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是什么买卖的条件是什么?国内哪里有黄金期货是什么投...

什么是期货交易?
  从当前国内投资渠道来看,适合普通投资者参与的投资方式不外乎股票、房产、债券、基金、外汇和期货等。期货与前面几种投资方式在操作原理上是相同的,也就是通过投资者对所交易的品种未来价格变化的预测,选择在价格低时买进,等到价格高时卖出,获取买卖之间价格差。所不同的是,我们目前国内期货交易的对象都 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或者我们称之为商品。所以,您以前虽然没有接触过期货交易,但一定曾经和别人用现金交换过房子、汽车、食品或其他物品,你也一定了解到这些商品的价格时刻处于变化当中,时而涨价时而跌价。我们期货交易就是通过买卖这些大宗化的商品来获取收益的。
期货有哪些功能?
  风险转移  人们往往有一种错误的印象:期货合约的买卖纯粹是为了投机,而不能带来社会效益的增长或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事实上标准商品期货合约是为了解决某些商品的内在经济风险而制订的。  一般地,价格风险是交易过程中时间作用的结果,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在国际市场上,干旱、洪水、战争、政治动乱、暴风雨等等各种情况变化会传遍世界各地,并直接影响商品的价格。拥有大量这种商品的个人或公司将会很快发现,几乎一夜之间,他的存货的价值已大幅上升或下降。激烈的市场竞争会导致价格在较短时期内大幅度波动。与供求相关的风险因素还包括一些商品收获的季节性和需求的季节性。由供求的不可预测所带来的潜在价格风险是市场经济所固有的,也是买主和卖主无法抵御的。  由此可见,期货市场的风险是从现实的经济活动中派生出来的,是一种客观存在,而赌博的风险是人为制造的。这也是期货交易与赌博的最本质区别。在期货交易中,风险的产生不同于赌博。赌博是随着将钱压在滚动的骰子或分发的牌上而产生,如果他不赌博,风险就不复存在。但在期货交易中,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风险是商业活动中固有的一个组成部分,交易所是将风险由套期保值者转移给投机者的场所。
  价格发现  在市场经济中,生产经营者根据市场提供的价格信号做出经营决策。价格信号的真实、准确程度,直接影响到他们经营决策的正确性,进而影响经营效益。在期货市场产生以前,生产经营者主要是依据现货市场上的商品价格进行决策,由于现货交易多是分散的,生产经营者不易及时收集到所需要的价格信息,即使收集到现货市场反馈的信息,这些信息也是零散和片面的。自期货交易产生以来,发现价格功能逐渐成为期货市场的重要经济功能。所谓发现价格功能,指在一个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期货市场中,通过期货交易形成的期货价格,具有真实性、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的特点,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出未来商品价格变动的趋势。期货市场之所以具有发现价格功能,主要是因为期货价格的形成有以下特点。  第一、期货交易的透明度高。交易指令在高度组织化的期货交易所内撮合成交,所有期货合约的买卖都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公开竞价进行,不允许进行场外交易。交易所内自由报价,公开竞争,避免了一对一的现货交易中容易产生的欺诈和垄断。  第二、供求集中,市场流动性强。期货交易的参与者众多,如商品生产商、销售商、加工商、迸出口商以及数量众多的投机者等。这些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聚集在一起竞争,期货合约的市场流动性大大增强,这就克服了现货交易缺乏市场流动性的局限,有助于价格的形成。  第三、信息质量高。期货价格的形成过程是收集信息、输入信息、产生价格的连续过程,信息的质量决定了期货价格的真实性。由于期货交易参与者大多熟悉某种商品行情,有丰富的经营知识和广泛的信息渠道及一套科学的分析、预测方法,他们把各自的信息、经验和方法带到市场来,结合自己的生产成本、预期利润,对商品供需和价格走势进行判断、分析、预测.报出自己的理想价格,与众多对手竞争。这样形成的期货价格实际上反映了大多数人的预测,具有权威性,能够比较真实地代表供求变动趋势。  第四、价格报告的公开性。期货交易所的价格报告制度规定。所有在交易所达成的每一笔新交易的价格,都要向会员及其场内出市代表及时报告并公诸于众。通过现代化的传播媒介,交易者能够及时了解期货市场的交易情况和价格变化,及时对价格的走势做出判断,并进一步调整自己的交易行为。这种价格预期的不断调整,最后反映到期货价格中,进一步提高了期货价格的真实性。  第五、期货价格的预期性。期货合约是一种远期合约,期货合约包含的远期成本和远期因素必然会通过期货价格反映出来,即期货价格反映出众多的买方和卖方对于未来价格的预期。  第六、期货价格的连续性。期货价格是不断反映供求关系及其变化趋势的一种价格信号。期货合约的买卖转手相当频繁,这样连续形成的价格能够连续不断地反映市场的供求情况及变化。由于期货价格的形成具有上述特点,所以,期货价格能比较准确、全面地反映真实的供给和需求的情况及其变化趋势,对生产经营者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世界上很多生产经营者虽未涉足期货交易,也没有和期货市场发生直接关系,但他们都在利用期货交易所发现的价格和所传播的市场信息来制定各自的生产经营决策,例如,生产商根据期货价格的变化来决定商品的生产规模;在贸易谈判中,大宗商品的成交价格往往是以期货价为依据来确定的。
