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留样制度质量安全情况报告制度! 求高手帮忙...

管理学案例分析,求高手帮忙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急!急!急!_百度知道
管理学案例分析,求高手帮忙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急!急!急!
如何选择经理广东某炒货企业的老板经销商出身,几年前凭着对市场的敏感和5位销售虎将的鼎力相助,创出了年销售达4亿多元的知名休闲食品品牌,在行业内有了一定的地位。随着企业的高速增长,公司内部的管理日益出现混乱现象,老板器重创业元老,所以5员大将都安排到了不同的管理岗位,但这些元老居功自傲,占着公司管理岗位不思进取,致使有能力的基层干部难以得到公司的重用,销售人员和基层员工的思想十分消极情绪非常低落,市场销售也受到很大的影响。为了改变公司困境,使企业有一个良性的健康发展,老板通过各种关系,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到2004年10月,先后引进了五任职业经理人来担任公司的营销总经理,并期望借助高手的介入来改变公司在营销管理和品牌运作上的困局。这五任职业经理人,有来自可口可乐和台湾统一食品的高级营销管理人才,也有在国内销售领域非常有名气的销售高手以及其他著名快速消费品企业的高层营销经理,尽管这些营销经理分别来自不同的品牌企业,也都在各自服务过的企业里创下过辉煌的业绩,但这些高手最终都得到了同一个结局:兵走麦城!其中的2位职业经理人,有一位说这家食品企业的老板是蠢猪,他说这个老板花了重金好不容易请来了职业经理人,但在进行某些改革的时候尤其是涉及到元老们自身利益的改革时,老板却只相信他自己身边那些元老们的一面之词,对新任经理的一些新的措施和改革方案持怀疑态度,新经理最终只得叹息离去。另一位销售培训师出身的职业经理人,也算是吸取了前任们的失败教训,一来就扎扎实实地、有步骤地推出一系列营销管理措施,并且尽量不得罪元老,同时他利用自身在销售和培训上的优势,对公司上下做了一段时间的培训,从理念到实战,忙碌了3个多月。但老板不满意,因为市场销量依然在下滑,他的品牌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规划,员工依然对高高在上稳坐钓鱼船的元老们恨得咬牙切齿。所以,尽管他在销售领域非常有名气,新官上任的时候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发出过类似“不成功誓成仁”的豪言壮语,但最终的结局依然只有一条:走人!分析案例,提出解决的方法。回答好的,会加分的!!!
提问者采纳
  失败原因分析  笔者联系到了其中的3位职业经理人,有一位说这家食品企业的老板是蠢猪,他说这个老板花了重金好不容易请来了职业经理人,但在进行某些改革的时候尤其是涉及到元老们自身利益的改革时,老板却只相信他自己身边那些元老们的一面之词,对新任经理的一些新的措施和改革方案持怀疑态度,新经理最终只得叹息离去。另一位销售培训师出身的职业经理人,也算是吸取了前任们的失败教训,一来就扎扎实实地、有步骤地推出一系列营销管理措施,并且尽量不得罪元老,同时他利用自身在销售和培训上的优势,对公司上下做了一段时间的培训,从理念到实战,忙碌了3个多月。但老板不满意,因为市场销量依然在下滑,他的品牌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规划,员工依然对高高在上稳坐钓鱼船的元老们恨得咬牙切齿。所以,尽管他在销售领域非常有名气,新官上任的时候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发出过类似“不成功誓成仁”的豪言壮语,但最终的结局依然只有一条:走人!  选用职业经理人的六大法则  民营企业要想突破经营管理瓶颈,引进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是一个大势所趋,尽管国内职业经理人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职业经理人的环境也还有待进一步的规范,但就目前民营企业在实际经营中所遭遇的瓶颈以及诸多管理和市场难题,确实已经无法继续依靠老板个人的成功经验来解决,通过熟悉的朋友介绍、同类公司的挖墙脚或者猎头公司的中介就成为民营企业老板谋求职业经理人的几大手段,但究竟该如何正确引进和运用职业经理人呢?  