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暂定级工程什么是招标代理机构构,专家库需要...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暂无相关推荐文档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公务员邮箱 用户名:密码:
常见问题列表
当前位置:
* 审批事项:
(全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资质申报
* 审批服务类型:
* 审批服务依据:
a)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
b)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
c)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建筑[2007]41号);
d) 《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08]27号);
e) 《关于提高办事效率的实施意见》(闽建法[号);
f)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审批提速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建法[2012]21号);
g)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建许[号)。
* 办理条件:
7.1 到工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企业)
7.2 相应资质人员要求、办公场所、机械设备具体请参考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的资质标准(http://www.)。
*审批办理流程
& 受理并初审-&审核-&转报并审批-&办结
* 申报材料:
a) 申请暂定级(新设立企业):
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申报企业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完成相关信息后,直接打印申请表即可);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 企业章程复印件;
4) 验资报告(含所有附件)复印件;
5) 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
6) 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的复印件;
7)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及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8)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不含非公有制、乡镇企业系列职称)、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及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9)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0) 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
b) 申请乙级及甲级:
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申请乙级一式三份,申请甲级一式六份)(申报企业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完成相关信息后,直接打印申请表即可);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 企业章程复印件;
4) 验资报告(含所有附件)复印件;
5) 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
6) 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的复印件;
7)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及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8)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不含非公有制、乡镇企业系列职称)、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及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9)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0) 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
11) 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含变更记录)复印件;
12) 工程招标代理有效业绩证明,包括: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中标通知书或评价意见应有主管部门备案章)的复印件;
13) 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说明)的复印件。
c) 企业分立或兼:
1) 因企业分立或兼并的情况说明,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或合并、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
2) 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国有、集体企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民营企业);
3) 全套申请相应资质材料(详见9.1)。
d) 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整体搬迁:
1)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2) 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和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全套申请相应资质材料(详见9.1)。
注:申报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顺序整理,采用胶装软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 个工作日
备注:申请者在部门网上预审通过后,尽快将与电子文档一致的纸质材料提交部门窗口核对,超过15天做退件处理。
办件类型: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重要提示:
1.1 甲级资格企业经济类型变更涉及到国有成分退出的改制企业,需提交资格申请的全套材料(详见9.1)。
1.2 乙级、暂定级注册地址跨县、市变更的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审后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
1.3 禁止伪造、变造、冒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
1.4 禁止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
1.5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依法变更、补证、换证的,其资质证号不变。
1.6 申报过程中,有可能需要提供职称、学历、业绩等原件核对,核对无误后退还。
1.7 除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材料外,申报材料可采用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原件须由受理初审部门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已审核原件的印章。
1.8 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分类装订成册,采用胶装软封面封底,并编制总目录及标明页码。
申请人法律权利
及申述途径: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申请人的行政许可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窗口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业务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中心:;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泉州市直各单位联合承办
泉州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欢迎您登录本站,本站访问次数:
Copyright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闽ICP备号招标代理_百度百科
关闭特色百科用户权威合作手机百科
收藏 查看&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一般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分类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分类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帮助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选择能力强和资信好的投标人,以保证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1]
在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项。这两种方法并存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也适应了招标人实际需要,至于采用哪一种方法则由招标人依照法律上的要求自行决定,招标人有自主抉择的权利,但是又不是无条件地进行抉择。因此在法律中明确,只有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才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在立法中还考虑到应当防止自行招标中可能有的弊病,保证招标质量,因此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2]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
第八条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 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第十条 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第十一条 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第八条和第十条第(三)、(四)、(五)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第十二条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  (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章程以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五)专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个人简历等材料,技术经济负责人还应提供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  (七)办公场所证明,主要办公设备清单;  (八)出资证明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及说明,下同);  (九)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  (十)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申请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还应当提供工程招标代理有效业绩证明(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2年第13号令)
第八条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备开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
(六)有一定规模的评标专家库;
(七)近3年内机构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格、降级或撤销资格的处罚;
(八)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九)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甲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50 %,已登记在册的招标师不少于30 %;
(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人数在800人以上;
(四)开展招标代理业务5年以上;
(五)近3年内从事过的中标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项目个数在60个以上,或累计中标金额在60亿元人民币以上。
第十条 乙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二)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30 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50 %,已登记在册的招标师不少于30 %;
(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人数在500人以上;
(四)开展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