关于保证金制度
  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是大家听说的关于期货最多的一个概念,因为当人们谈及期货的时候,常常会提起期货市场的较大的收益以及相对应的风险,而这收益与风险的放大正是源于期货的保证金制度,而且期货保证金比例很低,基本在10%左右。  例:某日上海交易所铜的价格为30000元/吨,某期货投资者觉得铜30000元/吨的价格低了,将来可能会上涨,于是该投资者以30000元/吨﹡10%(保证金比例)=3000元/吨的价格购入铜。若当天如其所愿铜的价格上涨了1%(对于目前国内交易的各期货品种,每天价格波动幅度都将近2%~3%左右),则该投资者可获利为30000元/吨*1%(上涨幅度)=300元/吨。但是由于保证金制度,投入成本为3000元/吨,则此次交易该投资回报率为300元/吨(收益)/3000元/吨(成本)=10%。  由上例我们看到,由于采用10%的保证金水平减小了投资者的投入成本,从而使得投资回报率提高了10倍。在我们的术语中,我们称之为杠杆效应。保证金就是这样一个杠杆,帮助我们用少量的投资撬动更大的收益,所以能够“以小博大”!  证券市场实行全额交易制度,投资者购买证券必须交纳足额的资金。当然,在有些国家证券投资也是可以通过部分融资(透支)来进行的,但是,总体上讲,融资的比例是受到限制的。目前在我国,透支交易证券是一种违规作为。人们意识中,一般认为证券比期货交易的风险小。事实上,经过数理计算证明证券交易与期货交易的风险幅度几乎是接近的,即损失率为投入资金的100%。但是,比较而言,在单位时间内,期货市场的波动要股票市场的波动大得多。即期货市场一天的行情等于股票市场一年的行情。两者的区别在于投资效率。单位时间内风险同盈利是呈正比例的。因此,我们说,证券市场的资金利用效率明显低于期货市场,是指证券投资的赢利(或损失)效率明显低于期货投资。
关于做空机制
  我们在国内的投资者接触的大多数投资渠道都是单向交易的,也就是说,投资者只有选则在低价时买入,等待价格上涨后抛出才能获利,也就是只能做“牛市”。但是我们也知道,没有任何一个投资渠道会是永远的“牛市”,一旦进入“熊市”,也就是价格连续下跌的时候,市场中的交易者必然将面临亏损。期货交易比这些交易方式好就好在,它还给投资者多了个赢利的方向,也就是当价格上涨时,投资者可以选择“先买后卖”,也就是“做多”来赚钱;而当价格下跌时,投资者可以选择“先卖后买”,也就是“做空”,同样可以在价格下跌中赚钱,投资者的盈亏永远是“卖出价”减去“买入价”。  期货的双向交易制度给了期货投资者多一倍的投资机会,换句话说,期货的投资者比起国内其他投资者来,可获利的空间更大,则成功的可能性就更高。举个例子,2003年全年大连的黄豆都处于一个大牛市中,期货投资者当时可以选择做“多”来获利;到了2004年4月份,国家出台了宏观调控政策,对国内商品市场需求影响较大,之后黄豆又连续跌了一年多,期货投资者则可选择做“空”,同样在这一年多的熊市中获得巨大收益。  我国的证券市场目前还没有做空机制,即投资者在不持有股票的情况下不可以进行卖出。即使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较成熟的证券市场上,现货股票做空机制的运用条件也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因此,在没有做空机制条件的证券市场上股票投资者只能在看涨时买进入市,在看跌时将所持有的股票卖掉或者只能持币观望。这种单向交易机制在一定程序上影响了投资者的资金利用效率,使投资者在漫长的熊市中缺少投资机会。同时,单向交易机制下会造成股市中多空力量的不均衡,从而会形成大量资金的集中进退,加剧股市的波动。
  T+0制度对于股民来说不算陌生,因为股票采用的是T+1制度。所谓T+0制度,也就是期货的投资者在当天买进(卖出)的期货品种,只要成交,立刻就可卖出(买进)对冲头寸,实现赢利。或者说,期货投资者的同一笔资金,当天可以进出期货市场无数次。而股票市场是采用T+1制度的,也就是说股票投资者当天买进的股票,当天不能卖出,至少要等到第二天才能卖出。期货的T+0制度,使得期货投资周期更短,更为灵活方便。  期货的T+0制度给期货投资者带来了三大优势:投资机会增加、风险控制灵活、资金利用提高。
关于交易制度
