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文化企业存在的问题题及对策

来源:《科技资讯》2013年第19期 作者:周朝杰;杨玲;郝品正;牛桂芝;伊冬云;王立;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周朝杰$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天津300456
@杨玲$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天津300456
@郝品正$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天津300456
@牛桂芝$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天津300456
@伊冬云$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天津300456
@王立$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天津300456本文分析了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从经营管理、技术创新、融资体系及人才管理四个方面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持续发展提出对策。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持续发展;;存在问题;;发展对策[1]张廷军.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的现状及其发展对策[J].科技管理研究,1999(3):26-28.
[2]李志,唐波,张庆林.高新技术企业特征与管理对策研究[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50-54.
[3]王树恩,李晓霞.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管理探新[J].科学管理研究,2006(2):110-112.
[4]罗健.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本文共计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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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周期: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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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1月(上)高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陆珉 程汉军法制与经济 浏览 181 次  [] 字号:【   】 【摘要】随着杭州高新企业的迅猛发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风险防范问题日益突出,但知识产权保护还处于初始阶段。因此,对高新区企业知识产权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策,有助于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更好地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关键词】高新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对策为了对高新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风险防范需求有个整体的认识和了解,以进一步寻求高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律救济途径,我们选取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部分高新企业进行了调查。对调查掌握的高新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法律风险隐患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和对策。一、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本次调查选取了100家企业,其中内资企业89 家,占调查样本总数的 89%;外资企业7家,占调查样本总数的7%;合资企业4家,占调查样本总数的4%。在公司类型方面,动漫企业占8.8%,软件企业占38%,通信企业占18.6%、其他类型企业占34.6%。在公司规模方面,10人以下的占12%,10~50人的占31%,50~200人的占34.0%,200人以上的占23%。总的说来,本次调查选取的样本企业基本合理,也具有相对代表性。调查本着随机抽样调查与有目标调查相结合、一般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问卷调查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力求反映我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基本面。问卷设计主要突出知识产权组织制度建设、知识产权获取运用、战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保护需求等方面的内容。总体而言,高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同时,调查中亦发现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尚存在诸多问题,必须引起企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风险防范中存在的问题调查发现,高新区大部分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风险防范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在知识产权组织制度建设、知识产权获取运用、战略管理、法律风险应对等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一)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组织制度建设是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借鉴国内外企业知识权成功管理的经验,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健全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高新企业的当务之急。1、知识产权组织结构尚需完善在被调查企业中,设置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的企业所占比例不高,已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聘请法务工作人员或法律顾问的企业仅占61%;正在筹建中的企业占11%;尚有28%的企业未建立机构也无专门人员。由于大多数企业平均知识产权数量较少,涉及知识产权管理的事务不多,很大一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重视不够,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2、知识产权管理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在被调查对象中,制订了知识产权内部规章的企业有40%,正在制订规章的企业有21%;没有制定规章的企业29%;57%的企业与员工签署了关于著作权、专利权的权利归属等问题的协议;36%的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知识产权保密协议;23%的企业没有设置对技术改进或发明创造的奖励制度。