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河北省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老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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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河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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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共微信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2015,农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发布日期: 09:03:30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2015,农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是有志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
  2015年春节前,浙江省武义县安凤村100多位留守老人做好饭菜,等待在外打拼的儿女回家过年。  调查称农村空巢老人近四成&为儿女着想六成不愿进城养老  日前,上海财经大学“千村调查”项目组公布了《2015年中国农村养老现状国情报告》。报告显示,近四成的农村老人“身边无子女居家养老”,而超过六成的农村老人不喜欢进城养老。在各地区农村老人持不喜欢态度的比例中,包括广东在内的东部是69.5%,中部是68.1%,西部是64%,东北部是67.6%。同时,全国超过一半农村老人对进养老院养老持反对态度。  这是上海财经大学第7次发布“千村调查”报告。与以往不同,调查认为,尽管受访的八成老人满意现在的生活,但农村留守老人的比例正在逐年增加,甚至调查中的空巢家庭超过半数。许多农村老人不是在养老,而是在隔代抚育下一代。  与此同时,即便空巢老人留有存款,也不一定可以拥有有尊严、体面的晚年。  官阳镇大山深处,坐汽车去巫山县城要花3小时,而巫山离直辖市重庆市区走高速路也要6个小时。  重庆巫山  行路难留守老人就医难  村里的老人要是得了乡镇都不知道的病,去一次县医院就得辗转3小时以及花费数十元车费。2015年,上海财经大学连续第七次进行“千村调查”,一名学生在报告心得中写道。  “鸦鹊村位于交通要道上,算是最好的村落了,距离镇医院十分钟左右的车程,到县医院需要三个小时的车程。而金顶村则需要花费几十分钟,因此,除非重病,老人们更多是靠的村里的‘赤脚医生’,村卫生所的医疗设施更是极为贫乏,正因为缺乏专业的检查,老人们往往只能说出身体哪里不舒服,具体却不知道是什么疾病。”  在重庆市巫山县官阳镇,镇上共有2个敬老院,距离镇政府几分钟,主要接收各村和镇上的“五保户”,目前每个敬老院的老人数量在15个左右。大部分的老人还是处于居家养老状况。但由于大量人口外流,导致大部分老人属于留守老人,孩子不在身边,自己居住或和孙辈居住,一部分老人属于“五保户”,享受每个月295元的补贴。早在前几年,一部分五保户通过农转非转为城市户口,成为重庆市的“三无人员”,享受415元/月的政府补贴。  尽管有“养老政策”和补贴,但在“千村调查”调研显示,除了看病难,子女长年不在身边是最大问题。以官阳镇下属的一村为例,全村800多户中有150户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小孩在家,年轻人都外出务工,有80户家里只有老人在家,年轻人都外出务工。在外出打工的人中,在本乡镇打工的为356人(10%),在本县打工的为510人(20%),在本省打工的为620人(35%),在外省打工的为1150人(45%)。外出务农最多的三个省份,分别是广东、海南和河北。  有受访老人表示子女大都只是不定期回家探望,且次数少,间隔时间长;平日里给父母的钱和粮食也不多;而大多数老人反映尽管自己的钱不够用,但出于体谅“儿女自己的钱也不够用”,不到万不得已仍不会向儿女要钱。  贵州册亨  留守老人照顾下的留守儿童  在贵州册亨县,当地基本上没有工业,耕地面积也非常少。甚至整个县城区也仅仅是在山间一小块平地建起来的。  当地的青壮年基本上都是去浙江、广东等地打工,留下老人和小孩在家里。  