  期货交易制度最显著的特点是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制度使期货交易在本质上区别于现货交易,也使期货交易具有了进入成本低、盈利(或风险)效率高、风险大的特征;其次是期货合约的期限性。期货交易的交易对象即是期货合约都具有不同的时间期限,不同的期货合约拥有不同的时间价值;市场流动性不一样,价格代表性以及影响其价格变化的因素也不一样。  此外,我国现存的期货交易制度还具备以下特征:  (1)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对每笔交易当天进行清算。当保证金不足时,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追加保证金,或是对所持有的期货合约进行平仓至满足保证金规定要求为止。  (2)是涨跌停板制度,指限制期货合约一个交易日内最大价格波动幅度。  (3)持仓限制制度,将客户和会员的持仓量根据不同上市品种不同合约按照一定规则限制在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范围内。  (4)套期保值制度,指现货相关企业根据其参与现货市场交易情况,需要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的,提出申请并经过交易所批准的套期保值者,将不受持仓限制制度所规定的持仓限量的限制。  (5)大户报告制度,当会员或客户持仓达到规定数量时,需要向交易所书面提交报告。  (6)强制平仓制度,当出现保证金不足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以及超出持仓限额所规定数量等情况时,要实施对所持有的期货合约进行强制平仓风险控制制度。  由于上述期货交易特点,一般期货市场都实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如当某个期货合约的市场持仓规模达到一定数量时,对该合约提高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当某合约价格三个交易日向同一方向连续涨停板或跌停板时,规则规定允许持仓不利一方且愿意平仓的对冲出局。  在证券市场上,股票交易是现货交易。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的显著不同就是全额货款与货物的即时交换,股票现货交易一般不存在期限性问题、保证金制度、追加保证金制度、强制平仓制度和做空机制等。当然,证券交易有时侯也会借鉴期货市场的涨跌停板制度。
关于交易对象
  期货交易的对象是交易所上市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商品期货的合约对应的是合约所代表的标准化的商品。因此,商品期货交易的对象具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上市品种多是易标准化、易储存运输的大宗商品;二是每个期货合约都有其固有的期限;三是上市合约价格与其所对应的现货市场价格一样,在一定市场因素影响下会产生相当幅度的变化,是现货市场价格变化的温度计,不是现货市场价格变化的发动机,并在临近交割月及交割月向现货市场价格回归;四是由于期货合约所对应的上市商品拥有其自身价值,因此,无论合约价格围绕着供需关系如何变化都不会使其接近或等于零。  影响上市品种价格变动的主要因素:以大商所大豆期货为例,包括一是现货市场的供求关系,包括国际现货市场供需情况、国内现货市场供需情况、进口情况;二是大豆相关产业、农业、贸易、食品政策;三是大豆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大商所大豆价格变化与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大豆价格变化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并多受其影响;四是大豆相关商品价格的影响。  证券市场股票交易的对象是上市公司的股权。一个公司的股票价格会因该公司自身经营、财务方面及市场环境等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当该公司资不抵债时,若不考虑中国股票市场的壳资源因素,理论上其价格将接近或等于零。影响其股票价格变动的主要因素:一是该企业自身情况如经营业绩、资产状况、发展战略等;二是上市公司所属行业情况、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化以及国家监管政策的变化;三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化;四是国际股票市场相关情况的影响。
关于期限问题