一、界定清楚自己的需求  这个问题看似不难,但很多企业的老板一开始并不知道自己的真正需求是什么?譬如公司产品的销量和利润都下降了,市场管理出现问题了,这看上去好像只要一个营销总监就可以了。但真实的情况往往不是这样的,要仔细深挖下去,找到出现问题的真正原因,然后才能确定是不是需要引进这么一个营销管理高手来解决企业的问题,也可能有些表面上的营销问题,其实是内部管理体系的混乱引起的。营销高手来了可能也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二、考察对方人品及应聘目的  人品绝对比专业能力更重要,这个问题无可非议!要了解一个人的人品可以通过他(她)原先的工作单位及同事调查获得;同时还要仔细查明,对方看中你的是高薪水?还是你这个企业的前途?或者老板的个人魅力?是不是有其它的想法?有的职业经理人口头表达能力高于实际的工作技能,面试时故意隐藏了自己的真实意图,这就使选择者会作出错误的选择。  三、查验对方的实际能力  能力有多方面的,在弄清楚前两个问题之后,其实很容易查明对方的工作能力,譬如人力资源总监人选,除了专业学历以外,一定要调查他以前工作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他的评价,他本人在这方面的观点以及某些成功的案例。假如是营销总监人选,除了要看他的理论素养和实战能力以外,还要看他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跟上下级的沟通能力以及带队伍的能力。  四、合适的权利范围和信任度  把合适的人安排在合适的岗位上,这是许多老板都懂的一个道理,但事实上我们往往不能按照我们理解的意思去做。经理人上任以后,要明确他的职权利,规定他的管理范围,同时建立与老板的定期沟通机制和汇报总结制度,使经理人自己的工作有明确的方向,也不至于完全失控。  五、给予一定的配合与支持  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新上任的职业经理人,往往会根据新的企业战略而推出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而一个公司的改革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改革一定会涉及一些公司的既得利益者(如公司元老或者与老板一起创业的子弟兵们),这个时候就需要公司老板的全面支持,竭力配合经理人把改革进行到底,树立经理人的职业威信,便于他更好地把公司的管理推向一个更高的台阶。  六、给予经理人一定的时间  广东那家炒货企业的老板,对新上任的职业经理人有一个要求,希望能在3个月以内看到真正的业绩,这个苛刻的要求、使接连五任空降兵饮弹落马。作为一个外来的空降兵,他需要花一定的时间了解企业内情和外部市场情况,同时新推出的改革措施和市场推广方案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一步步去落实,有时候一个方案从实施到产生真正的效益需要一个周期,长的1年和2 年,如果仅仅以3个月见效果为准绳,即便是管理奇才韦尔奇也会败走麦城,毕竟职业经理人不是神仙和魔术师。
提问者评价
O(∩_∩)O谢谢哦~~~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管理学案例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查看: 2140|回复: 4
质量安全风险防范预案
在线时间365 小时
阅读权限50
签到天数: 49 天[LV.5]常住居民I
主题帖子积分
高级会员, 积分 768, 距离下一级还需 432 积分
各位高手,谁有“质量安全风险防范预案及应急处理制度”啊?
在线时间1641 小时
该用户从未签到
主题帖子积分
你是不是要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或者是质检总局的质量安全风险防范预案呀?