当地老人每月拿到国家养老金为55元,但下地劳作和照顾孙子仍是老人的主要工作。  参与调查的学生赵明写道:当地老人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健康,他们没有城市中的“三高”等疾病,没有焦虑和城市中老人常见的那么多疾病。他们最常见的疾病基本上是腰、脊椎等疾病,这些疾病大都是由于年轻时“挣工分”过度劳累留下的。  尽管生活困难,但当地老人超过八成对自己养老状态感到满意,唯一不足的是这些年龄都超过60岁的老人子女大部分都出去打工,“留守儿童”成了村子里的主要群体。  特别是当地很多小孩在初中时就辍学外出打工。很多孩子在学校不好好学习,经常跑出去上网、骑摩托车玩。父母在外面打工、爷爷奶奶年龄大,平时没人教育关爱他们。  安徽西潘楼  六旬老人上有父母下有孙  “千村调查”在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西潘楼镇则发现,当地老人“靠儿养老”,因此老人在儿子成家后基本“一无所有”,甚至被啃老。  据西潘楼镇一副镇长介绍,该镇的养老模式主要是反哺式家庭养老,新农保参保率不高,农民普遍存在养儿防老的观念。老年人晚年基本没有储蓄,没钱的原因主要是儿子结婚彩礼钱加酒席钱要10万左右,盖房子需要30万左右,而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在家种地加做小买卖和外出打工,老人在儿子成家后基本上就没有了储蓄。  因此,当地老人生活条件不尽相同,有些老人住楼房,自己独居(一般是双女户)或者与子女同住,通常为上下两层,面积为200平米左右,而有些老人居住条件较差。这是由于老人毕生的积蓄都交给了儿子或者花在给儿子盖房、娶妻上,基本没有能力重建、新建房子,儿子则因土地不归个人所有等原因不愿投资给老人盖房,致使老人的居住面积、居住环境极不理想。  “千村调查”调查发现,在西潘楼镇下属的五里村、于庄村约70%老人是留守老人,子女外出务工后,老人们在居住方式上逐渐呈现出空巢化和隔代化,多是独居或与孙子、孙女一起居住。同时,留守老人的家务和农业劳动负担都有所加重,孤独感加重,精神生活匮乏。此外,外出务工子女的孝顺观念没有因为外出发生明显的改变。几乎受访老人都没有拿到儿子的养老费,大多数老人还要照顾两到三个孙子孙女的生活。  一位当地60多岁的养猪专业户,告诉调查的学生,他现在跟自己的80多岁父母亲同住,这几年,他努力赚钱已经把几个孩子的房子都盖起来了,至于这么大年纪还在办养殖场的原因是大儿子早逝,留下一个孙子需要自己照顾,老人想挣钱给孙子留一套房子。谈到几年之后的计划,这名老人说他有一个梦想,在赚完孙子的盖房子钱后,想把自己的养殖场改成敬老院。  “面子”问题  农村老人不愿意进养老院  此次调查显示,农村老人不喜欢进城的主要原因包括生活不习惯,没有亲友熟人说话,生活费用过高等原因。超过一半的受访老人表示不愿意,而经济问题仅占一成多。  老人们拒绝的主要理由是:1.他们认为这样别人会说闲话认为子女不孝顺;2.养老院需要子女付钱,这样会加重自己子女的负担;3.不能适应养老院的人,还是和自己老伴,自己村子里的人生活比较自在。4.不能适应养老院的环境和固定的时间安排。当然,也有很少的老人愿意进养老院的,有的是因为子女不太孝顺;有的是因为没有子女,自己无法养活自己;有的是觉得自己一个人在家会太孤单。  而在河北省石家庄无极县,从老人们的意愿上看,多数老人愿意居家养老,也愿意与孩子住在一起。受传统文化的影响,老人们“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他们认为,自己辛辛苦苦把孩子拉扯大了,自己付出了很多,在自己老了的时候,儿子们也应该给自己养老,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进养老院只能够说明孩子不孝顺,自己脸上会很没有光彩。他们认为只有无儿无女的孤老才会进养老院。  调查感受  和农村老人谈“养生”太奢侈  在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参与此次调研的学生发现当地农村还过着自给自足生活。当地老人在饮食方面的支出大增,占生活费一半以上。每年每位老人伙食支出为2500元,但这个数字在农村只能维持吃饱,谈不上吃好,更不用说有营养和合理饮食。  在一户入户调查中,一位老太太表示,如果手里有多余的钱,就去镇上买菜,吃得好一点。如果连续几天没收入,不干活,就只能将就着吃。同时在该村,老人休闲时的活动就是串门聊天、散步,而养身保健活动,在农村并不受老人关心。  一位老太太家境不是很好,经历坎坷,早年大儿子病亡,大媳妇便改嫁离开,过几年小儿子也偷走了全部家当离家出走。但当参与调研的学生问他们,对人生的状况是否满意时,老人们一般都会轻轻点点头。  “满意,不满意生活还能怎么办呢?”