  期货市场的每个期货合约都具有其固定的期限。根据合约所剩时间期限的长短可以分为远期合约、近期合约、临近交割月合约和交割月合约等。一般远期合约交易为一年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远期合约将逐渐变成近期合约、临近交割月、交割月合约。期货合约的期限性,决定了期货合约远近月份具有不同的特点,在欧美商品期货市场,一般三个月合约比较活跃;在亚洲商品期货市场,一般远期合约比较活跃。  在期货合约由远至近推移过程中,随着期货合约到期日的临近,围绕该期货合约的相关市场要素将发生重大变化。  一是随着合约期限的临近,时间价格不断减少,投资者主动选择余地减少,也就是越来越接近于必须做出是平仓还是进行实物交割的选择;有时甚至不排除发生被动交割。  二是市场流动性变弱。由于期货市场的保证金制度和持仓限制制度,一般远期合约交投活跃、流动性较好、大单量进出容易;近期合约交投逐渐清淡、流动性较差、大单量进出较难。这是因为投机资金追求较好的市场流动性而不断转向远期月份合约,近期合约流动性便越来越差。  三是价格代表性由广泛到逐渐区域化。由于我国铜、大豆等大宗商品进口渠道畅通,国际国内现货期货市场联系密切,因此远期合约价格基本反映世界范围内的供求关系,价格代表性广泛。但随着合约交割期的临近,受交割现货货物备货期限的制约,临近交割月的合约价格逐渐向着该品种指定交割仓库所在地的现货市场价格回归,价格代表性逐渐区域化。  四是影响价格变化的因素发生变化,影响远期合约价格变化的因素可以更广泛、宏观和形象化;而影响临近交割月合约价格变化的因素则更区域化、微观和具体,影响价格的不确定因素减少。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后因保证金梯度增高而市场中逐步仅剩下等待进行实物交割的接货者和交货者,在交割月通过接货资金和注册仓单的匹配,最终实现交割月合约价格向交割仓库所在地现货价格的回归。可以说,期货合约的期限设定有助于增强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关联性,随着期货合约从远及近的变化,逐渐挤出期货价格中所谓的"泡沬"部分,有效释放市场风险,促进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的趋同。  证券市场中的股票代表着上市公司的股权,通常没有固定期限,随着公司的存在而长期存在。上市公司破产清算应视为其股票交易的最终期限。在我国的股票市场上,由于"退市"机制还处在建立过程中,因此上市公司的破产清算而导致其股票交易结束的,仍只占市场总体股票数目的很小比例。在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股票市场上,企业股票退市早已成为一种市场机制,是整个证券市场"游戏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交割制度
  商品期货交易一般实行实物交割制度。实物交割是连接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桥梁和重要手段。它使通过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时进行买卖的现货市场和可能承担未来实物交收买卖义务的期货市场最终成为一个单一的商品市场,是使期货市场价格在向交割月临近过程中向现货市场价格回归的重要保证,是期货交易的重要环节。商品期货市场的运行是以现货商品为基础的,而现货商品的生产流通体系也有其固有的特点,以农产品为例,自然条件决定了某种农产品的产地,并成为这种农产品比较固定的流通体系的起点,同时其种植、加工、储藏、运输等也都具有内在的特殊规律。因此,建立在现货市场基础上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就必须遵循现货供应市场的运行规律。也就是说,农产品期货的实物交割制度一定要符合现货市场流通的特点。  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时,投资者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了结其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一种是在所持有的期货合约到期前,通过对冲进行与入市时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买卖交易,平仓了结所持有的持仓;另一种则是在所持有的期货合约到期时,以符合期货合约规定标准的现货商品的买入或卖出,了结未平仓合约。也就是通过实物交割方式了结期货交易。  证券市场没有实物交割问题。在股票交易无纸化的条件下,投资者将手中所持有的股票卖出是投资者结束交易的唯一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股票是一种更加虚拟化的资产,缺少其价格向其真实价值回归的有效机制。股票价格的真实性难以及时、有效地在现实市场中得到检验。
关于市场操纵
