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交房产税和如何交土地使用税税12...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_百度知道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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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房产、土地所有权是公司的,这种情况,公司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2、如果房产、土地是租用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该由出租方缴纳,你公司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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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9月底前完成申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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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对市内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按房产原值缴房产税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期限为6月1日至9月30日,缴纳方式为按年征收,一次缴交。
  缴税到房产坐落地税局
  据介绍,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理人或者使用人交纳。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时,需到房产坐落地、土地所在地辖区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拥有多处房产、土地的纳税人应分别向房产坐落地、土地所在地辖区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
  房产税分情况申报纳税
  据介绍,房产税的计税办法分为按计税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两种。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的,按年征收,每年6月至9月期间一次缴交;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其纳税申报和税款的缴纳期限与营业税申报缴纳期限相同。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类分级适合税额,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
  未申报处万元以下罚款
  广州市地税局提醒,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里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对逾期办理的纳税人将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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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税有两种计税公式
  一是从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二是从租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公式
  全年应纳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分级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分为六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从3元到27元;工业用地等级分为五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从3元到15元。
  (张帆)
来源:市地税局
附件下载:星期日 农历八月初八
A公司投资的合肥基地拥有房产及土地需要缴纳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该项目已办理外经证。目前合肥基地的房产税是由当地另一家公司代为缴纳的,税局要求更正不能代缴,但仍能开具纳税证明。A公司咨询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正确?如需由A公司缴纳,已有外经证是否还需要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A公司的房产由其他公司代缴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的做法不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建议A公司办理税务登记证,自行在当地缴纳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经咨询合肥当地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回复A公司目前可凭外经证在当地缴纳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但由于A公司在合肥的项目持续时间较长,建议A公司还是办理税务登记缴纳房产税及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向房产、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外省市在本市的营业单位房产、土地,不论其独立核算单位的地点是否在本市范围内均应在本市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同时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因此,A公司在合肥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议A公司还是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在税务登记手续未办理前,A公司可凭外经证到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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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缴纳截止日期如何确定?
来源:北京地税&   |
问:和土地使用税缴纳截止日期如何确定?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三、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
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责任编辑: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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