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快乐女声4进3年8月的工资9月发放,没按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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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工资9月发放 个税按3500元新标准起征
按照新修订的个税法,9月1日起将执行个税3500元费用扣除新标准。那么,8月份工资在9月份发放,在计算缴纳个税时能否按3500元扣除?记者日前获悉,对于这个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税务总局已于8月5日下发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46号),其中规定,按照“实际取得”收入时间执行新标准。对此,税务部门专家解释,根据税务总局这一规定,8月份工资9月发放可按3500元新标准扣除费用。
扣除标准以实际收到工资时间为准在公告中,税务总局规定:纳税人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薪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纳税人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薪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也就是说,是按新标准还是旧标准扣除,以“实际取得”工资薪金的时间来判断。据税务部门解释,“实际取得”是指员工实际收到工资的时间。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修改后税法另外,在公告中,税务总局还就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并明确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的规定执行。公告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按照税法等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为: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并进行汇算清缴。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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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8月工资9月发放个税将按3500起征
本报讯(记者赵鹏)8月份工资如果在9月份发放,须按照3500元的个税新标准来扣除费用。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了这一问题。
来源:东方宽频所属栏目:
以发工资时间为准 公告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方面,纳税人今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纳税人今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计算个税时是按照新标准还是旧标准扣除,将以“实际取得”工资薪金的时间来判断。而“实际取得”是指职工实际收到工资的时间,而非其取得工资薪金的归属时间。 个体户分两段计算 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今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按照有关规定,应先计算其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 具体来说,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为,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相关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并进行汇算清缴。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也比照上述规定执行。>>算账月入4000少缴160例如单位在今年9月15日向员工发放当年8月份的工资,收入为4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在扣缴其应纳个税时,即适用新的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来计算缴纳个税,则该员工应纳个税额=(4000元-3500元)×3%=15元。若按照原来2000元的扣除标准计算,该员工应缴纳的个税则为175元。本报记者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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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5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8月工资9月发放个税按新标准扣除·重庆晨报数字报
第018版:重庆新闻都市
8月工资9月发放个税按新标准扣除
  税收宣传专栏(四十二)  更多咨询请拨12366纳税服务热线  8月工资9月发放  个税按新标准扣除  按照新修订的个税法,9月1日起将执行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对于这个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按照“实际取得”收入时间执行新标准。“实际取得”是指员工实际收到工资的时间,而不是工资薪金的归属期间。也就是说,纳税人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薪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纳税人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薪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  例:某单位于日向员工发放当年8月份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5500元,并扣缴其应纳个税款,在日进行纳税申报。由于员工实际取得工资时间是9月1日之后,因此,应适用新的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来计算缴纳个税,即该员工应纳个税额=(5500元-3500元)×10%-105=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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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8月工资9月发放个税将按3500起征
本报讯(记者赵鹏)8月份工资如果在9月份发放,须按照3500元的个税新标准来扣除费用。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了这一问题。
以发工资时间为准 公告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方面,纳税人今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纳税人今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计算个税时是按照新标准还是旧标准扣除,将以“实际取得”工资薪金的时间来判断。而“实际取得”是指职工实际收到工资的时间,而非其取得工资薪金的归属时间。 个体户分两段计算 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今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按照有关规定,应先计算其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 具体来说,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为,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相关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并进行汇算清缴。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也比照上述规定执行。>>算账月入4000少缴160例如单位在今年9月15日向员工发放当年8月份的工资,收入为4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在扣缴其应纳个税时,即适用新的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来计算缴纳个税,则该员工应纳个税额=(4000元-3500元)×3%=15元。若按照原来2000元的扣除标准计算,该员工应缴纳的个税则为175元。本报记者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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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5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2011年个人所得税9月1日实施是否意味着8月份的工资申报税时已经是新的政策了_百度知道
2011年个人所得税9月1日实施是否意味着8月份的工资申报税时已经是新的政策了
不是,而是9月1日以后发放的工资扣个税实行新政策。8月工资如果在9月发放就可以享受政策,而如果是在8月发放则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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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5条回答
应该是9月的工资执行新政策。
第一步工作:
1、开始准备注册XX股权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为:基金)。
首先,准备发起基金的人(自然人或者法人)选择独立或者联合朋友共同成为基金的发起人(人数不限,法人、自然人均可,但至少有一名自然人)。
然后,发起人在一起选定几个理想的名称作为该基金未来注册成立后的名称,然后选定谁来担任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基金的投资方向以及该基金首期募集的资金数量(发起人需要准备募集资金总额1%的自有资金),最后确认该基金成立后的工作地点(已能够获得地方政府支撑为宜)。
2、上述资料准备完成后,发起人开始成立私募基金的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落实成员及分工。
3、确定基金募集的对象和投资者群体(详见:股权私募基金(PE)获利模式揭秘一文),即基金将要引入的投资者...
税务局说还没有定呢。我打电话问了。
应该是9月的工资执行新政策
参考资料:
应该是9月的工资执行新政策
因该是9月1日以后发放的工资薪金实行新政策,9月份申报8月份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执行老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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