  期货市场是难以操纵的。这是因为,一是期货市场的总持仓规模不是固定的。期货市场中交易的期货合约是以相应的现货商品为基础,并将其标准化了的合同。因此期货市场规模与相关现货市场规模存在一定关系,但不存在总量限制问题。随着市场参与者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所谓持仓集中程度或是持仓比例也都是相对的、变化的。由于期货市场的双向交易机制,多空双方的机会是同等的,市场是相对均衡的。因此,多空任何一方都难以仅仅凭借资金优势对期货市场价格进行长期操纵;二是期货价格与现货市场价格联系紧密。期货市场价格走势与其交易的标的物即相应的现货商品价格走势是密切相关的,并在交割月最终实现期货价格向现货价格的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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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00033&&&客服电话:9-888-888&&&传真:010-&&&电子邮箱:.cn沪深300股指期货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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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沪深300股票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沪深300指数于日正式发布。沪深300指数以日为基日,基日点位1000点·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其中沪市有179只,深市121只样本选择标准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作为一种商品。期货沪深300股指期货是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品种,在2010年4月由推出。比如道富投资 [1]作为行业领军品牌领先开发了沪深300股指期货产品,客户可任意选择50至300倍的资金杠杆比例,交易数量降至最少交易0.1手以及日内双向交易[2]制度。时&&&&间日相关事项交割方式和最后结算价格
截至日,沪深300指数前15位依次为: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宝钢股份,长江电力,万科A,中国联通,贵州茅台,中国石化,五粮液,振华港机,,中国银行,深发展A,浦发银行,中兴通讯。的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当月合约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为13:00-15:00,与现货市场保持一致。这种交易时间的安排,有利于股指期货实现的功能,方便投资者根据股票资产及价格情况调整套保策略,有效控制风险。
同相比,股指期货增加了。要求尽可能以市场成交,是国外交易所普遍采用的。根据有关安排,交易所和期货公司还将陆续推出等,不断丰富指令类型。采用和
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为挂盘基准价的+-20%交割方式和最后结算价格
采用,采用到期日最后两小时所有指数点位。在特殊情况下,交易所还有权调整计算方法,以更加有效地防范市场操纵风险。最后结算价的确定方法能有效确保股指期现价格在最后交易时刻收敛趋同。之所以采用此办法的原因可归纳为以下方面:首先,这是金融一价率的内在必然要求。其次,能防止期现价差的长时间非理性偏移,有效控制非理性炒作与市场操纵。这是因为,非理性炒作或市场操纵一旦导致股指期现价差非理性偏移,针对此价差的盘就会出现,而最后结算价则能确保此套利盘实现套利。此种最后结算价的确定方法对套保盘也具有同样的意义。
合约规模与保证金水平
一般来说,保证金水平要与股指的历史最大波幅相适应,且其比率依据头寸风险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因此,头寸应最小,次之,头寸最大。但从当前有关征求意见稿可以发现,交易所未对与的金作出具体规定,只能理解为8%的保证金适用所有交易头寸。因此,笔者建议交易所应就套保与头寸的保证金另作具体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股指期货投资者必须通过期货公司进行交易,为了控制风险,期货公司会在收取8%的保证金的基础上,加收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一般会达到12%。经过一段时间试探性交易以后,期货公司才可能逐渐降低保证金的收取比例。
如果按期货公司12%收取客户计算,那么交易1手股指期货就需要约5万元的保证金。据有关统计,我国股市资金规模在10万元以上的账号占总数比例不到5%,因此估计股指期货上市初期中小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数量不会太多,市场份额有可能不足,机构盘也或将缺乏足够的对手盘,可能会因此出现问题。因此,笔者认为,300有些大,200可能比较合适。
每日价格波动限幅和熔断机制
