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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灵璧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灵璧县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32#地块日月星城)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灵璧县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32#地块日月星城)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灵璧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电话:传真:
地址:灵城二环路北灵璧县行政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灵璧县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32#地块日月星城)
建设地点:位于灵璧县罗河东路南侧,薄山中路西侧
建设单位: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灵璧县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32#地块日月星城)选址位于灵璧县罗河东路南侧,薄山中路西侧。规划总占地约,建筑面积约36900m2,项目主要新建9栋高层住宅楼、4栋商业楼、配套公建配套设施以及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总投资9322万元人民币,项目建成后可居住300户,约960人。
有关部门意见:
1.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发改投资[号,
2.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附件:灵璧县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32#地块日月星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灵璧县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32#地块日月星城)
建设单位(盖章):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0一四年七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该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灵璧县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32#地块日月星城)
建设单位 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灵璧县罗河东路南侧,薄山中路西侧
传真 / 邮政编码 234200
建设地点 灵璧县罗河东路南侧,薄山中路西侧
立项审批部门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发改投资[号
建设性质 新建√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K7090其他房地产业
(平方米) 18334.25 绿化面积(平方米) 5500
(万元) 9322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3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47%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5年1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由于历史原因,棚户区现状用地比较零乱,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公共设施配套不足,“脏乱差”现象严重,“城中村”问题突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为区域内居民提供良好居住工作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完善区域城市交通网络,美化城市面貌,加快促进经济发展。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在灵璧县罗河东路南侧,薄山中路西侧,建设“灵璧县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32#地块日月星城)”,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8334.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6900平方米。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在征求环保主管部门意见后,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9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3年9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6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7年3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日起施行);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改委,国发【2013】21号令,日;
(9)《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日实施);
(1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
(1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3〕89号),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16)《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
(17)建设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技术资料;
(18)环评委托书。
2、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约,建筑面积约36900m2,项目主要新建9栋高层住宅楼、4栋商业楼、配套公建配套设施以及绿化景观工程。其主要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及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住宅 主要建设9栋高层住宅(全部为18F),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约25800m2,可居住300户 新建
商业 主要建设4栋商业楼,建筑面积约10000m2 新建
辅助工程 变配电房 项目区内供电由公用10KV开闭所供给,根据组团划分和供电半径要求,项目区内设置1座自管变电所,建筑面积约300m2 新建
附设式电房、电信机房、水泵房 位于住宅楼绿化带下地下室设备房内,建筑面积约为800m2 新建
地面停车位 240个,根据规划分散分布在项目建筑附近 新建
地下建筑 设置地下设备房 新建
供水 供水由区城市政供水管网分区引入,用水量约为92053t/a 新建
排水 雨污分流,预处理达标后入灵璧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量为77818t/a 新建
供电 供电由区域市政供电管网引入,项目设置1个配电房,年用电量约为36万度 新建
消防 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 新建
通风 卫生间设置排风换气、油烟预留管道 新建
供热 不设置集中供热设施,均由住户自行解决 ――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入灵璧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量为77818t/a 新建
固废处理 每栋楼下设置垃圾箱,距离建筑最近距离约15m 新建
废气治理 住宅内各住户自行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预留内置排油烟管道
噪声治理 机动车进出口减速垫、主要产噪设备统一进设备用房、加设减震基础、隔声罩等 新建
绿化 总绿化率达30%,绿化面积5500m2 新建
建设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下表所示:
建设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项目 数量 单位 备注
规划用地面积
规划建筑总面积 36900 m2
地上总建筑面积 35800 m2
其中 住宅面积 25800 m2
商业面积 10000 m2
地下总建筑面积 1100 m2
容积率 2.0
建筑密度 35% %
绿地率 30% %
总户数 300 户
总人口数 960 人
机动车停车位 240 辆 地上
3、功能布局及平面布置
项目工程地块面积不大,位于灵璧县罗河东路南侧,薄山中路西侧,在综合考虑周边环境、路网结构、建筑布局、功能分区及空间环境等内在联系的基础上,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形成功能分合有度,方便、安全、互不干扰的居住环境。具体如下:
项目体现“户型小、功能齐、配套全”的原则,以满足居住为主,营建优美的人文社区,在考虑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同时提升用地的经济效益,使工程达到功能组织合理、用地配置得当、结构清洗、道路顺畅、配套齐全等要求,创造出以人为本、尊重环境、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同时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新的住房理念。
总体布局符合规划、消防、人防、环保、防灾、减灾等要求,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区域建筑利用地形合理布局,沿用地块红线布置小区、小区内按南北向布置,建筑围合形成宜人的小区空间,小区内部视线通透,视线干扰小,富有韵律感,沿街里面简洁、美观、现代。
具体布局详见附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4、公用工程
水源由区域市政自来水厂给水管道接入项目区,在区域内沿主环路形成环网和枝状,主管管径DN200,然后由枝状支管通至每幢建筑,以保证供水安全和经济要求。
①室外给水系统
项目室外采用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合用管道系统。供水水压暂按0.28MPa(需经当地自来水公司核准)设计,项目区内给水管网上设置若干DN25mm洒水栓,供室外绿化及道路浇洒使用。
②室内给水系统
项目高层建筑4F及以下全部采用市政自来水直供,高层建筑的5F及以上采用变频加压供水系统。水表按户和公建分别设置,公建水表设在室外,各自独立计量,住户水表设在住宅公共部位的水表箱内,安装需符合当地自来水公司的要求。
项目用水主要为居民生活用水以及道旁绿化用水等,排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项目排水采用污、雨分流制。
结合项目区域内道路和住宅平面布置情况,各建筑的污水就近接入污水支管,并连接小区主环路上的污水干管。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入灵璧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界洪河。
区域供电由区域市政电力干线接入,电力线路采用电力电缆在电缆沟内敷设。项目设1个配电房,内置1台500KVA的变压器,供生活区用电需求。高低压配电均采用户内式配电装置。
区内10KV电力线路采用YJV22交联聚乙烯铠装电力电缆,380V/220V电力线路均采用YJV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电力线路沿电力排管敷设,进户处穿焊接钢管保护。
配电房位于小区规划的绿化带的地下设备房中。
