,075.05万元,收益法评估净资产价值为20,919.01万元,两
者相差13,843.96万元,差异率为195.67%,收益法评估结果比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多出的那部分差异的主要原因为资产基础法是在持续经营基础
上,以重臵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
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企业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
评估价值,得出资产基础法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评估结果中仅包
括对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利、软件产品等可确指无形资产的价值,
对于资质、人力资源、企业品牌、管理团队及客户资源等因素对企业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未能作充分的考虑;而收益法是在对企业未来收益预
测的基础上计算评估价值的方法,不仅考虑了各分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
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等因素对企业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也考虑了企业所拥有的资质、人力资源、企业
品牌、管理团队、客户资源等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虽然其未来收
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是其评估价值能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目前企业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鉴于以上原因,并结合本次评估目的综合考虑,本次评估确定以收益
法评估结果作为目标资产的最终评估结果,即: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20,919.01万元。
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中陈述的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评估
人员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的
有关事项。
1.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已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以日为审计基准日,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众环审字
(2014) 021767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 对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车辆及电子设备),深圳市航通
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权属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无担保情
况及重大诉讼事项的权属说明。
3. 评估基准日后至报告出具日期间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已将其所有的粤B81423金杯车、粤BH062T瑞风商务车已转让出售,为此,
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相关的转让协议。
4.基于北斗多媒体智能应用终端和在途监控位臵信息服务终端商用市
场存在的不确定性,本次评估中未考虑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北斗定位的物流及跨境通关智能终端应用示范工程”而与
通信电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合同书》在合同期带来的收
益和产生的违约风险。
5. 本公司对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只进行价值估算
并发表专业意见,为报告使用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确认或发表意见不在我们的执业范围内,我们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
供保证。我们未考虑其产权归属对于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将来产权发
生变化时,可能发生的交易对资产价值的影响,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
十三、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 本评估报告的结论是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条件。
2.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3.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4. 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
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
5. 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超过2014年12月
30日使用本评估结果无效。
6. 本评估报告必须完整使用方为有效,对仅使用报告中部分内容所导
致的可能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四、 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二○一四年四月十日。
(本页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
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 现金流量分析及预测表;
附件二、 经济行为文件;
附件三、 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四、 被评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 被评估企业年审计报告;
附件六、 被评估企业相关权属文件;
附件七、 委托方承诺函;
附件八、 被评估企业承诺函;
附件九、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附件十、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十一、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十二、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十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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