说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不健全,多数企业没有把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化。组织和制度不健全,导致企业对知识产权缺乏统筹管理和监控,由此造成的法律风险隐患颇深。知识产权外部运行很难防患于未然,内部员工侵犯本企业知识产权,追究责任往往缺乏依据,或者依据不足。(二)知识产权的获取和运用调查发现,企业知识产权获取途径和运用手段相对单一,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优待提高,权利结构尚需完善。企业对知识产权运用的意义和内容缺乏全面认识,运用规划不足,交易水平不高。1、中小企业专利申请结构不尽合理通过调查,中小企业专利申请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主,占70%;发明的比例较低,仅占30%。我区中小企业特别是孵化器企业目前普遍规模较小,投资研发能力有限,企业平均专利申请数量较少,发明专利申请更少。这种专利申请结构,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研发能力较弱、研发水平偏低和专利意识不强的基本情况。2、企业研发前未进行专利查新 在被调查企业中,建立专利文献库的企业占8%;迄今没有建立专利文献库的企业占92%。在技术开发前检索过专利文献的占80%;在技术开发前没有检索专利文献的占20%。专利文献库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基础设施。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库,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和“查新”,是企业提高研发能力、提高研发起点和进行原创性创新的关键环节。企业在技术开发立项和研发过程中,不能有效运用专利文献,导致技术开发起点低、耗时长、费用高、效率低,造成技术研发建立在他人专利基础上的侵权风险隐患。3、国际专利申请严重滞后 被调查企业申请国际专利数不到国内专利申请数的3%。在申请国外专利的均为大企业和有外资背景的企业,这与该类企业资金和科技优势有密切关系,其他类型的中小企业国外专利申请多为空白。调查发现,部分科技企业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并开始逐步实施国际专利申请工作。此外,企业国际专利申请严重滞后,对出口贸易和对外投资产生的严重制约影响将逐渐显现。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是遭遇“标准墙”和技术壁垒,引发贸易争端。4、个别企业放弃专利调查发现,个别企业认为专利保护不力、申请授权周期过长等原因,放弃专利申请或授权后放弃专利。专利保护不力,使企业失去申请专利进行保护的信心,也降低了他们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专利审批期限长、费用高、效率低,已成为阻碍专利制度促进企业发展的负面因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一切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和目标,需要在短期内改善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效率,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性。5、商标监测、注册国外商标能力较弱在参与调查的100家企业中,有80%以上的企业已经注册商标,但境外注册商标极少,不到5%;在已经注册过商标的企业中,绝大多数企业都会对本公司已经使用的商标进行保护性注册保护。但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中,大型企业申请数达数十个,中小型企业则较少,基本保持在个位数字。一体化策略运用方面,近年来,企业字号与商标之间的冲突频繁发生,如果企业能够将商标与字号统一起来,将自己的商号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就能够达到同时宣传、交叉保护的效果,企业的权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70%以上的企业注册的商标与企业名称相同;35%的企业已经制订和建立了品牌战略,11%的企业建立了商标战略。在注册商标的商标监测方面,只有32%的企业有专人或者专门的部门对注册商标进行商标监测,企业的维权意识不容乐观。 商标策略能力不足、运用不当,如被他人抢注、冒用等,极易导致企业无法在境内外利用原有商标开拓市场,甚至不得不更换商标。6、自主开发能力不足 被调查企业中,技术自主开发的企业占67%;合作开发技术的占15%;以引进渠道获得技术来源的占16%;以其它方式获得技术的企业占2%。 随着技术开发难度的加大,技术开发经费的投资规模要求越来越大,由于单个企业技术开发能力有限,技术开发投资风险增大,因而,企业之间结成联盟进行技术合作开发或者引进技术,将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之一[1]。但合作开发、技术引进也面临对象选择、知识外溢、合同约束等方面的风险。7、商业秘密保护不严格被访企业中,90%都已不同程度地采取了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包括与员工签定了保密协议等,60%的企业都会约束来访客人接触商业秘密。但企业对商业秘密的界定范围不全面,商业秘密涉及产品配方、设计资料、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有20%的企业对这些信息不采取保密措施或者保密不严,一旦中高层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人员流动,很容易导致泄密事件的发生,而且由于约定不明,责任难以追究。调查发现,有商业情报人员刺探企业尤其是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8、知识产权运用手段不足高新技术企业一般以知识产权化的技术成果作为发展基础,技术成果权益运用和知识产权资本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至关重要[2]。在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作价入股、许可贸易方面,被调查的100家企业中,高达85%以上的企业没有将知识产权入股,实施许可贸易的不到10%。结果显示将知识产权作为资本和进行量化的仅占少数,且多为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大多停留在保护层面。如果无形资产在企业价值中得不到反映,这必然使得企业在进行联营、兼并及商务交往中处于不利地位。(三)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识产权战略是企业为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手段谋取最佳经效益的策略与手段。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属于企业经营战略的一部分,在企业可持续发展、赢取竞争优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知识产权战略具有全局性的意义,可以使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更具主动性、技巧性。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已为现代企业广泛运用。但我区高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尚处于初始阶段。1、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不足知识产权经营管理战略是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战略,能够增强技术领先性、保证决策科学性、提升市场竞争力,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声誉和形象。接受调查的对象中,30%的企业已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与规划,24.6%的企业部分制订,26.2%的企业正在制订,29.2%的企业尚未制订。