新建项目消防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有关规定实施。室外设置消火栓,火灾时市政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灭火;室内消火栓管网布置成环状。消火栓系统设消防水泵接合器。
通讯线路埋设采用电话电缆套筒直埋方式,管道孔数与规格除满足其服务范围内终期通信线路的需要外,尚预留1~2孔作为备用,用以将来发展新的业务,减少施工对项目道路和其它管线的破坏。通讯线路敷设在绿化带及车行道下,埋设深度在0.6m~1.0m。
(6)供热系统
区域由居民自行安装的分体式空调解决,项目内不设集中供热设施。
住宅内不设垃圾中转站等,每栋楼下设置垃圾箱,主要作为日常生活垃圾的临时收存装置,区内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日产日清,以保障区域内的清洁。
5、项目用地现状及周边环境概况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现状图及现场踏勘,项目地块目前为空地,周边道路交通正在完善,市政服务设施较齐备,用地条件较好。
场区四周均为居住以及市政用地,项目位于灵璧县罗河东路南侧,薄山中路西侧,符合用地规划要求。(具体详见附图2 项目四周概况图)
6、项目选址规划可行性
项目区用地现状是二类居住综合用地,且周边均规划为居住和城市公共绿化用地,因此本项目与周围的环境是相容的,符合区域总体规划要求。
7、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非别墅类房地产开发,由国家发改委会最新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可知,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和鼓励类范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且建设用地属于住宅用地,适合本项目建设。
因此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与该项目有关的现有污染情况:
原有污染情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东侧为薄山中路,南侧和西侧为规划道路,北侧为罗河东路,项目周边均为居住区,无原有污染问题。
主要环境问题:界洪河水质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Ⅳ类水体功能要求,主要超标污染物为BOD5、COD和NH3-N。超标原因主要是沿河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水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使得污染有所加重。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拟建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地理坐标为北纬38°18′~34°02′,东经117°17′~117°44′。县境东临泗县,西连宿州市徘辖庸陶颉⑽搴恿较兀迸招熘萃健㈩∧较兀刈苊婊205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80.9354万亩。
2、地形、地貌、地质
灵璧县地处淮北平原,地貌特征为“大平小不平”,地势低平,一般西北高、东南低,平均海拔高程在18.5至26.5米之间,平原面积占89.6%,山地属淮阴山脉的余脉。低山残丘零星分散在全县南北,山高只有60-150米,仅占全县总面积5.8%,地面坡度较小,坡降为1/00,西北最高点海拔高程为27米,东南部最低海拔高程为18.5米。
灵璧县处华北地层区。县内地层断裂带主要有东西向和北东向两组,东西向断裂带属宿北区域性大断裂带,该断裂带自宿县北部进入县境后,分布在尹集―大庙一线,横贯县境北部,长36KM。北东向断裂有两条,为区域性断裂带,一条九顶―长集一线,长74KM;一条在大庙―沱河集一线,长56KM。三条断裂带至今仍有活动。县域内地震按7度设防。县域内地基承载力较高,多数用地适宜于建设。
3、气候、气象
灵璧县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气候温和,季风明显,特别是冬夏季风交替明显,;四季分明,雨量适中,无霜期长,适宜多种作物生长,但是春旱多风,冬寒,晴、冷、暖、旱涝转变往往突然,致使灾害性天气较多,影响农业发展。年平均气温14.4℃,最冷的1月份平均气温0.4℃,最热的7月份平均气温27.6℃。
年平均无霜期为208.7天。年平均降水量85.7毫米;年变化很大,且分布不均,易旱易涝;夏季雨水集中,降雨量大,秋季次之,春季较小,冬季最小。春、夏多为东风,秋冬多为东北风。
4、地表水系
灵璧县境内的河流均属淮河水系,多条河流由西北向东流经泗县、五河等地汇入洪泽湖或淮河.主要河流有新汴河、沱河、唐河、奎濉河和界洪河,成网状分布,主要功能为农灌、行洪、排涝、航运。
新汴河是70年代初建成的大型人工河道,以防洪排涝为主,兼顾水资源综合利用,起端为宿州市城北七岭子,终端为洪泽湖,全长127KM。新汴河除承纳沱河七岭子以上段来水外,还承纳萧濉新河来水,在干旱时,可引洪泽湖水源。新汴河为人工雨源河道,多年平均径流深约150mm,多年平均径流量9.9亿m3,保证率97%的枯水年份径流深约26mm,径流量1.7亿m3。
奎濉河源于江苏省徐州市,是一条全长160多公里(其中宿州市境内长136公里)的淮河二级支流,流域面积共753平方公里。平均水深0.8~2.6米,汛期洪水时可达2.5~4.6米,河底宽20~60米,河底标高22~17米,平均坡降为0.1‰,水面宽约15~40米。
唐河是一条人工河流,其功能以农灌、排涝为主,部分河道被当地用于水产养殖,河道长120KM,水流量较小,唐河在泗县丁湖镇境内汇入沱湖。
阎河位于灵璧县中部,灵城北侧,发源于杨疃镇新汴河东堤外,向东流经禅堂乡,在虞姬乡境内汇入唐河,属唐河的一大支流。阎河本干西自杨沟口,东入唐河,全长14.45km,沿线共有杨沟、马沟截源、南凤河、北凤河、新马沟等5条大沟汇入,流域面121.8km2.河道纵比降约为1/5000,现有河深2.5-4m,河底宽6-20m,边坡约1:2。
阎河属于灵璧县新汴河灌区的一部分,能够从灵西闸上的三里湾涵洞,经过南凤河至阎河;另一条引水线路是通过团结涵,经中心沟、杨沟至阎河。
5土壤和生物多样性
灵璧县土壤多在黄淮泛滥的冲积物上发育而成的,土层较厚,比较肥沃。属暖温带、半湿润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湿润,光照充足,土壤肥沃,宜于农林作物和动植物的生长、繁衍。县内地表水和地下水储量丰富,水质优良,境内生物资源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富饶。
灵璧县地处暖温带半湿润大陆季风气候,适宜暖温带各种植物生长,因此树种资源比较丰富。境内林木属于暖温带落叶林类型,植被的特点为人工栽培型的绿化用栽培植物和农作物。树木多为人工栽植落叶乔木,主要树种有泡桐、杨树、椿树、槐树等。灵璧县是全国皖北的农业大县,已形成五大特色农业生产经济区域,即“县南油菜花生连作”、“濉河两岸的优质麦”、“中北部的果桑”、“宿州和灵双路沿线的瓜菜”。农业生态良好,生态农业得到了初步的发展,特别是生态型果园的发展,如酥梨、葡萄、桃、枣等的种植已具规模,野生动物稀少,仅有鸟类、蛙类、蛇类等。家畜家禽主要有猪、羊、鸡、鸭等。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交通等):
1 人口及社会经济
全县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6%,到2010年达到92.3亿元。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3.9%,达2.7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32.5%,达到2.12亿元,比2005年翻了一番多。五年累计完成5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年均增长30%。
2012年,灵璧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初步预测,全年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0亿元,较2011年增长13%;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37.7:30:3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2亿元,增长3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8亿元,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8亿元,增长18.5%。
2 教育、卫生、文化
全县拥有卫生机构266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4个,卫生防疫机构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灵璧县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灵璧县中医院为中西医结合二级甲等中医院。全县有普通中学36所,在校学生6.8万人,专任教师3727人,其中:灵璧县第一中学为省级示范中学。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发展,“十一五”期间完成90处安全饮水工程,累计解决21余万人安全饮水问题。
3 土地利用状况
灵璧县大力推进“123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精心打造山水园林城市,高标准规划政务新区、工业新区、滨河新区,高标准建设迎宾大道、钟灵大道、虞姬大道、北部新区路网、高速连接线、城区路网以及县医院新址、灵璧一中及实验小学新校区等重点工程,建成区面积扩大到5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增加至30多万,5年城区面积扩展近3倍,已全面拉开“双五十”城市发展框架,形成“一体两翼、三区互动、组团发展”的城市建设新格局。
三区互动第一区是规划10平方公里的中部政务新区,主体功能为政务办公、商业金融、文教卫生。政务新区北依红石山,东靠龙车山,西连凤凰山、小花山、东岳庙山,使政务新区揽五山入怀,显山透绿,彰显山水园林特色。其中起步区1平方公里投资10亿元,依托大剧院、图书馆、市民活动中心、体育场、人民医院、示范高中等重点工程项目,建成集行政办公、金融商务、科教文体、居住休闲、医疗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新区。奥泰克中央广场、富康首府、东方名城、尚东国际、钟秀锦城、盛世华城等高档小区怡然耸立。
三区互动第二区是在高速公路节点规划建设10平方公里(远景规划30平方公里)的北部工业新区,机电加工、食品建材、轻纺服装、物流配送、文化创意5大主体园区既相对独立又功能匹配,即将建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化工业新区和人居新城,成为带动全县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三区互动第三区是规划15平方公里的南部滨河新区,主体功能为现代城市示范区和旅游观光区,即沿新汴河横向规划,西部依托占地1000亩的奇石产业区,东部连接5平方公里的经济开发区,中间通过三座跨河大桥纵向发展。正在下移新汴河闸,提升河道水位,引水入城,露水透绿。星河湾、状元府等高档住宅区正在规划建设中。南部滨河新区将建成宜居、宜游、宜学、宜创业的生态型新城,成为城市化建设的又一崭新亮点。
4 文物古迹
灵璧县境内虞姬墓,是项羽爱姬之墓,属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县城东7.5km处。据《史记》载,公元前202年,项羽被汉军困于垓下,夜闻汉军四面楚歌,料大事已去,遂夜饮帐中,慷慨悲歌,虞姬和之“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吟罢,自刎身亡,后被部属安葬于此。墓园占地3942m2,墓冢和墓碑修复一新。墓园外建门楼、围墙,内建展厅、草坪、碑廊,供人游览凭吊、栖息或泼墨挥毫。
灵璧石,又称磬石(八音石),产于灵璧县渔沟镇磬石山北麓平畴间。宋人杜绾在《云林石谱》中汇载石品116种,灵璧石位居首位。“灵璧一石天下奇,声如青铜色如玉”,这是宋代诗人方岩对灵璧石发出的由衷赞叹。灵璧石除磬石以外,还有更奇特的观赏石,其出产地也不限于磬石山一带,主要分布在县境北部,从已产出的灵璧石看,其真正魅力,不仅在于天赋其内在的灵气和形态的神奇,而其质、形、色、纹皆俱有很高的艺术欣赏价值,故:乾隆帝也曾赞誉它为“天下第一石”。
三、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建设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灵壁县,根据灵璧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下:
1、空气环境质量
本项目位于灵璧县罗河东路南侧,薄山中路西侧,为了解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本环评采用灵璧县环境监测站提供2013年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详见下表(监测报告见附件):
区域大气污染物浓度值
单位:mg/m3
监测项目 可吸入颗粒物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年均值 0.107 0.022 0.031
GB中的二级标准年平均值 0.10 0.06 0.04
上表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大气污染物SO2、NO2年均浓度范围均低于GB《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浓度限值,PM10年均浓度超过了GB《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超标原因主要为城市建设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等。
2、水环境质量
项目附近地表水体界洪河水质如下;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单位: mg/L(pH除外)
体 pH CODcr BOD5 氨氮 总磷
界洪河 7.4
43 6.70 2.64 0.2
GB中IV标准 6~9 30 6 1.5 0.3
由上表可看出,该项目纳污水体界洪河水质除pH、总磷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Ⅳ类标准外,BOD5、COD、NH3-N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Ⅳ类标准要求,水体水质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主要是界洪河接纳了沿岸的生活污水所致。
3、声环境质量
项目区环境噪声经现场监测,其声级范围为昼间50.8~56.1,夜间40.5~45.6。因此,项目区域环境噪声达到GB《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和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较好。
4、生态环境现状
该项目拟建地位于灵璧县罗河东路南侧,薄山中路西侧,周围无大面积的自然植被群落及珍稀动植物资源,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项目的建设实施不会对生物栖息环境造成影响。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项目位于灵璧县罗河东路南侧,薄山中路西侧,根据现场踏勘,该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使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即:
(1)保护该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值要求。
(2)保护该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功能区标准。
(3)保护该项目所在地界洪河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Ⅳ类水质标准要求。
具体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 环境保护目标 距离拟建项目场界距离 (GB)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值要求
方位 规模 距离(m)
罗河小学 E 约600师生 100
灵璧中学 W 约1000师生 400
卫生进修学校 N 约200师生 300
第二人民医院 N 约300师生 400
地表水环境 界洪河 S 小型 2500 GB Ⅳ类
声环境 罗河小学 E 约600师生 100 (GB)中2类功能区标准
四、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项目常规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有关污染因子的标准限值详见表6。
环境空气中大气污染物质量标准
编号 污染物名称 环境质量标准 采用标准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mg/m3)
1 SO2 日平均 0.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1小时平均 0.5
2 NO2 日平均 0.12
1小时平均 0.24
3 PM10 日平均 0.15
项目拟建地周边水体界洪河的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Ⅳ类水体,其水质控制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Ⅳ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项目 pH CODcr BOD5 氨氮 TP
Ⅳ类标准值 6~9 30 6 1.5
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2类标准,靠道路一侧执行4a类标准,标准值如下表:
声环境质量标准
等效声级:LAeq:dB(A)
适用区域 昼间 夜间 依据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 60 50 2类标准
交通干线两侧 70 55 4a类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标准值如下: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摘录)
指标 最高允许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m3)
SO2 550 15 2.6 周界外浓
度最高点 1.0
NOx 240 15 0.77
TSP 120 15 3.5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灵璧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通过污水管网纳入灵璧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灵璧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界洪河。具体见表10。
灵璧污水处理厂接管及出水标准
单位:pH除外,均为mg/L
依据 pH COD TP SS NH3-N 动植物油
灵璧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6~9 500 - 120 - 100
(GB1)中一级A标准 6~9 50 1 10 5 1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中的噪声限值。具体见表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阶段 噪声限值
昼 间(dB) 夜 间(dB)
施工 70 55
营运期商业楼执行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和4类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见下表12。居民楼产噪设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和4类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见下表13。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等效声级Leq: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等效声级Leq:dB(A)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入灵壁县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界洪河。项目废水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界洪河,排放量分别为COD3.89t/a、NH3-N0.39t/a。总量在污水处理厂内平衡。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及污染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主要工艺过程和产污环节见图2.2-1。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
1、施工工艺流程简述
(1)基础工程
拟建项目基础工程主要为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该工段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粉尘和排放的尾气。由于作业时间较短,粉尘和噪声只是对周围局部环境影响,从整个施工期来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主体工程
拟建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为现浇钢砼柱、梁,砖墙砌筑。根据施工图纸,进行钢筋的配料和加工,安装于架好的模板之处,及时连续灌筑混凝土,并捣实使混凝土成型。拟建项目在砖墙砌筑时,首先进行水泥砂浆的调配,然后再挂线砌筑。该工段工期较长,主要污染物为搅拌机产生的噪声、尾气,搅拌砂浆时的砂浆水,碎砖和废砂等固废。
(3)装饰工程
利用各种加工机械对木材、铝合金等按图进行加工,同时进行屋面制作外墙面砖,然后对外露的铁件进行油漆施工,本工段时间较短,且使用的涂料和油漆量较少,有少量的有机废气挥发。
为防止减少施工的污染,建筑方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施工阶段采用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标准要求,室内用人造木板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测定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醇释放量,测定结果须达到标准要求。涂料胶粘剂、阻燃剂、防水剂、防腐剂等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含量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4)设备安装
包括电梯、道路、化粪池、污水雨水管网铺设等施工,主要污染物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尾气等。
2、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1)施工期废气污染源强分析
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大开挖阶段的施工扬尘,建筑阶段的施工机械设备以及车辆排放的尾气以及装修阶段粉尘及油漆废气等。
①大开挖阶段的施工扬尘
本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回填、浇注、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和搅拌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加上大风,施工扬尘将更严重。
据有关调查显示,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约占扬尘总量的60%。
表14为一辆载重5吨的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1000米的路面时,不同路面清洁程度,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产生的扬尘量。由此可见,在同样路面清洁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清洁度越差,则扬尘量越大。
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时的汽车扬尘
单位:kg/辆•公里