 近年来,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发展,养老保险成为百姓更加关心的社会保险热点问题,为使广大参保人员准确把握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本报就百姓普遍关注的养老保险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有哪些?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等法规规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二)哪些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义务人?  1、在用人单位就业的职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是什么?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人基本养老统筹基金,用于支付职工退休时社会统筹部分养老金(即基础养老金),基本养老统筹基金用于均衡用人单位的负担,体现社会互助共济;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用于负担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体现个人责任。  (四)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各是多少?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计算企业应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是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期(一般按年计算)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的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和补贴、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组成。目前,我市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  (五)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  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目前,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六)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各是多少?缴费档次是如何设定的?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统一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办法,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目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档次为60%、70%、80%、90%、100%五个档次。  (七)有个别参保人员因家庭生活困难等原因要求“退费”(即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可以吗?  不可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的建立,是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关键之一,直接关系到每个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个人账户资金是职工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所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号)等政策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能挪作他用,也不得提前支取。也就是说,不能因为个人生活困难、看病急需用钱等情形,而申请提前“退费”(即提前支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按照政策规定,只有两种情形可以申请“退费”:一种是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丧失中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还有一种情况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其他情况不可以“退费”。  (八)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构成有哪些?影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1、根据《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辽劳社发[2006]81号)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建立个人账户前(辽宁省为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没有过渡性养老金。用公式依次表述为: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系数(50周岁计发系数为195,60周岁计发系数为139,具体详见《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4%(过渡系数)  【注】①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该数据每年省人社厅以文件形式公布。②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职工退休时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该职工缴费工资平均指数的乘积。该指标反映职工在整个缴费年限或连续计算的若干缴费年限中的缴费工资平均水平。③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全部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在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也就是参保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按照有关规定以货币形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我市从日起开始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按照政策规定,1992年6月底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职工在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④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是指按辽宁省统一规定,职工从参加工作至1995年底前的缴费时间。  2、影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主要因素有:①缴费年限的长短;②历年缴费基数的多少;③退休时省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④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农村养老保险领取计算是怎样的呢?许多交了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朋友们都不清楚农村养老保险领取计算是如何进行的。下面就由小编告诉您农村养老保险领取计算的方法。  什么是新农保?  农村养老保险是我国政府为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而制定出来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的一种新型保险。在我国,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中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农村养老保险领取计算  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总额÷139。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什么是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又称社会性养老金,它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计发办法规定,基础养老金是指职工退休时上年度所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即两个数之和的一半)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发给1%。  什么是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是用于记录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划转计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它是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以及跨统筹范围转移、退休前退保、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终结基本养老关系时,领取个人账户有关待遇的主要依据。  个人账户包括  1、当年缴费本金,含个人全部缴费以及用人单位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从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2、当年本金生成的利息。  3、历年累计储存额生成的利息。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必要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就是新农保,是农村居民年老时生活的重要保障手段之一。农村养老保险交多少年是很多农村朋友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介绍农村养老保险交多少年。  农村养老保险是什么?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养老保险交多少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的原则:新农保制度实施时(2009年9月实施),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制度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简称。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建立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保障农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网小编介绍,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自日起,山东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5元提高到75元,广大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将得到更好保障。据了解,这是山东省第三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后比国家规定水平高出20元。  