这表明,多数企业对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未予足够重视。2、知识产权资源配置与其面临的法律风险不相符正如企业面临的其他商业和经营风险一样,法律风险只能减少而不能完全消除。只要法律风险的管理措施与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环境不成比例,企业所实际面临的法律风险就可能加剧。而如果在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方面投入相应的资源,则有利于将法律风险减轻至可以控制的水平[3]。我区企业知识产权投入规模普遍较低。多数企业知识产权投入低于国家规定和国际惯例5%的最低水平。企业规模较小,研发投资偏低,限制了企业使用技术人员的数量,制约了知识产权工作,也带来了法律风险隐患。3、多数企业未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考核指标 在被调查企业中,仅有30%的企业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了企业考核指标。说明约七成的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工作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四)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从政府到企业都缺乏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虽然建立了与国际基本接轨的主要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实践去了解、掌握知识产权的规律。近年来,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迅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诉讼案件呈高发态势,众多高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普遍缺乏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经验。1、制度与情感的矛盾调查发现,某科技公司内部保密措施方面存在问题,出现了市场经理跳槽损害公司利益的现象。该经理是公司股东,共同创业者,曾经共风雨、同患难,公司领导在处理上陷于两难。事发后,公司法律顾问草拟了严格的保密协议和其他约束条款,但无论是管理层还是主要的技术、销售人员,感情上很难接受。这也反映了公司创业和发展初期,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在情感和制度上矛盾。2、多数企业以司法途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侵权事件发生后,在被调查企业中,选择行政途径解决纠纷22%;采取司法途径解决的占48%;选择协商解决的28%;不采取措施的只占2%。近半数企业采取司法途径解决侵权纠纷,表明了企业捍卫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但是,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纠纷,那么,这种解决方式就是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最优方式。调查表明,三成侵权纠纷通过双方协商这种最优方式解决。应当鼓励企业首先采取协商方式解决纠纷,降低知识产权保护的高成本。3、应对诉讼经验不足在被调查企业中,80%以上的企业证据意识淡薄,日常管理经营中不注意证据保存;发生侵权事件后,查询、保留、固定证据的能力普遍缺乏。由此造成责任不能追究或败诉的风险。此外,申请海关备案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调查发现,有三分之二的企业对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申请海关备案情况不了解。4、企业国际压力显现在被调查企业中,20%的企业产品出口。个别调查发现,某灯具生产企业,其关键技术早已为外国企业掌握,国内企业大都在外国技术基础上翻版、改进并申请国内专利,产品在国内销售目前没有大碍,出口以后就面临诉讼风险。企业感觉到可能有侵权之虞,也在担忧如何防范,但专利国外申请尚需时日,一旦讼争,无应对良方。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风险防范的对策和建议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风险防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政府和司法的全面合作,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工作,形成合力。(一)企业应当加强知识产权的培育和管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竞争资源,是企业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和经营要素。知识产权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对症下药,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1、健全知识产权组织结构企业应当根据自身规模、战略需要以及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如何设置专管或兼管知识产权的机构。按照知识产权管理需求,分别采用集合型、适中型、分散型、适时型的设置模式。[4]2、重视知识产权战略大多数企业尚未从战略高度审视知识产权的运营策略,偏重知识产权静态归属与拥有,忽视动态利用与优化,缺乏战略经营理念。[5]企业应适时制定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内部规章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研究、规划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产业化实施和转让许可贸易工作。3、建立知识产权检索、查新平台利用公共专利文献数据库,做好专利检索服务,把专利信息运用落实到企业项目投资论证、研究开发过程、专利申请决策和专利保护管理等各个环节。关注竞争者知识产权。通过跟踪竞争者的创新活动,掌握发展趋势,确立创新重点,实行错位竞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4、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鼓励员工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拓展内部创新和研发,及时将自主创新成果、核心技术、名优产品在国内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5、强化员工知识产权意识员工知识产权意识是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知识产权战略能否有效实施。完善企业员工的管理制度,重点规范保密措施、培训教育、奖惩激励,增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员工企业认同感,确保员工不侵犯本企业的知识产权。6、设立总法律顾问和风险管理制度总法律顾问和风险管理机构全面领导企业法律事务,制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总体战略,并负责具体实施,指导、协调法律部门和业务部门在工作中分工与配合[6]。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制度:评估其业务相关的法律风险环境、制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战略、建立相关防控制度、设立独立审查部门确保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得以遵守。7、增加研究开发投资和知识产权管理投入,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日常管理和应付诉讼等开支。