(五)近3年内从事过的中标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项目个数在30个以上,或累计中标金额在30亿元人民币以上。
第十一条 预备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50 %,已登记在册的招标师不少于30 %;
(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人数在300人以上。[4]依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
第十四条 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二)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开标场所,以及电子监控等办公设备、设施;  (五)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取消资格的行政处罚;  (六)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规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职人员。母公司和子公司分别提出申请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得相同;  (七)专职人员总数不得少于十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不得少于专职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四十;  (八)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13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依法设立是指招标代理机构设立的目的和宗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符合法律的要求,依照法律规定的审核和登记程序办理有关成立手续。招标代理机构作为社会中介组织,其服务宗旨是为招标人提供代理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
作为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否则,就会形成政企不分,会对其他代理机构构成不公平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13条规定,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6]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住建部负责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商务部负责从事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资金进行国际采购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 号文中第38项,取消商务部审批。[7]财政部负责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事宜是指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以及政府采购咨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需要注意的是,对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不实行资格认定制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备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文第105项取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审批。[8]科技部负责科技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负责全国范围内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并具体负责国家科技计划中重大项目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资格认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受理。[9]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 号文中第10项,取消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7][10]《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甲级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只能从事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代理业务。[11]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第六条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资格和乙级资格。
取得甲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代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取得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12]大部分招标代理机构都利用自身的优势,按规定申报批准具有多种中介服务机构资格,因此除了承担招标主业任务以外,还可以开展与其资格条件相应的有关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活动,要具备以下两个前提:
(一)代理机构要有合法的代理资格
这一前提要求首先要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因为代理机构作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其产生和存在必须经过依法的程序。如果是法人的,必须具备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成立必须经过的程序。这种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标准的。这一前提还要求代理机构从事有关的代理活动,要经过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认定。该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代理机构的条件、代理范围、代理等级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必须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范围。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必须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二)代理机构必须有被代理人的授权
被代理人的授权,是代理机构进行代理行为的前提,也是代理行为的依据。如果没有被代理人的授权,或者被代理人的授权期限已经终止,则进行的“代理行为”无效,其法律后果应当由行为人承担。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如果代理机构超越被代理人的授权进行“代理行为”,则该行为的法律后果也由行为人承担。这种授权应当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订立委托代理合同予以明确。委托代理合同应当具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酬金、地点、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对其所实施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其应当在招标人的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因此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关于招标人的相关规定。但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又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因此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又作出了一些特殊规定。
1)《招标投标法》对招标代理机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招标投标法》第50条规定了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泄霹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资料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该条款中即规定了招标代理机构的民事责任,又规定了招标代理机构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依据这一条款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表现为赔偿责任和中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因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方式有: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单位及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对于罚款额度,根据违法行为的轻度及所造成的后果,处以不同罚款额,取消代理资格,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罚期限,暂停招标代理资格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除《招标投标法》中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作出相关规定外,在其他一些法法规及部门规章中,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等,对于招标代理机构的行政责任也作出了进一步详细的规定。
新手上路我有疑问投诉建议参考资料 查看SmallDetailInfoShow请问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需要多少人?分别需要哪些领域的专家?很急,谢谢!_百度知道
请问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需要多少人?分别需要哪些领域的专家?很急,谢谢!
感激不尽公司在济南!,求大神指教啊,正在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表格做到专家库这里卡壳了
另,如果有问题应该具体找那个部门询问?
提问者采纳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自治区;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由省;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第八条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具体实施程序
您好,这个问题我已经解决了,还有一个问题想请您解答一下,在资格申请表里有一项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营业场所、设施办公条件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请问这个情况是将详细信息附上还是只是大略介绍即可?如这个管理规章制度,是只写我们有用人制度、请假制度等等,还是用人制度一二三四条、请假制度一二三四条这样?
您好,您说的这个问题是申报文件的表八吧,这个您不要想太复杂了,其实就是简单叙述一下关于营业场所、营业设施、办公条件及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情况,文字尽量控制在400至600字以内。比如规章制度,就直接罗列出来:1、《XXX制度》2、《XXX制度》……,但是规章制度要基本写齐全。
希望能帮到您!
明白!!就。。。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实在麻烦您了!!!专职人员中对离退休人员的人数有限制么?如果包括技术经济负责人在内,全部都是退休人员可不可以?另外如果是退休人员的话是不是就不需要社保缴费证明了?这么多问题实在是太麻烦您了,真的是最后的问题了,O(∩_∩)O谢谢您!!!!!!
很对不起,这两天比较忙,没有及时回复。
专职人员证明材料按照申请表表五填报的人员顺序排列,按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经济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证书、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身份证顺序整理。其中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证系指近一年内企业交费发票、经社会保险机构盖章的缴费人员名单及每人缴费金额。
专职人员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得是离退休人员。
不知道您公司所在省份有没有这种硬性规定,具体情况还请您在当地了解一下
提问者评价
已经打电话问过了!!谢谢您!!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其他2条回答
推荐到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查找相关规定、市政、机电,要求高级以上职称按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有问题应找当地城乡建设厅招标管理部门咨询、道路、设备等等)、水利,专家应配套(如建筑,专家库不少于500人
暂定级就是没有级别你找下招标投标法看下
工程招标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什么是招标代理机构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