签名被屏蔽
在线时间910 小时
阅读权限60
该用户从未签到
主题帖子积分
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三明市局& &点击数:15& &字号:T | T
  为深化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时,质监部门能迅速、准确、高效、有序地的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三明市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本预案为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理三明市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预案适用范围:三明市辖区范围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预警响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第四条&&预案实施原则: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预警响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快速处置,果断应对,按照“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做出判断,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第一时间报送信息,严格控制事故发展”的要求,准确、高效、及时地开展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和食品安全事件的重要因素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第五条&&预案启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根据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评估结果,分为三级,对通过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发现的问题和信息,应根据分析评估结果做出是否发布预警警报以及发布警报的级别。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存在特别重大安全风险,发布Ⅰ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1、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布Ⅰ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的;
  2、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可能导致伤害和死亡,社会影响严重的;
  3、对本区域经济建设发展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
  4、对食品安全信息采集中发现的问题和信息,根据分析评估结果,需要发布Ⅰ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的情形。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发布Ⅱ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1、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布Ⅱ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的。
  2、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造成威胁,可能导致疾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3、对本区域经济建设发展可能造成危害,并有进一步向全省扩散趋势的;
  4、对食品安全信息采集中发现的问题和信息,根据分析评估结果,需要发布Ⅱ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的情形。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发布Ⅲ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1、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布Ⅲ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的;
  2、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可能存在潜在威胁,但还未造成明显危害,有一定社会影响的;
  3、对食品安全信息采集中发现的问题和信息,根据分析评估结果,需要发布Ⅲ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的情形。
  (四)食品安全信息采集
  通过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加强对食品监督抽查结果、监测数据的分析研究,及时分析各类问题食品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对食品安全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1、系统外获知。上级机关交办的;工商、卫生、农林、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外部门移送、通报的;新闻媒体刊登报道的;投诉举报的;行业部门或行业协会的情况反馈的;
  2、系统内获知。上级机关交办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时发现的;监督抽查、市场暗查、风险监测数据的分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日常巡查时发现的;检验机构检验结果反映出的。
  发生群体性中毒、致病或人员死亡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成立事件调查组。造成人员中毒或住院人数≥30人,且<100人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工作由事件发生地的设区市局负责;中毒或住院人数<30人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事件发生地的县级局负责。
  上一级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会同下级质监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
  第六条&&预案处置机构: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实行首长负责制,由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指挥长,分管食品安全的副局长和食品生产监管科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分别设立事故调查组、技术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四个应急处置小组。
  第七条&&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组织指挥抢救队伍、事故发生单位等各方面力量对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协调检验机构开展检验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落实领导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指挥部全体成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待命。
  第八条&&指挥长的主要职责: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 & 第九条&&副指挥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十条&&报告制度及风险预警的发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和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并根据情况报请省局同意后通报公安、经贸、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的发布,须经省局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在2小时内组织事故调查组、区域监管责任人、质检、食品专家、食品安全协管员等相关人员赶赴现场,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封存问题食品或涉嫌问题的食品及其原料,且无论其是否已被其他部门抽检,均应立即抽样检验。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应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予以解封。
  (二)控制、保留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用品、设备和现场。
  (三)对已销售的被污染食品的流向及主要原料来源进行追查。
  (四)查阅、复制被污染的食品的原辅料进货、投配料、销售等相关生产记录。
  (五)责令召回已售出的被污染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已被污染的食品。
  (六)责令企业查明不合格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事件现场处理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人员要深入事件发生现场,进行认真、详细的调查,查阅事件发生单位生产有关记录材料,调查询问事件发生单位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以及生产相关岗位人员。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人员的伤害情况;查清事件发生的基本过程;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事件涉及的食品范围;查明生产和销售单位的资质情况及产品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
  第十三条&&对造成食品安全质量事件的单位,调查组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对库存的涉嫌食品、原料及生产设备依法进行封存或扣押,对企业及其产品展开全面检查和调查,并详细记录;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要责令企业限期召回,以防事故扩大。同时要根据事故的调查情况以及对事故发生原因的分析,研究并提出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技术保障组按照技术要求和标准,对企业的工艺流程进行检查,对原材料、产品等进行抽样检验或送检,并联系检测机构及时(争取在24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有时间限制的除外),取得检验结论后及时报调查组;调查组根据搜集到的证据,整理案卷,将调查结论及时报指挥部。