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表15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试验结果,结果表明实施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可将其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
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
因此,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适当洒水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
施工扬尘的另一种情况是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由于施工需要,一些建材需露天堆放,一些施工点表层土壤需人工开挖、堆放,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这类扬尘的主要特点是与风速和尘粒含水率有关,因此,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是抑制这类扬尘的有效手段。
尘粒在空气中的传播扩散情况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尘粒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以沙尘土为例,其沉降速度随粒径的增大而迅速增大。当粒径为250微米时,沉降速度为1.005m/s,因此当尘粒大于250微米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尘粒。根据现场施工季节的气候情况不同,其影响范围和方向也有所不同。施工期间应特别注意施工扬尘的防治问题,须制定必要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建筑阶段的施工机械设备以及车辆排放的尾气
施工时柴油机及各种动力机械(如载重汽车等)产生的尾气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尾气中所含的有害物质主要是CO、THC、NOX等。根据相关资料,柴油车污染物排放系数如表16。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系数(单位:g/l)
③装修阶段废气
主要为业主对房屋装修时产生的油漆废气以及粉尘。但该废气的产生与业主以及装修工的个人行为、装修风格等有很大关系,难以定量分析。
装修初期打洞、泥水匠切割磁砖、木工锯木、油漆匠墙体打底、粉刷等老粉搅拌调料,以及铲除墙体上原有老粉和砂布打磨墙体、家俱等过程均有大量粉尘产生,此类粉尘易沉积,从业主窗户逸出的量极少,影响范围大多限于居室内。
B.有机废气
业主购买的胶合板中大多有甲醛等有害物质挥发,甲醛含量的多少与胶合板质量的好坏有很大关系,有资料表明:家具中甲醛挥发完全约需2~15年,此类废气的影响大多限于室内。
油漆品种极多,但目前是环保型油漆占主流,稀释液大多为天那水类,此类油漆中苯、二甲苯的含量较低,据有关调查,100m2大多使用12~24组油漆,每组油漆重约10kg,挥发份含量约30%左右,油漆后大多可在3~4小时挥发,处于表干状态,实干约12小时至36小时。
本工程全部商业及住宅等均有可能装潢(总建筑面积共约36900m2),大约共需油漆44.28t~88.56t,挥发份中苯、二甲苯等苯类有害成份约占挥发份的10%左右,则小区全部装潢后共向大气环境中排放1.3t~2.6t苯类有害气体。
(2)施工期水污染源强分析
①工地生活污水
施工期间,工地设简易住宿、食堂、厕所,工地生活污水主要是食堂污水、粪便污水、浴室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BOD5和氨氮等。本项目共有施工人员约320人,施工人员每天生活用水以100L/人计,用水量为32m3/d,以排放系数0.85计,排放量约为27.2m3/d,本项目施工期共计为2年,一年以330日施工计,则施工期共排放生活污水17952m3。污水经化粪池、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施工期不设置临时集水池。处理前后水质情况见表17。
施工期民工生活废水产生排放情况
废水性质 废水量(m3/d) SS CODCr
处理前 浓度(mg/L) ―― 300 400
产生量(Kg/d) 27.2 8.16 10.88
处理后 浓度(mg/L) ―― 150 240
排放量(Kg/d) 27.2 4.08 6.53
②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期主要道路将采用砼硬化路面,场地四周将敷设排水沟(管),并修建临时沉淀池,含SS、微量机油的雨水以及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此外,在施工期的打桩阶段会产生一定量的泥浆水,根据类比监测调查SS为mg/L,肆意排放会造成周边河道的堵塞,必须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得随意排放。
(3)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强分析
建设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掘机、风镐、空压机、振捣棒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建材的撞击声、施工人员的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
建设期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源强见表18,当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产生噪声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加3-8dB(A),一般不会超过10dB(A)。
施工期主要噪声声源强度表
物料运输车辆类型及其声级值见表19。
交通运输车辆噪声
施 工 阶 段 运 输 内 容 车 辆 类 型 声源强度[dB(A)]
基础工程 弃土外运 大型载重车 84-89
主体工程 钢筋、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罐车、载重车 80-85
装饰工程 各种装修材料及必备设备 轻型载重卡车 75-80
对此,在建筑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进行控制。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杜绝深夜施工噪声影响周边居民。另外,对施工场地平面布局时应将施工机械产噪设备尽量置于场地中央,进行合理布设,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人们工作、生活的影响。对因生产工艺要求和其它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4)施工期固废污染源强分析
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各种建筑垃圾等。生活垃圾以人均每天产生0.5kg计算,施工人数320人,则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约105.6t,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有开挖土地产生的土方,渣土车在运输过程中,需严格执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范,禁止产生扰民现象的发生。本项目不设弃渣场。
二、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
①供水: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就近引DN200给水管入项目区,并在区内与市政管网成环,满足本工程的生活与消防用水。项目日平均用水量为252.2t,共计用水量约92053t/a。下表给出了项目用水量标准。
建设项目供排水情况详见表20。
建设项目供排水情况表
目 用水量标准 数量 用水量(t/d)
生活用水 0.20m3/人•天 960人 192
公建用房用水 0.008m3/m2•天 .8
商业用水 0.005m3/m2•天
绿化用水 1.8L/m2•周 .4
合计 252.2
②排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目属灵璧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因此项目区污水经预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灵璧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量为213.2t(排污系数以0.85计),年废水排放量为77818t,项目排水量详见水平衡图。建设项目水量平衡分析如下:
建设项目水平衡图(m3/d)
由图2可见,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其他生活污水排放量为77818t/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等。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灵璧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通过污水管网纳入灵璧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灵璧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界洪河。则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21。
项目废水处理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总排口废水量(t/a) 77818
主要污染物名称 COD NH3-N SS 动植物油
污染物产生浓度(mg/L) 400 20 300 20
污染物产生量(t/a) 31.13 1.56 23.35 1.56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污染物产生浓度
(接管浓度)(mg/L) 300 20 120 20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污染物产生量
(接管量)(t/a) 23.35 1.56 9.34 1.56
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mg/L) 500 - 120 100
污水处理厂排放浓度(mg/L) 50 5 10 1
污水处理厂排放量(t/a) 3.89 0.39 0.78 0.078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来自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和居民厨房炉灶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垃圾桶恶臭。
1)汽车尾气
建设项目设计机动停车位240个,全部为地面停车场停车位,汽车尾气主要成分包括NO2、NOX,HC、CO等,地面停车车位为无限敞开式结构,属于无组织排放,由于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废气扩散也较为容易,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居民厨房油烟
据类比调查,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人均食用油用量约30g/人•d,则本项目入驻居民食用油消耗量约10.51t/a,油烟产生量约为2%,则油烟产生量约为0.21t/a,油烟主要来自居民住户,油烟主要通过住户厨房内自设的油烟机脱油烟处理,除去效率可达60%,居民油烟设置专门烟气排放管道,经净化后的油烟排放量为0.08t/a,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垃圾收集箱恶臭
生活垃圾中含有各类易发酵的有机物,尤其是在气温较高时,如果管理不当,生活垃圾在堆存、运输过程中会散发出较难闻的恶臭气体,这些恶臭物质主要包括氨、硫化氢、硫醇类、酮内、胺类、吲哚类和醛类。此类恶臭气体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商铺及从业的相关要求及条件限制:
项目内的商业经营场所将来如引进排放废气、噪声和污水的商业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对一些不能集中管理控制的行业禁止引入。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08】70号文件《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审批餐饮、娱乐业项目。应在环评文件和批复中,明确有餐饮门面功能的房地产项目必须修建专用公共烟道,划定噪声防护距离和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的选址、烟道设置、排放口与敏感目标的间距等提出明确要求。”,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从事饮食服务业经营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住宅楼和未设置油烟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内开设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经营场所;(二)将废弃油脂和含油废物排入下水道或者随地倾倒。
建设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配套公建的通风系统、水泵房、配电房、空调室外机等设备噪声,以及项目区域内车辆来往交通噪声和人群社会活动噪声,人群社会活动噪声具有随机性和暂时性,且随着活动的停止而消失。主要设备噪声声级如下表:
该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噪声级
设备名称 治理前噪声值dB(A) 设备台数 位置 治理方式 降噪后的噪声 标准限值
水泵 85 1 位于绿化带下地下室设备房内 泵房采取吸音、密封 60 昼间60
配电房设备 75 2
建筑隔声 50
空调室外机 60 - ― - 60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是固废主要是住宅所产生生活垃圾。
住宅生活的生活垃圾,项目总居住人数为960人。单位人口垃圾产生量按1.0kg/Cap•d估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50.4t/a。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道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类型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排放浓度
大气污染物 厨房 油烟 0.21t/a 0.08t/a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废水量 77818t/a 77818t/a
COD 400mg/L 31.13t/a 50mg/L 3.89t/a
NH3-N 20mg/L 1.56t/a 5mg/L 0.39t/a
SS 300mg/L 23.35t/a 10mg/L 0.78t/a
动植物油 20mg/L 1.56t/a 1mg/L 0.078t/a
固体废物 住宅小区 生活垃圾 350.4t/a 0t/a
声 项目主要为空调外机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项目区域内车辆来往交通噪声和人群社会活动噪声,人群社会活动噪声具有随机性和暂时性,且随着活动的停止而消失,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
主要生态影响
项目建设区域为灵璧县建设用地,不属于敏感或脆弱生态系统,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另外,项目用地为居住用地性质,项目建设完成后,部分地面由原有自然状态变为“不透水”地面,从而对原有生态系统内植被等生态结构和功能产生一定的破坏。项目绿化率可达30%,且对污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用地范围内人群活动和开发建设造成的环境破坏可减小到最低程度,不构成对建设区域内的重大影响。
七、环境影响分析
一、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本项目是规划设计商业、住宅小区。原则上将会带来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和区域环境质量的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影响较小。本项工程建设后,从城市景观的角度讲,新颖别致的楼宇美化了该区域的城市景观。
由于本项目用地属灵璧县城市规划用地中的商业、住宅用地。项目建成后,其土地使用功能由待建空地变为商业、住宅用地,由于项目所在区域地势平坦,施工期间基本不会形成水土流失现象,对区域自然环境不会造成大的损害。
二、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水污染影响及对策分析
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有施工区的地面清洗和施工机械、建材冲洗产生的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染物为SS、COD、石油类等。
冲洗废水的排放特点是间歇式排放,废水量不稳定。但是,如果施工中节水措施不落实,用水无节制,自来水将会在施工现场随意流淌,而导致该部分废水排放量增大,势必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建议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人为浪费的同时,在低洼地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冲洗废水,在沉淀一定时间后,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这样既节约了水资源,又减轻了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施工期间,工地设简易住宿、食堂、厕所,工地生活污水主要是食堂污水、粪便污水、浴室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BOD5和氨氮等。本项目共有施工人员约320人,施工人员每天生活用水以100L/人计,用水量为32m3/d,以排放系数0.85计,排放量约为27.2m3/d,本项目施工期共计为2年,一年以330日施工计,则施工期共排放生活污水17952m3。在市政污水管网接入使用前,废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禁止私自排放);在市政污水管网接入使用后,污水经化粪池、餐饮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不会对水体的生态补水产生影响。
(二)环境空气污染及控制分析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区裸露的地表在大风气象条件下易形成风蚀扬尘,其产生量与风力、表土含水率等因素有关。另外还有施工队伍临时生活炉灶排放的烟气,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产生的风蚀扬尘和泥粉尘等。但影响程度及范围有限,而且是短期的局部影响。
本项目周边最近的敏感点为罗河小学(距本项目100米),灵璧中学(距本项目400米),卫生进修学校(距本项目300米),第二人民医院(距本项目400米)。本项目在施工期的建设产生的扬尘会对周边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
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建设工地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粉尘污染:
(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2)施工期间在城市主要干道、景观地区、繁华区域,其边界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各类管线敷设工程,其边界应设1.5米以上的封闭式或半封闭式路栏;其余设置1.8米以上围挡。以上围挡高度可视地方管理要求适当增加。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应设置警示牌。
(3)土方工程包括土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有时还需进行排水、降水、土壁支撑等准备工作。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4)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
(5)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6)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7)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的车行道路,应采取相应措施,并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施工工地道路积尘可采用吸尘或水冲洗的方法清洁施工工地道路积尘,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
(8)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以下列防尘措施之一:①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②铺设礁渣;③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④植被绿化;⑤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隔洒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率;⑥根据抑尘剂性能,定期喷洒抑尘剂。
(9)施工期间,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不低于2000目/100厘米2)或防尘布。
(10)施工期间,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可从电梯孔道、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打包装框搬运,不得凌空抛撒。
(11)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米范围内。
另外,对于进场道路应适时洒水抑尘,以防道路扬尘对环境的污染;装卸物料时应尽量降低高度以减少冲击扬尘污染,对散装物料应设置简易材料棚,以免露天堆放造成的风蚀扬尘。同时,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应适时洒水、清扫,有关试验表明,在施工场地每天洒水抑尘作业4-5次,可使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减小到20-50m范围。同时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m。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等。
施工期生活炉灶排放的油烟,根据厨房灶头风量选择安装合适的油烟净化器,同时使用煤气、液化气等清洁燃料,以减轻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如有条件建议施工单位组织员工就近在附近单位联系就餐或外购。
建筑物装修阶段,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遵守住宅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符合GB/T《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同时设计、施工中尽量采用低毒、低污染的装修材料。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室内环境污染物 标准值 备注
甲醛(mg/m3) 0.10 1小时均值
苯(mg/m3) 0.11 1小时均值
氨(mg/m3) 0.20 1小时均值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mg/m3) 0.60 1小时均值
(三)噪声污染影响及控制措施分析
1、噪声污染影响分析
根据类比调查可知,建筑施工在不同的阶段产生的噪声具有各自的噪声特性,土方阶段噪声源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和各种运输车辆,基本为移动式声源,无明显指向性;基础阶段噪声源主要有各种平地车、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和风镐等,基本属固定声源;结构阶段是建筑施工中周期最长的阶段,使用设备较多,是噪声重点控制阶段,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种运输设备、振捣棒、吊车等,多属于撞击噪声,无明显指向性;装修阶段施工时间较长,但声源数量较少。