(二)政府应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创设平台提供优质服务作为国家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战略已经开始实施。政府应当深入分析企业知识产权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围绕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等环节,为企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创设平台、加强指导、提供服务。1、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政府需要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和交流工作,从宣传、教育和培训入手,指导、帮助和支持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工作的水平,交流和学习国内外成功企业的先进经验,提高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2、引导并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建设单个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具有一定局限性,可建立由中介机构为主导的公共平台,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制度建设提供咨询和服务[7]。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对中介市场管理和指导,通过行业自律和市场化运作,促进知识产权中介市场的完善。3、加速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公共查询平台尝试远程可视审查会晤系统,方便和加速专利审查。建立多功能的知识产权文献馆,提供知识产权自动检索、知识咨询、在线培训等。4、进一步完善对企业申请驰名商标和国际专利的激励机制相关政府部门要对企业申请驰名、著名商标给予支持和奖励,对申请国外专利的企业给予经费补贴,增强企业的积极性。5、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市场解决企业知识产权流通困难,技术开发与实施的资金短缺问题,积极促成风险融资和知识产权交易;同时在资金和税收上制定促进专利技术引进、开发和实施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倾斜,刺激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引进和实施的投资力度。(三)司法机关需要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司法机关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企业对司法机关以及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途径不甚了解,启动司法程序时间过长、效率不高。因此必须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1、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风险防范法制宣传司法机关可以采取以案说法、法制讲座、电子期刊、旁听庭审等方式,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活动,加深企业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知程度,提升企业自我保护、自我管理水平,加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2、建立与企业间的服务与支持机制在重点企业或行业设立联络员制度,互通信息,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考虑到职能分工和权责不同,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综合平台,以公、检、法、司、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和行业代表、理论界和社会公众代表为主体,通过统一平台集中反映情况,开展直接交流互动,发现问题可以在不同层面及时沟通、解决。3、统一执法标准,强化刑法保护力度知识产权保护时效性较,侵权诉讼时间长,已严重损害了企业寻求司法保护的信心。当前知识产权侵权违法犯罪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不是“刑事门槛”太高,而是执法力度问题[8]。企业迫切要求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简化司法程序,缩短办案周期,解决取证难、起诉难、判决难、索赔难等问题,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利益。统一执法标准是强化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重要环节。应当建立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案情反馈、动态移送的衔接机制,加深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统一对易发案件的证据标准、移送标准等问题的认识[9],解决管辖冲突,实现资源共享,节约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和诉讼效率,形成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工作合力,强化刑法保护力度。4、限制知识产权滥用知识产权是一种专属权利,具有垄断性质。近年来,外国企业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在光学、计算机、遗传工程等领域大量申请专利,以求封堵我国企业的自行研制之路,同时对我国企业发起知识产权诉讼。外企在华滥用知识产权的现象已引起关注。知识产权被滥用,不仅妨害公平竞争,也会影响知识经济发展,限制知识产权滥用有利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协调知识产权所有人与公共利益的平衡[10]。我国首部《反垄断法》已经施行,应以此为契机,加强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限制,在知识产权博弈中为本土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参考文献】[1]冯晓青.《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版.[2]刘瑛.《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问题浅析》.载于: fn=40。[3]江山.《中国企业100强法律风险报告》.法人杂志,2005年第4期.[4]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工作实务编委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工作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5]王灿.《知识产权战略体系的构建》.高教研究,2007第2期.[6]《美国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的主要作法》.摘自国资委网站:http://www./n1180/index.html.[7]王灿.《知识产权战略体系的构建》.高教研究,2007第2期.[8]贺小勇.《中美知识产权“刑事门槛”争端的法律问题》.现代法学,2008年第2期.[9]梅术文.《知识产权的执法衔接规则》.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10]乔生.《我国限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思考》.现代法学,2005第1期.