  第十五条&&在现场调查和取证的基础上,事件调查小组及时进行事件原因分析,找出可能导致事件发生的各种因素。调查工作结束后,事件调查小组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确定事件涉及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六条&&后勤保障组应提供应急车辆、通讯、照相器材等后勤保障。
  第十七条&&指挥部在事件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内容为事故的调查情况以及对事件发生原因的分析,研究并提出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十八条&&新闻宣传组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客观地对事件调查的进展、处理等情况进行报道,发布消费警示,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十九条&&当食品安全风险得到缓解、控制,对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的威胁已经消除时,由省局决定和发布风险预警解除通报。风险预警解除后,认真总结工作情况,深入分析经验教训,提出今后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工作总结报告,并上报省局。
  第二十条 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当地质监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相关单位,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演习演练。各级质监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造就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演习演练。
  第二十二条 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指食品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品安全范围:包括食品数量、质量和食品卫生的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染污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二十三条 本预案由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名单
  2.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3.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内容
  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局长
  第一副指挥长:分管食品安全的副局长
  第二副指挥长: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
  (一)事故调查组
  组长:稽查支队队长
  成员:特安科科长、质量科科长、 监察室主任、质检所技术人员2人
  (二)技术保障组
  组长: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
   成员:质检所技术人员3人
  (三)新闻宣传组
  组长:法规科科长
  成员:办公室信息员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食品生产监管科1人、办公室1人
  & && && && && && &
  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1、预警内容:
  2、预警级别:
  3、基本情况:
  4、可能造成的危害及程度:
  5、注意事项:
  6、处理措施:
  7、生产提示:
  8、消费提示:
  9、发布单位:
  10、发布时间: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内容
  1、报告单位:
  2、报告人:
  3、报告时间: & && &年& &&&月& & 日& &&&时& & 分
  4、事故地点:
  5、事故级别:
  6、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原因、伤害及死亡情况、财产损失等):
  7、已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
  8、现场指挥部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9、事故发展及处置情况:
  10、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途之人可以为之禹
在线时间778 小时
阅读权限70
该用户从未签到
主题帖子积分
莆田市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履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响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风险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健康发展。
  第二条 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反应预案》、《质量技术监督重大突发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和省局颁发的《福建省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莆田市辖区范围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预警响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生产领域食品突发事件是指莆田市辖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因严重质量问题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或质量安全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事件。
  第四条 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预警响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二)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卫生监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风险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三)上下联动,发挥优势。充分发挥垂直管理的优势,整合、调动市县两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基层质监工作站的力量,加强机制建设,规范应对食品安全风险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时限要求。
  (四)快速处置,果断应对。按照“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做出判断,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的要求,充分利用质量检验、计量、标准等技术手段,高效、及时地开展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部门协作,增强合力。加强与卫生、工商、食药监、检验检疫、农业、海洋渔业、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协作,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进一步发挥监管合力,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响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六)重在防范,消除隐患。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执法检查、巡查回访、生产许可等工作,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对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和食品安全事件的重要因素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已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原因要进行分析总结,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完善长效监管措施,将食品安全风险和食品安全事件遏止在萌芽状态。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全市范围内的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由市局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市局相关科室和直属技术机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生产监管科。
  市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玉川(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卓金通(党组成员、副局长)
& && &&&  林纪民(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建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更忠(副调研员)
  成&&员:林群芬(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
      陈珍泉(政策法规科科长)
      胡志海(监察室主任)
      卓金模(办公室主任)
      彭金瑞(标准化科科长)
      黄志态(计量科科长)
& && && && &凌建武(监督科科长)
& && && && &林&&竣(质量科科长)& && && &
      黄德义(市质检所所长)
      佘文龙(市计量所所长)
      杨文森(市标研所所长)
& && && && &余小黄(市审查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林群芬兼任。