根据灵璧县区域噪声功能区划,建设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环境功能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区,即昼间、夜间环境噪声执行的标准分别为2类区:60dB(A)、50dB(A),根据《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中数据,见表24。
施工机械噪声最大影响范围一览表
2、噪声污染控制对策
由表可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源强较高,而且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是多种机械同时运作,各种噪声源辐射的相互叠加,噪声级将更高,辐射范围亦更大。
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采用GB《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评价:昼间噪声限值70dB(A),夜间噪声限值55dB(A)。
由于本工程非特殊工程,不需特殊的施工机械,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属于中低频噪声,因此在预测其影响时可单独考虑其扩散衰减,即预模型可选用:
L2=L1-20lgr2/r1 (r2>r1)
式中:L1、L2分别为距声源r1、r2处的等效A声级,dBA;
r1、r2为接受点距声源的距离(m)。
由上式可推出噪声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量△L:
△L=L1-L2=20lgr2/r1
经计算,噪声值随距离衰减的结果见表25。
噪声值随距离的衰减关系
若按表39中噪声最高的设备打桩机、挖掘机、轮式装载机、振动夯锤计算,工程施工噪声随距离衰减后的结果如表26所示。
施工噪声值随距离的衰减值
由上表计算结果可知,白天施工机械超标范围为500m以内,因高噪声的打桩机夜间禁止施工作业,所以对其它施工机械而言,夜间需在300m以外才能达到作业噪声限值。此外,施工过程中各种车辆的运行,将会引起公路沿线噪声级增加。本项目建设对在建项目的影响时间较短,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由于施工噪声是居民特别敏感的噪声源之一,根据目前的机械制造水平,它即不可避免,又不能从根本上采取噪声控制措施予以消除,只能通过加强施工产噪设备的管理,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为了尽量减少因本项目施工而给周围人们生活等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本评价建议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有关规定,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
(2)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禁止一切产噪设备施工,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的休息。如因建筑工程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而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向当地相关部门申报施工日期和时间,并在周围噪声敏感点张贴告示,经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3)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往往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和高强度等特点,施工单位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操作时间的方法加以缓解,并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必要时增加临时移动隔声屏障设施来减轻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居民的影响。
(4)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噪声源,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以缓解其影响。
(5)要求业主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投诉电话,一旦接到投诉,业主单位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环境纠纷。
(6)积极采取各种噪声控制措施,如尽量采用低噪施工设备,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严禁使用冲击式打桩机,选用静压式打桩机。对于高噪声设备应搭建隔声棚,使用时应错开与周边居民的休息时间。
(7)优化施工车辆行车路线。
本项目施工阶段的噪声控制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制定降噪措施,并可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一侧,并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有开挖土地产生的土方、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包括砂土、石块、水泥、碎木料、锯木屑、废金属、钢筋、铁丝等杂物。
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和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产生量按建材损耗率计算,因设计尚未进行工程量难以准确计算,损耗率按定额取2%,预计产生量较大。渣土车在运输过程中,需严格执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范,禁止产生扰民现象的发生。本项目不设弃渣场。
由于建筑垃圾是土建工程中不可避免的,因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垃圾管理,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在施工期应加强施工规范管理,对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处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油漆、涂料等属于危险废物,应集中后送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严禁随便丢弃。
(五)装修阶段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为房地产项目,在装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装修垃圾及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如大理石等,对居住外环境和内部环境,都有所影响。
建设项目按照生命周期环境管理的要求,把装修阶段的施工期环境影响最小化。
室内装修材料尽量采用具有绿色环保标志的绿色建材,主要分天然材料和人工合成材料,天然材料有石材、木材、竹材、棉布等,人工合成材料包括壁纸、水性涂料、复合地板、粘合剂等。
对装修过程中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所有装修废弃物均需做到安全处置。
三、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由建设项目的特点,项目功能的设置方案可知,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居民住宅、商业用水等)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灵璧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纳入灵璧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界洪河。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汇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污水处理厂位于开发区内钟馗酒业公司的北部,岳罗河西岸,设计规模为5.0万t/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现状)工程占地75亩,设计规模为2.5万t/d,投资为6799万元,包括泵站1座,道路配套主干管网20.53km,环城河内环截污3.8km,工艺为改良的氧化沟工艺。
灵璧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08年6月中旬完成了厂区所有土建工程及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于7月10日经宿州市环保局批准试运行,8月26日通过了宿州市环保局组织的环保专家组验收。该污水处理厂自运行以来,各项设备运行稳定,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废水达标排入岳罗河,最终汇入界洪河。
灵壁县污水处理配套污水管网工程规划服务范围东至三山路,西和南至新汴河,北至环城北路。共计16Km2,城市人口规模16.5万人。灵璧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为2.5万吨/日,主要建筑设施有:综合楼、生产辅助楼、粗细格栅、氧化沟、二沉池、污泥回流泵站、污泥脱水房、沉砂池、提升泵房、配电房、厌氧池、加氯间等基础设施。根据灵璧县城总体规划,2010年灵璧县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06万m³/d,2010年灵璧县工业污水排放量为1.68万m³/d。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界洪河。
项目产生的污水排放情况见下表。
项目废水排放情况一览表
总排口废水量(t/a) 77818
主要污染物名称 COD NH3-N SS 动植物油
污染物产生浓度(mg/L) 400 20 300 20
污染物产生量(t/a) 31.13 1.56 23.35 1.56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污染物产生浓度
(接管浓度)(mg/L) 300 20 120 20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污染物产生量
(接管量)(t/a) 23.35 1.56 9.34 1.56
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mg/L) 500 - 120 100
污水处理厂排放浓度(mg/L) 50 5 10 1
污水处理厂排放量(t/a) 3.89 0.39 0.78 0.078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入灵壁县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界洪河。项目废水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界洪河,排放量分别为COD3.89t/a、NH3-N0.39t/a、动植物油0.078t/a、SS0.78t/a。
根据工程分析章节及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灵璧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废水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后排放,污水量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冲击,不会降低区域地表水现有环境功能,对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汽车尾气