常见问题:  参保人领取养老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符合新农保缴费规定,且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新农保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参加新农保的人员跨地区流动,可将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参保地,并按新参保地有关规定参保缴费;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可将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山东农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新农保制度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简称。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建立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保障农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YJBYS网小编介绍,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自日起,山东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5元提高到75元,广大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将得到更好保障。据了解,这是山东省第三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后比国家规定水平高出20元。  常见问题:  参保人领取养老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符合新农保缴费规定,且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新农保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参加新农保的人员跨地区流动,可将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参保地,并按新参保地有关规定参保缴费;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可将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具体的山东省农村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相关办法如下:  1、拨打山东省12333电话咨询。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  服务内容  ⑴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劳动就业等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咨询。  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事务办理程序和办理机构查询。  ⑶查询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  收费标准:全省所有用户拨打12333只需承担市话通信费用。  2、登陆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者山东各地的人社局网站,在线查询个人信息。  3、携带个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资料以及身份证,前往各社会保险服务网点,在窗口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相关业务。  山东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各市地要以工资总额作为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基数,制定养老保险费用筹集计划。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企业缴费比例已超过20%的市地,1998年底前降到20%以内,如确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企业缴费比例降不到20%的,要报省政府批准,并报劳动部、财政部备案;企业缴费比例低于20%的市地,缴费比例一般不再调整,确需要调整的要报经省政府批准。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考虑到地区之间的差异,本办法实施前为本人缴费工资3%以上不足4%的,年底前提高到4%;本人缴费工资2%的,1998年底提高到4%。以后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工资缴费的8%。有条件的市地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可适当加快。  YJBYS网小编介绍,《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省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帐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2006年此类人员缴费比例要统一为20%。统一缴费比例后,增幅较小的市,缴费基数一定到位;缴费基数较大的市,缴费基数在3年内逐步过渡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各级政府要将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养老保险基金增收列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配合联动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扩面征缴激励机制,依法将城镇各类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不断增强基金支撑能力。
  山东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2015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字〔号)要求,经协商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同意,现对《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鲁人社发〔2013〕35号)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第十八条修改为:被征地农民被征地时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开始领取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因征地产生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一次性发放给本人。  二、第十九条修改为:被征地农民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上述政策调整自日起执行。  本通知自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日。  【相关知识】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对象:新征土地项目。  (二)条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落实社会保障资金。  (三)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情况下,14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回复  (四)基本程序  1、县(市、区)农保处会同征地单位、村居研究制定社会保障方案。  2、村居公示涉及社会保障人员名单。  3、落实社会保障资金,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4、以市政府名义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批复申请。  5、省厅根据上报的材料进行批准并函告回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字〔号)要求,经协商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同意,现对《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鲁人社发〔2013〕35号)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第十八条修改为:被征地农民被征地时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开始领取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因征地产生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一次性发放给本人。  二、第十九条修改为:被征地农民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上述政策调整自日起执行。  本通知自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日。  【相关知识】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对象:新征土地项目。  (二)条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落实社会保障资金。  (三)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情况下,14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回复  (四)基本程序  1、县(市、区)农保处会同征地单位、村居研究制定社会保障方案。  2、村居公示涉及社会保障人员名单。  3、落实社会保障资金,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4、以市政府名义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批复申请。  5、省厅根据上报的材料进行批准并函告回复。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2015,农村养老保险有哪些怎么算怎么交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方案为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特制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新农保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到位,不留死角,特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县残联副主席)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宣传工作的部署、实施、督促  县广播电视管理局:负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县民政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县残联:负责服务人群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宣传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区域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工作。  三、时间与步骤  、召开新农保动员大会(月日-月日)召开由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参加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对新农保工作作全面部署,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由乡镇干部职工及村组干部参加的动员培训大会,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让每一位干部职工知晓政策、熟悉政策。  、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开展新农保政策宣传。