  仙游县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应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
  第六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部署、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负责根据本预案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响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制度;
  (二)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辖区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响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收集、汇总、上报辖区内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指导、监督县局、分局开展工作。&&
  第七条 市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组织、实施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二)督办、查办较大食品安全案件;
  (三)汇总食品安全信息,起草有关情况报告,组织情况通报;
  (四)指导、监督县局、分局开展工作。
  第八条 仙游县局、直属各分局具体负责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响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收集、汇总、上报辖区内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第九条 市质检所负责承担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响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产品检验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对引发突发事件中的涉嫌有违反质量、计量、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出具检验报告,当结果确系涉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时,应立即书面报告市局领导小组,并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同时提出应对措施。
  第十条 为保证应急处置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市质检所在承担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响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检验工作期间必须设立相应的指挥机构,部署、组织、协调、实施本单位在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期间的产品检验检测工作。
  第十一条 市质检所在承担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响应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检验工作期间,应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完善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期间的抽样、样品承接、检验检测、报告及其它相关工作制度;保证检验渠道的畅通,及时提供快速、准确的检验数据;做好国内外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积极开展检验检测技术新方法、新标准的研究,做好检验检测技术的储备工作,以应对食品安全风险。
第三章 预警级别和风险监测
  第十二条 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根据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评估结果,分为三级。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存在特别重大安全风险,即Ⅰ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1、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布Ⅰ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的;
  2、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可能导致伤害和死亡,社会影响严重的;
  3、对我省经济建设发展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即Ⅱ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1、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布Ⅱ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的。
  2、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造成威胁,可能导致疾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3、对我市地区域经济建设发展可能造成危害,并有进一步向全省扩散趋势的。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即Ⅲ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1、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布Ⅲ级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的;
  2、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可能存在潜在威胁,但还未造成明显危害,有一定社会影响的。
  第十三条 市局及仙游县局、直属各分局设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收集、汇总、整理、登记通过风险监测获得的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和可能造成食品污染的环境、水质污染等方面的信息,风险监测的主要手段和途径包括:
  (一)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巡查;
  (二)产品的监督抽查(定期检验);
  (三)执法检查行动;
  (四)行业部门或行业协会的情况反馈;
  (五)举报投诉;
  (六)相关部门的风险发布;
  (七)新闻媒体报道。
  第十四条 市质检所也应设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收集、汇总、整理、登记在产品质量检验中发现的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和情况,收集、汇总、分析国内外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
  第十五条 风险监测的重点:
  (一)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二)偷工减料或使用低劣廉价代用品致使产品影响健康安全的行为;
  (三)加工食品中微生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农残限量指标情况;
  (四)在加工食品中添加非食品级的或假冒伪劣或禁止使用的添加剂、营养强化剂,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第十六条 仙游县局、直属各分局要建立与当地经贸、卫生、工商、药监、检验检疫、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及新闻媒体等单位的联系沟通机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建立乡镇协管员食品质量安全卫生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当地食品质量安全信息。
  第十七条 辖区内发现涉及食品安全风险的信息时,仙游县局、直属各分局、各直属事业机构应立即向市局报告。对重大的、情况紧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仙游县局、直属各分局、各直属事业机构在向市局报告的同时,还应直接向省局报告。
第四章 预警响应
  第十八条 省局风险预警一经发布,涉及警示区域范围的当地质监部门(仙游县局,直属各分局)应针对省局发布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启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响应机制,立即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涉及到的相关食品及其生产加工企业的两查摸底工作。
  (一)企业调查。查清辖区内相关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企业生产条件、原(配)料来源、产品市场流向等基本情况。
  (二)产品抽查。对涉及的风险食品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查清造成问题的根本原因以及危害程度。
  第十九条 对在调查摸底中发现的问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立即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食品,予以查封;详细调查问题食品的生产情况和销售情况;依法采取责令停止生产、停止销售、责令召回等措施。
  第二十条 涉及警示区域范围的当地质监部门(仙游县局,直属各分局)应根据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及时调整并进一步确定问题食品涉及的地区及监督检查的重点区域、食品种类和生产企业。
  第二十一条 市质检所在接到省局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后,要立即启动风险预警响应机制,密切配合预警响应工作的开展,为预警响应工作提供技术保障。要及时组织对预警涉及食品的相关项目进行检验,快速、准确地提供检测分析报告,并将结果及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市局和省局,为对风险的进一步判定、处理提供依据。
  第二十二条 强化预警响应的责任意识。Ⅰ级和Ⅱ级食品安全风险,市局领导要参与省局派出的工作组,协助对风险涉及的所属辖区的处置工作。Ⅲ级食品安全风险,设区市局要及时派出工作组,到风险涉及的重点地区的现场进行指挥和督导。