建设项目设计机动停车位240个,全部为地面停车场停车位,汽车尾气主要成分包括NO2、NOX,HC、CO等,地面停车车位为无限敞开式结构,属于无组织排放,由于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废气扩散也较为容易,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居民厨房油烟
居民厨房油烟,由于比较分散,该项目设计中对居民厨房部分设置集中排放烟道,排放口均位于住宅楼的顶端,经过家庭油烟净化器消减后,再通过排气筒从各居民户家内置烟道通往楼顶高空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垃圾收集点恶臭影响
项目区内不设置垃圾中转站,垃圾桶设置在住宅楼附近,距离建筑距离约15m左右,采用密闭带盖分类塑料垃圾桶储存收集垃圾,生活垃圾袋装化。装车时将垃圾桶内用塑料袋分装的垃圾直接倾倒入垃圾运输车,垃圾运往中转站,日产日清。因此,从收集到装车转运的整个过程,垃圾不外露,几乎没有恶臭污染物的泄漏。所以,各收集点不会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恶臭污染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配套公建的通风系统、水泵房、配电房、空调室外机等设备噪声,以及项目区域内车辆来往交通噪声和人群社会活动噪声,人群社会活动噪声具有随机性和暂时性,且随着活动的停止而消失。
(1)公建配套设施噪声
1)做好风机、增压水泵等设备的型号、噪声级的调研工作,优先选用低噪声轴流风机和低噪声增压水泵,保证边界排放噪声不超过45dB(A)。
2)增压泵应安装在泵房内,并对泵房采取吸音、密封等降噪措施;对水泵的基础、管道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布局,将泵房及车库等高噪声设施及用房布置地下层,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风机、泵等设备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设备;所有通风设备均选用低噪声类型;通风管上加装消声器,风机安装采用减振吊架或减振器。
4)项目后勤管理部门应对院内配套公建加强管理,并加强设备的日常定期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扰民现象。
采取上述措施后,建设项目室内噪声排放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中的2类标准要求,水泵、风机房等低频噪声设备对地上建筑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另外,对设置在内部设备用房中产噪设备进行加装减振基础,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体,设备用房内墙体材料选择具有吸声、隔声功能的材料进行装修。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预测该部分噪声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中的规定的标准限值(A类房间,昼间:40dB;夜间:30dB;B类房间,昼间:45dB;夜间:35dB)。
(2)振动影响简要分析
噪声通过产生噪声的设备地脚、地脚下的基础及四周的土壤向外传播的固体噪声或振动波的传播即振动。本项目水泵房设备产生的噪声会通过地面、建筑等固体物质的传播,引起振动现象,水泵房噪声源强约为85dB(A),与建筑结构有刚性连接时可以增加3~5dB噪声级的传声效果或增加4~7dB振动极的传振效果。据资料介绍,一般建筑构件的固体传声的衰减量,仅为0.03~0.2dB/m,噪声通过5m距离的混凝土墙,最大衰减量才1dB。因此项目应对水泵房采取适当的减振措施,采用固体传声衰减量较大的隔声材料提高水泵房的固体隔声量,对水泵机组采取适当,措施避免音响设备与刚性墙体、立柱和固定设施直接接触,与地面之间应设置防振垫或按放其他防振材料,使振动噪声贡献值降低到67dB(A),这样基本不会对建筑内造成振动影响。
(3)区域内车辆交通噪声
进出的汽车以轿车、面包车和摩托车等小型车辆为主,基本没有大、中型车辆。小型车在没有鸣喇叭的情况下,噪声值为65dB,且机动车在住宅区内行驶主要集中在上下班时间,夜间在片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较少,因此对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小;若机动车在行驶时鸣按喇叭,则噪声值可高达75~80dB,尤其是在夜间,这将影响居民的休息。建议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进入片区的车辆管理,要求进入片区的禁鸣喇叭,设立明显的禁鸣牌。同时项目区出入口设置减速垫,以控制进出车辆的时速。
(4) 外部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位于灵璧县罗河东路南侧,薄山中路西侧,本环评认为罗河东路和薄山中路的交通噪声对本项目有一定的影响。因此,为了确保项目区有一个良好的、安静的居民生活环境,本环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① 项目沿道路一侧的全部采用双层玻璃窗或中空玻璃窗进行隔声处理;普通双层玻璃窗的隔音效果不小于20dB(A),双层真空隔声玻璃窗可使室内噪声衰减量在30dB(A)以上。安置隔声玻璃后,昼间、夜间室内声环境均可以达到《住宅设计规范》中[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允许噪声级(A声级)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标准要求。
② 提高门窗的隔声性能,采用窗户增加橡胶条、窗缝注密封胶,且采取符合国家“三性”(气密性、水密性、隔声性)标准的玻璃;门窗进行嵌缝,嵌缝后平均隔声量可提高13dB(A)。
③加强道路一侧的绿化,降低道路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采取以上措施后,区域道路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居住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是固废主要是居民住宅所产生生活垃圾。
居民生活的生活垃圾,项目总居住人数为960人。单位人口垃圾产生量按1.0kg/Cap•d估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50.4t/a。
本项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修订)》的要求。
5、小区准入条件
为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企业应“禁止在居民楼住宅内新建、改建产生油烟的饮食服务企业。在商住综合楼底层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项目,应当具备防治油烟污染的条件。”小区商住楼部分如有餐饮企业入驻,除具备防治油烟污染措施外,还需进行单独地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执行,否则禁止餐饮企业入驻。另外,禁止在住宅楼、商住楼内进行金属加工、木材加工、石材加工、机动车辆修理、歌舞娱乐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经营活动。
6、清洁生产建议
项目在整个施工期及运营期都应注意清洁生产的实施。在设计中,尽量使用地方材料、耐用材料和环保材料,减少木材的使用;在施工期,废弃的土石方尽量回填,对于无法回填的土方,也不能任意堆弃,应该做好清运处理方案用于周围塌陷区的充填,施工时注重原材料的节约,尽量回收建筑垃圾加以使用; 在施工及运营期,都要提倡节约用水,减少用水量及废水排放量; 在运营期,注意设备的选择,要体现资源和能源的合理利用,如安装太阳能设备,充分利用阳光,安装节水龙头。
能源的使用要注意节约,尽量在屋顶上使用保温材料,在设计中对冷热交换,空气对流加以考虑,特别是门窗的构造,要保证其密闭性能,使室内外的流通交换有所控制; 设计上加强庶阳,减少太阳直射;公建设计采用通风中庭,加强自然通风效果,以达到减少空调使用率的目的。
7、项目选址
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灵璧县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32#地块日月星城)位于灵璧县罗河东路南侧,薄山中路西侧。该项目总投资约9322万元。项目总占地18334.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900平方米。项目由灵璧县发改委发改投资[号立项,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附件项目土地使用证),根据灵璧县城市总体规划(年)用地布局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用地符合规划。
8、环保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93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47%。
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投资一览表
序号 类 别 治理对象 治理方案 投资(万元) 治理效果
1 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 雨污分流管网、化粪池 50 达灵璧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 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厨房油烟 油烟管道,住户自行安装油烟净化器 ―― ――
防治措施 空调室外机等噪声治理 采取以减振、建筑隔声措施为主 5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中的2类标准
交通噪声治理 区域内加强入区车辆的监管、设减速垫控制车速;针对道路一侧交通噪声影响,对临路一侧居民楼设置双层隔声玻璃 20 居民室内声环境需满足《住宅设计规范》中[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允许噪声级(A声级)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 生产固废等 临时堆放点 5 防止二次污染
5 绿化 隔声、吸尘、美化小区 厂区现有绿化 150 /
总计 230 /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序号 污染源分类 环保措施 验收内容 验收要求 实施
染源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入灵璧污水处理厂处理 处理设施是否落实 外排废水满足灵璧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与建设项目一同设计、施工、投入使用
二 大气污染
源 油烟 预留油烟管道 处理设施是否落实 ――
废物 生活垃圾及废包装材料 临时贮存场所、垃圾箱等 防止二次污染
四 噪声 采取以减振、建筑隔声措施为主 是否落实防治措施 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要求,区域环境敏感目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2类区要求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 汽车尾气 总烃、CO等 加强地面停车场四周绿化 影响较小
厨房 油烟 住户自行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设置油烟排放管道 影响较小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COD、SS、NH3-N、动植物油 经化粪池、隔油池分类预处理后入灵璧污水处理厂处理 达到灵璧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固体废物 住宅 生活垃圾 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无害化
噪声 项目主要为公建配套设施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项目区域内车辆来往交通噪声和人群社会活动噪声,人群社会活动噪声具有随机性和暂时性,且随着活动的停止而消失。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区运营后,会对区内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通过在项目区内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建设垃圾临时收集装置等可使项目区的环境卫生得到保障,项目区内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得以及时处理,防止垃圾堆存,避免雨水冲刷污染水体,不防碍景观和影响环境质量,并实现无害化。