(月日-月日)  宣传部要通过电视报纸不间断地宣传新农保政策,对新农保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典型事例作一次深入专题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组织开展新农保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制作宣传资料。各乡镇要组织开展新农保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在人口密集的街道悬挂宣传标语,组织各村小组通过板报、广播大力宣传新农保政策,张贴新农保宣传口号。组织村干部及新农保经办人员深入乡镇,走村串户,宣讲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并对农民提出的问题及时答疑解惑。各新农保经办机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县残联等要悬挂新农保宣传标语,在服务窗口摆放新农保宣传单。要通过广泛努力使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附:新农保宣传标语及口号  、新农保宣传标语: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让农民养老有保障  抓实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宣传口号:  ● 人生之路,农保相助。  ● 实施新农保,惠农政策好。  ● 政府担责任,农民得实惠。  ● 参加新农保,夕阳无限好。  ● 参加新农保,存钱又防老。  ● 参加新农保,搭上幸福车。  ● 早参保多缴费,待遇高有保证。  ● 参加新型农保,保障晚年生活。  ● 今日参保缴费,明朝养老无忧。  ● 参加新型农保,享受政府礼包。  ● 新农保是&没有围墙的敬老院&。  ● 新型农保,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 新农保,真是好,老来无忧儿女笑。  ● 新农保,真正好,快快乐乐活到老。  ● 新农保,政策好,请您安心来养老。  ● 个人缴,政府补,全部计入咱账户。  ● 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 和谐社会政策好,农民百姓来参保。  ● 及时加入新农保,六十之后笑到老。  ● 老有所养百姓乐,新型农保好政策。
  国务院发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   国发〔201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15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5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镇),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国务院   二○○九年九月一日
  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参保手续及流程: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 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 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新中国建立以来的首部《社会保险法》开始实施。该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慧择网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   《社会保险法》的目标:建立没有缺失,覆盖上没有遗漏,衔接无缝隙的社保制度,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其正式实施,标志着&全民社保&跨越设想,进入实施阶段。  缴费不足15年,两条途径可享受长期养老待遇   &累计缴费满15年,是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的必备条件之一,&长期以来,那些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他们的老年生活缺乏稳定长期的有效保障,对此,《社会保险法》进行了重大完善和拓展,增加了两种处理方式: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种途径都可以让参保人获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缴费满15年是享受长期待遇的&门槛&。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最低缴费满15年是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必备条件。省人社厅副厅长张瑞书介绍说,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首先是,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3岁,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收支平衡和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其次,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就业,缴费都累计年限,多数人可以比较容易地达到15年;最后,从国际经验来看,实施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基于缴费与待遇领取长期资金平衡的精算结果,大都规定有最低缴费年限。   事实上,养老保险新政策仍有很多不足之处,是需要后续加定,进一步落实的。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实现广大农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涉及农户切身利益的重大惠民政策,当前正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时期,为了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政策,积极参保、续保,确保2015年度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张家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实行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等方式,从惠民政策的落实入手,积极组织开展收缴工作。   为确保按时完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收目标任务,张家乡党委、政府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作为一项暖民心、惠民生的工程,层层夯实责任,分解目标任务,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群众会、发放宣传资料、明白卡、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到田间地头,宣传到每户群众家中。同时要求每一名经办人员高度负责,摸清底子,做到心中有数,力求做到应保尽保。
  今年有关社会保险的改革不断发生,您了解今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哪些方面有改革?下面将为您解读,2015年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什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包括的参保人群限制有哪些?新农保缴费标准是什么?如何计发新农保养老金等。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参保手续及流程: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 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 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3、新农保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4、新农保养老金如何计发   养老金有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领取额,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 55 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5、离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怎么样参保缴费   按照规定,新农保政策开始实施时,把60周岁以上的人称为&老人&,把年龄在46至59岁之间的人成为&中人&,把45周岁以下的人称为&新人&,对这三类人分别实行不同政策。新农保试点开始时,已满60周岁的,只要其子女参保,均可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在46至59周岁之间的农村居民,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实际年限缴费,也可采取一次性补交保费的办法,最多不超过所差年限,地方财政补贴应同时到位。试点启动后,45周岁以下参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补缴政策,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能否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养老金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种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我们知道,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限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福建泉州2015养老保险新政策 新农保缴费标准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如何参保,福建泉州201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最新消息分享。  福建泉州2015养老保险新政策:  参保人群:   凡户籍在福建省泉州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0元,并以每递增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原则上每年缴费一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社区)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社区)召开村(居)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原则上补贴标准为:   1、选择缴费档次在100元-1200元的,政府补贴从30元起,每档递增5元,最高补贴85元;   2、选择缴费档次在1300元-2000元的,一律补贴90元。   今后将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水平及财力状况,适时提高缴费水平和政府补贴标准。   (四)本暂行规定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但允许其在60周岁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前,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部分,补缴部分各级财政给予相应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应不少于15年。对参保人员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按时足额缴费,致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允许补缴,但补缴部分不享受缴费补贴。   (五)对经残联部门确认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含&三无&人员和&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及二十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并享受40%补助的职工,以及经计生部门确认的城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10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即每人每年100元)。   (六)对经计生部门确认符合计生政策的城乡生育两个女孩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参加新农保的年龄在45-59周岁的夫妻,在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缴费补贴的基础上,政府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   (七)对属于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公示后符合享受我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的对象,政府每年再给予100元的缴费补贴(不含已经有建立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个人账户的被征地人员)。   (八)符合政策的同一对象代缴只能就高享受一项,不能重复享受。   (九)被征地、缴费困难群体、计生对象的变动情况,每年确认一次,与参保登记缴费同步进行。  福建泉州新农保参保手续及流程:   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   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武汉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钱?   武汉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有9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来缴费。  武汉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按什么标准缴费?  缴费标准:   全市统一确定为1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9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其本人承受能力选择一个档次标准缴费。   备注:调整缴费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武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组成及计算方法一览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组成: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照统筹层次及管理体制,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支付终身。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计算: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其中: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积累额 &139(与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基础养老金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每月100元。
  武汉农村领取养老保险有哪些条件?   凡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居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1、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2、《试行办法》实施时,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按年缴费的,或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的。   3、《试行办法》实施时,距离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的。
  武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办法   缴费额度:养老保险费月缴纳额为2-20元,分设不同档次,由投保人缴纳和集体补助两部分组成。   备注: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档次以及投保人缴纳和集体补助的比例,由投保人与组织投保单位协商确定。投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不得低于应缴纳养老保险费总额的50%;投保人是生育两个女孩后做结扎手术者、烈士家属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集体补助的比例可高于其他投保人。   投保人可按月、季、年或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可根据自身支付能力的变化,经与组织投保单位协商一致,变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档次。
  武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介绍(法律原文)   下面为您介绍武汉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   第三条 养老保险的资金,实行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民政部门是养老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和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民政部门设置的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养老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养老保险对象与组织投保单位   第五条 养老保险的对象是有本市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年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农村人口(以下称投保人)。   第六条 村办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由村委会组织投保。   乡镇(含农场,下同)企业职工由所在企业组织投保。   乡镇管理的民办教师和招聘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纽织投保。   第三章 养老保险费缴纳   第七条 养老保险费月缴纳额为2-20元,分设不同档次,由投保人缴纳和集体补助两部分组成。   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档次以及投保人缴纳和集体补助的比例,由投保人与组织投保单位协商确定。投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不得低于应缴纳养老保险费总额的50%;投保人是生育两个女孩后做结扎手术者、烈士家属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集体补助的比例可高于其他投保人。   投保人可按月、季、年或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可根据自身支付能力的变化,经与组织投保单位协商一致,变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档次。   第八条 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部分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组织投保单位是村委会的,在集体积累或公益金中支付;其中投保人是私营企业职工的,由企业与村委会协商确定支付办法;   (二)组织投保单位是乡镇企业的,可按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20%的比例在税前列支;   (三)组织投保单位是乡镇人民政府的,在乡镇人民政府自筹资金中支付。   第九条 农村的救灾、扶贫经济实体和社会福利企业,可从减免税金中提取一部分为所在地的特殊困难户投保。   第十条 投保人缴纳和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投保人帐户。   第十一条 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投保人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批准,可暂缓缴纳,待批准的暂缓期限届满,再行补缴。   投保人在投保期间服刑,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刑满释放后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有关单位组织投保,重新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四章 养老保险金给付   第十二条 投保人年满60周岁,由组织投保单位根据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档次和投保年限按月或季发给养老保险金。   投保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由本人申请,经区县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批准,可提前按有关规定领取养老保险金。   第十三条 投保人领取养老保险金保证期为10年;领取养老保险金满10年仍健在的,可继续按原标准领取,直至死亡。   第十四条 投保人未满60周岁死亡,或领取养老保险金不足10年死亡的,其应领取的养老保险金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由区县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按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   第十五条 投保人迁往外地或转为城镇户口,可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及其投保帐户内的养老保险费转到其迁入地或所在单位继续投保,也可将其投保帐户内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本息退还。   第十六条 投保人在投保期间无故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到年满60周岁时,只能按其实际投保年限和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领取养老保险金。   第十七条 投保人不得将养老保险金领取权用于转让、抵押、还贷。   第五章 养老保险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 市、区县养老保险管理机构通过设立银行专户和专帐,加强管理,确保养老保险资金保值增殖,专款专用,杜绝挪用。   第十九条 乡镇养老保险管理机构配备2至3名专职人员,负责上缴养老保险费、发放养老保险金、记帐、建立养老保险卡片。   第二十条 组织投保单位指定人员,负责养老保险费收取、上缴、记帐。   第二十一条 养老保险机构可在当年收取的养老保险费中,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养老保险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二条 对养老保险资金、按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养老保险管理服务费和投保人领取的养老保险金,一律不征收税费。   第二十三条 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在养老保险资金管理上,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曰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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