第五章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第二十三条 凡涉及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当地县局、分局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介入、主办。事件已由相关部门查处的,要依据职责,坚持共同办案。
  第二十四条 得到辖区内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后,事发地县局、分局应立即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生产场地及被污染食品。
  (一)深入事发现场,及时调查收集突发事件的原因、现状、发展趋势等,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要做好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协调或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态蔓延,对违法行为的场所和行为人实施检查、调查,责令停止可能进一步扩大危害后果的有关生产行为。
  (三)组织执法人员对违法物品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有害有毒的产品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产品依法进行登记收缴。
  (四)做好宣传、引导消费、安定人心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的内容应包括:
  (一)导致事件发生的食品名称及原因;
  (二)事件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事件发生时间;
  (四)事件涉及的地域范围和人员中毒、住院、伤亡情况;
  (五)事件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和事件概况。
  对重大的、情况紧急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事发地县局、分局在向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还应直接向省局报告。
  第二十六条 为避免社会恐慌造成负面影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坚持保密的原则,在事件情况未查明之前,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第二十七条 对于出现群体性中毒、致病或人员死亡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事发地县局、分局监督执法人员在获得信息或接到上级指示后,应在2小时内到达事件发生现场,并对涉嫌企业进行有效控制,同时采取以下措施,及时有效地遏制危害的进一步发生:
  (一)封存问题食品或涉嫌问题的食品及其原料,且无论其是否已被其他部门抽检,均应立即抽样检验。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应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予以解封。
  (二)控制、保留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用品、设备和现场。
  (三)对已销售的被污染食品的流向及主要原料来源进行追查。
  (四)责令收回已售出的被污染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已被污染的食品。
  (五)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八条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经启动,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坚决服从市局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相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要坚持当地政府的领导,迅速协调和沟通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特事特办、高效灵活的工作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果断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严防危害进一步蔓延。对紧急情况,可以先处置后报告。
  第二十九条 发生群体性中毒、致病或人员死亡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成立事件调查组。造成人员伤亡、中毒或住院人数≥100人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由市局上报省局,并协助省局做好事件调查工作;中毒或住院人数≥30人,且<100人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工作由市局负责,事件调查组由市局领导带队;中毒或住院人数<30人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事件发生地的县局、分局负责。
  市局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会同县局、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
  第三十条 事件调查组应邀请具备事件调查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且与事件发生单位及相关人员不存在任何利益或利害关系的专家参加。
  第三十一条 事件调查组的工作职责包括:
  (一)核查企业性质及生产经营状况;
  (二)分析、确定事件发生原因;
  (三)查明事件性质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提出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的措施和建议;
  (五)提出事件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建议;
  (六)完成事件调查报告。
  第三十二条 事件调查过程中,事件调查组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有能力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涉嫌问题食品进行检验或鉴定。
  接受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完成检验或鉴定工作后,应当在保证检验质量的最短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或鉴定报告,并对其负责。
  第三十三条 事件调查报告主送组织事件调查工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抄送当地政府,同时报省局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 信息通报
  第三十四条 信息通报主要指对政府、相关部门、系统上下间有关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响应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的通报。市局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报信息的整理、汇总,负责向市政府和省局的信息报送工作。报送市政府、省局及外系统相关部门的信息,必须经由市局领导审查批准。
  第三十五条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未解除之前,事发地县局、分局必须执行每日一报制度,特殊、紧急情况应随时报告市局和省局。
  第三十六条 自省局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起至预警解除止,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确保信息报告、反馈及交流网络的畅通。有关两查摸底、执法检查、现场控制、检验检测的情况应逐级上报,重大、紧急的情况应随时直接向省局报告。
  第三十七条 县局、分局在处置食品安全风险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涉及我市其它地区的,应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涉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应通报相关政府部门。通报均应同时上报市局。涉及外市的,统一由市局上报省局处理。
第七章 信息发布
  第三十八条 信息发布是指通过媒体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任何涉及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对外报道,必须经由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三十九条 县局、分局在平时和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响应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可通过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提醒消费者、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风险引起的危害和可能引起的危害。同时,联合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引导,消除社会恐慌心理。
第八章 纪律保障
  第四十条 各相关责任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延迟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确保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十一条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坚持原则、处置得当、沉着果断应对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性事件重要情况及玩忽职守、临阵脱逃、推卸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部门、机构和人员要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纪律责任。
主题词:食品 安全 应急 预案 通知
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抄送:省质监局,市食安办。
在线时间365 小时
阅读权限50
签到天数: 49 天[LV.5]常住居民I
主题帖子积分
非常感谢!
杰出参与勋章
杰出参与勋章
Powered by}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食品留样制度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