通过采取以上各种措施后,可降低居民生活活动对项目区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九、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建设项目概况
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灵璧县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32#地块日月星城)选址位于灵璧县罗河东路南侧,薄山中路西侧。项目已于日经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发改投资[号,规划总占地约,建筑面积约36900m2,项目主要新建9栋高层住宅楼、4栋商业楼、配套公建配套设施以及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总投资9322万元人民币,项目建成后可居住300户,约960人。
2、产业政策及选址符合性
本项目为非别墅类房地产开发,由国家发改委会最新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和鼓励类范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且建设用地属于住宅用地,适合本项目建设。因此,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项目区用地现状是二类居住综合用地,且周边均规划为居住和城市公共绿化用地,因此本项目与周围的环境是相容的,符合区域总体规划要求。
3、现状质量评价结论
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标准;地表水界洪河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Ⅳ类水体功能要求,成为制约本项目发展的环境因素。
4、建设期环境影响
施工废水的排放特点是间歇式排放,废水量不稳定。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过程中产生和排放的各类废水。废水经沉淀后,可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装卸物料时应尽量降低高度以减少冲击扬尘污染,适时洒水,并及时清扫。避免粒状物料的露天堆放。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数量级,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及时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严禁随意丢弃和堆放,避免风吹雨淋,在垃圾运输中避免撒落。
5、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77818t/a,主要污染物COD、SS、NH3-N、动植物油等。项目外排废水能满足灵璧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达到灵璧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入管网进入灵璧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汇入界洪河。对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
地面停车位汽车尾气无法集中收集,均为无组织形式排放,各类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通过增加周边绿化尽量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居民厨房油烟采用各自家庭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楼层内置烟道排至楼顶排放。在此基础上,各项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主要为项目区域内车辆来往交通噪声和人群社会活动噪声等,人群社会活动噪声具有随机性和暂时性,且随着人群活动的停止而消失。为减轻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建议项目区沿道路一侧的住宅全部采用双层玻璃窗或中空玻璃窗进行隔声处理;提高住宅门窗的隔声性能,采用窗户增加橡胶条、窗缝注密封胶,且采取符合国家“三性”标准的玻璃。
另外,对设置在各居住区内部设备用房中产噪设备进行加装减振基础,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体,设备用房内墙体材料选择具有吸声、隔声功能的材料进行装修。对空调室外机建议采用百叶窗式隔声罩。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预测该部分噪声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中规定的标准限值。
因此,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区域声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公建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可回收部分由物资部门统一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连同生活垃圾和污泥一道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项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修订)》的要求。
6、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及环保局相关规定,十二五期间全省主要对SO2、 COD、NOx和NH3-N实行总量控制。
项目排放污染物COD、氨氮属于十二五国控减排指标,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纳入灵璧污水处理厂处理总量范围内,不需另行申请总量。
综合所述,从环保角度考虑,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污染通过本报告中提出的有效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其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同时项目新建后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中的环保措施,且相应的环保措施必须经有关环保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确保日后能够正常运行。
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灵璧县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32#地块日月星城)建设是可行的,选址是合理的。
(二)、建议
通过对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特提出以下建议:
1)合理选择因地制宜的观赏性树种,平常精心维护保证种植质量,使景观美化与项目建设能有机地统一起来。建议有关单位做好区域周边用地规划进一步促进区域景观生态环境的和谐。
2)建设项目做好绿化工作,保证规划的绿地能落实到位,严禁占用绿化用地。
3)项目建成营运后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应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灵璧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严禁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4)项目内尽量利用太阳能、电能等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5)生活垃圾实施日产日清,用可降解塑料袋分类收集垃圾,便于回收利用。
预审意见: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审批意见: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项目委托书
立项批准文件
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
项目平面布置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有关规定,现委托贵单位对“灵璧县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32#地块日月星城)”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特此委托!
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七月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四周概况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称 灵璧县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32#地块日月星城) 建
点 灵璧县罗河东路南侧,薄山中路西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占地约,建筑面积约36900m2 建
□技术改造
型 K7090其他房地产业 环境保护管理类别 □编制报告书
■编制报告表
□填报登记表
总投资(万元) 9322 环保投资(万元) 230 所占比例(%)) 2.47
称 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位 单 位 名 称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电 话 025-
址 灵璧县罗河东路南侧,薄山中路西侧 邮政编码 234200
通 讯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御道街58-1号 邮 政 编 码 210007
证 书 编 号 国环评证乙字第1977号 评 价 经 费
建设项目所处
区域环境现状 环境质量等级 环境空气:
地表水:Ⅳ类
环境噪声:2类 ,4a类
环境敏感特征 □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沙化地封禁保护区
□森林公园
□地质公园
□重要湿地
□基本草原
□文物保护单位
□珍稀动植物栖息地
□世界自然文化遗产
□重点流域
□重点湖泊
排放量及主要
物 现有工程(已建+在建) 本工程(拟建或调整变更) 总体工程(已建+在建+拟建或调整变更)
放浓度(1) 允许排
放浓度(2) 实际排
放总量(3) 核定排
放总量(4) 预测排
放浓度(5) 允许排
放浓度(6) 产生量(7) 自身
削减量(8) 预测排
放总量(9) 核定排
放总量(10) “以新带老”
削减量(11)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12) 预测排
放总量(13) 核定排
(14) 排放增减量(15)
水 ------ ------
------ ------ 7..7818
化学需氧量
50 50 31.13 27.24 3.89
5 5 1.56 1.17 0.39
气 ------ ------
------ ------
工业固体废物
它特征污染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 生活垃圾
0.035 0.035 0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指该项目所在区域通过“区域平衡”专为本工程替代削减的量
3、(9)=(7)-(8),(15)=(9)-(11)-(12),(13)=(3)-(11)+(9)
4、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灵璧县环境保护局?主办
联系电话:&
皖ICP备065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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