(作者单位: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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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近几年,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目前,全国共有53个国家级的高新技术产业区,还有一定数量的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的开发区。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着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鱼目混珠的现象。在相当一部分地区,高新技术企业的批准范围过大,认定过多过滥,审批不够严格。这种现象导致的直接后果是:  税务机关在审批减免税过程中处于被动局面,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以及造成经济效率的损失和宏观经济的扭曲。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其影响  目前,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费用扣除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于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为此购置的仪器设备可以在税前列支;软件开发生产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社会力量资助科研机构研发费用可税前抵扣。  营业税方面,财政印、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军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这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扶植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乃至壮大起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税收优惠政策越多,税制就越复杂,税制的漏洞就越多。以美国为例,由于利益集团活动频繁,导致税收优惠条款层出不穷,因此税制极为复杂,这也导致了美国税务代理业的发达。  对谋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经营者来说,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又不必真正投入大量的科研经费,是他们的首选目标。因此,在利益的驱动下,促使企业寻求各种途径,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  对税务机关参与新技术企业认证工作的可行性分析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行的好与坏,要害在于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把关上。假如不能做到正确的把关,那么税收优惠就必然蜕变为税收漏洞。因此,严格按标准筛选高新技术企业,严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关,做到认定正确、标准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目前,在一些地方实行这样一种办法:由税务机关组织专门人员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把关工作,与相关部门一道采取联合认证、一票否决或采取最终认定的办法。  这种方法,可以说是一种制度创新。它建立在三个有利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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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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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其成长发展是一个漫长而充满风险的过程。如何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成长,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是根本保证。本文首先介绍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然后介绍了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中国论文网 /3/view-1363193.htm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 内部控制 问题及对策      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其成长发展是一个漫长而充满风险的过程。如何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成长,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是根本保证。内部控制本身是一个以控制环境为基础。风险评估为依据,监控为保证的有机整体。实践证明:凡经营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都有一套适合其自身特点的健全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凡经营失败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失败的原因大都与其内部控制的缺失有关。   一、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确保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及经济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企业经营决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因此可见,企业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是规避风险的有力保证。具体来说内部控制对企业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部控制有利于企业的合法经营,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国家方针、政策和法规在企业中的贯彻和实施。在企业中,有效的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内部控制可以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企业内部的任何部门与环节,及时反映、纠正所发生的各类问题,从而保证企业的经营管理的合法性。   2、内部控制可以保证企业信息搜集的正确可靠。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制定和执行业务处理程序,对职责分工进行科学化的管理,可以保证各种管理信息的正确和可靠。这些信息在企业经营管理者分析过去、管理现在、和预测未来形式并做出决策的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3、内部控制有助于企业目标的实现。内部控制是为了实现企业的经营方针和目标而设计的一系列控制方法、制度措施和程序组成。只要内部控制渗透于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内部控制就会起到协调和监督作用,各个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各项职责都是由每一级管理层授予下属各级的职责得到正确的履行,朝着企业目标方向发展,最终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   二、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存的问题   1、内部控制环境弱化。控制环境是指对企业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有着重大影响的多种因素的统称,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其他控制实施效果。高新技术企业轻视内部控制,行政指挥、家长制管理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内部控制环境弱化。主要表现在:(1)管理者对内部控制不够重视。在一些企业管理者没有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内部控制制度。如有的企业管理人员对于企业本身的会计制度十分轻视,总是以灵活性原则处理,出现许多违反会计制度的现象。有的企业管理者对企业制会计制度十分陌生,对企业会计制度的建立持着一种可有可无的态度,对职工培训只重形式不重实质。(2)企业组织结构尚未达到现代化企业管理的要求。企业存在组织与组织之间各自为政、互相推诿、人浮于事等现象;企业内部权责分派体系不清晰,造成企业各部门间推卸责任或逾越自己的权力行使职权,上级政策命令贯彻执行不到位。   2、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评价不够重视。由于企业监管及内部管理需求对建立内部控制的要求比较低,至少没有法定要求,造成自身完善和有效执行内部控制的动力不足,因而管理层意识不强,致使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成体系、不够全面,而且执行效果不好。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与评价重视不够,董事会在内部控制设计与评价体系中尚未起到核心作用。在员工积极性上,表现为全员参与不足,员工积极性不高,未形成独具特色的组织文化;员工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也影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效果。   3、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不完整。我国各种类型的经济单位还没有公开制定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也只散见于各种内部文件之中,更谈不上科学合理和互相衔接;财务部门不及时提供信息,企业的内部控制涉及到一个经济单位的人事管理、生产管理、财产管理、购销业务管理、重大投资和资产处理管理等多个部门,而作为财务管理这样一种综合性的管理部门,很难在内部显示出其突出地位,有一些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向审计员提供;内控制度缺少方法和措施。虽然不少企业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它缺少一定的方法和措施。特别是在内部控制的检查,大多未落实到实处,更没有定期进行报告。   4、内部控制评价缺乏具体标准和尺度。审计中的内部控制评价具有其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内部控制评价理论才是刚刚建立,还有待发展和完善。   三、完善内部控制的对策研究   1、强化企业管理层的内部控制责任。内部控制关系到整个企业效率和受托责任的改进。企业部门的负责人应当主要负责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不断地维护积极的内部控制环境。如荷兰的《企业账户法案》规定,进行合理的财务管理、对管理、组织和政策的效率与效果进行控制,都是部长的职责。我国不断刮起的审计风暴,加大了企业机构对财务和管理运作进行恰当内部控制的需要。私人部门的会计丑闻迫使理论界和实务界以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名义。对受托责任和透明度问题进行重新审视。从这个角度而言,应制定政策以让企业对各级人大和纳税人更加负责。管理层有责任建立和维护这样的内部控制。我们认为,所有的企业部门负责人都应当意识到,强有力的内部控制构造对于企业组织的控制、目的、运营和资源而言都是重要的。每个企业主体都必须建立、记录、评估和监督内部控制,这主要是各级企业管理层的责任,但企业组织中的每个人都对内部控制负有责任。只有让企业主体的高管层参与内部控制程序,才能够确保更有效、持久的监督以及对公共资源的受托责任。   2、重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内部控制的宣传。内部控制成败如何取决于企业员工的控制意识和行为,而单位负责人对内部控制的自觉控制意识和行为又是关键。从理论上讲,内部控制本身也有局限性,其中主要是单位最高领导人控制的随意性或相互串通、搞内部人控制。因此加强对单位负责人的内部控制宣传、提高他们自觉执行内部控制的意识,显得尤为重要。今后在制定内部控制有关规定时同样要明确单位负责人应负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由上而下共同执行内部控制要求、从而推动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健康发展。   3.建立恰当的内部控制标准。为了促进对内部控制的共同认识,需要一个概念框架、逻辑一致的定义和术语以及评价标准,这样,企业主体的管理者、审计师、立法者、管制者、市民、学术界就能够形成改进内部控制的合力。企业主体的管理层应当依据内部控制标准,对其内部控制进行经常性的测评(至少一年一次),这有助于确保管理层所负责的内部控制始终是恰当的,并且像计划的那样运作,阻止内部控制的失灵。管理层应对内部控制的运作进行全面的测评,以确定它们的合理性、它们是否得到遵循、帮助存在问题的领域形成改正行动。   4、加强企业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牵制是指具体业务进行分工时,不能由一个部门或一个人完成一项业务的全过程,而必须由其他部门或人员参与,并且与之衔接的部门能自动地对前面已完成工作进行正确性检查。它由适当授权、不相容工作的责任分工、凭证和记录、接近控制、独立检查等环节组成。这种制约包括上下级之间的互相制约、相关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在内部牵制中,必须采取工作轮换制,这样才能更好地达到牵制的效果。工作轮换制是指根据不同岗位在管理系统中的重要程度,明确规定并严格控制每一员工在某一岗位的履职时间。对关键岗位应频繁轮换,次要的岗位可少一些。从轮换中暴露出存在的问题,揭示出制度的缺陷、管理的缺陷。   总之,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对其所进行的评价也是不断完善的。但是应相信,适当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和实际做法,结合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一定可以在不远的将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外部评价框架,通过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评价,形成一个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状况持续改进的一个重要信息反馈渠道。   参考文献:   [1]陈亚萍,《浅谈企业内部控制的问题及对策》,商场现代化,2005(3)   [2]戴彦,《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构建》,会计研究,2006(1)   [3]郭华平,《论内部控制体系定量评价标准》,当代财经,2002(12)   [4]孙兰婷,《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问题及对策》,中国信息,2005(13)   [5]田志刚,《现代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研究》,会计研究,2003(4)   [6]朱翠兰,《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及成因分析》,企业技术开发,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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