股指与和股票现货交易的显著不同在于引入了熔断机制。采用熔断机制的目的就是让投资者在价格突变时能有一个冷静期,以防止反应过激。也给投资者提供了潜在可能,并增大。根据金融期货模型理论,指数与期货指数价格之间有一个固定,熔断有可能止住上涨或下跌的步伐,而此时股指如果继续上涨或下跌,期差就会扩大进而给市场带来。股指期在的收敛趋同从理论上能确保此类的实现。
最小波动价位与手续费
变动定为0.2也符合市场实际,并使得成交变得更容易。0.2的变动减少了投资者套保及的跟踪偏差。最小波动价位与手续费关系到交易者的最小收益,二者的比例也与市场和深度息息相关。最小波动价位太小,会因获利降低而不愿意提供即时的交易,投机兴趣降低,进而影响市场的流动性和深度;最小波动价位太大,市场不易形成平滑的供求,不利于反映真实的价格走势。
为30元/手(含)。而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期货公司还要在收取标准的基础上加收一定的比例。假如期货公司加收20元/手,投资者完成一次买卖的手续费就是100元/手。与最小变动价格幅度60元相比,这个手续费标准就显得过高。因此,此手续费标准不利于短线投资者进出,也不利于的提高。笔者认为,标准应有所下调。
沪深300指数期货推出对股市的影响
沪深300指数与的相关性在97%以上,覆盖率约70%,覆盖率约59%。由于覆盖率高,代表性强,沪深300指数得到市场高度认同。同时,其前10大累计权重约为19%,前20大成份股累计权重约为28%。高市场覆盖率与权重分散的特点决定了该指数具有较好的抗操纵性,是目前沪深股市最适合作股指期货标的的指数。
股指期货的推出,将使沪深300指数的更受市场关注,其战略作用也将得到提升。特别是中超大的战略性作用将会更强,进而将带来相应的市场。当前国内股市对银行板块的争夺就体现了这一意义。
沪深300指数期货推出对基金的影响
股指期货的推出对指数基金可能产生深远影响,有助于提高指数基金的流动性。当市场出现期现套利机会时,买卖的和复制误差较大,因此指数基金将成为标的指数复制的有效途径。当前市场追踪沪深300指数的有嘉实300和大成300两个LOF,流动性都比较低,还有与沪深300高度相关的ETF,将可能成为的首选,极大提高这类基金的流动性。
沪深300指数期货仿真交易情况
到12月1日为止,仿真交易满一个月,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普通投资者暴露出较多的操作上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对于期货概念的不了解,加上缺乏对期指风险以及的能力和经验。比如对当钱、之间关系理解不明确,往往把期货做成,还不乏拿股市“”的投资者,期货中价格是唯一变化的,而未来价格的变化取决于实力的比拼以及基本面的实际导致,这与股市现货交易有很大不同。
最重要的操作理念上的不同在于交易资金的控制能力上,由于期货采取,因此需要投资者在之外还要留有一定数量的,这些才能更好的为未来的风险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否则在实际操作中很有可能出现,全额交易在股市经常出现,也不会给投资者带来交易数额意外的风险,但是在期货市场,如果出现极端行情,8%的保证金出现连续3个同方向有可能造成投资者亏欠期货公司保证金的风险。
虽然当前股市现货良好,但不意味着期货市场也会一直保持涨势,因为期货是现货的未来走势,期货具有的作用就在于发现现货未来的价格,那么投资者应该学会,特别是没有从事过期货交易的初学者,应该学会期货市场的独特工具,适当的做空和适当的才能给自己更多的盈利机会,至少许多机构进场做采取的就是卖出保值。
理性的分析,稳妥的操作以及良好的心态,这才是期货、乃至致胜的法宝。合约标的
沪深300指数
交易制度日内交易双向交易制度(可买涨买跌,当日建仓即可平仓)涨跌幅限制
±10%杠杆比例(1/12%)倍资金杠杆比例合约乘数
交易单位最少交易0.05合约数,最多交易100合约数波动点数
每一个指数点为300元合约月份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上午:9:15至11:30,下午:13:00至15:15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上午:9:15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结算时间
每个交易日下午4点针对客户账户进行结算,收取留仓费等费用交割制度
四项交易合约交割日期均为每周星期五现金交割交易类型实时成交和委托成交可用资金等于账户资金50%-占用资金-浮动盈亏的绝对值
强制平仓规则
当占用资金+浮动盈亏小于或者等于零时,系统自动平仓所有持仓单交易产品
沪深当月合约IFL0 沪深下月合约IFL1 沪深下季合约IFL2 沪深隔季合约IFL3沪深300股指期货
日内交易双向交易制度(可买涨买跌,当日即可)
涨跌幅限制
交易日上午9:15至11:30,下午13:00至15:15
100倍资金杠杆比例
数,最少交易0.05合约数,最多交易100合约数
每一个指数点为300元
指数最小波动点数0.2点
每个交易日下午4点针对客户账户进行结算,收取留仓费等费用
四项交易合约交割日期均为每周星期五(若遇节假日则提前到节假日的前一交易日)现金交割
实时成交和委托成交(实时成交:按当前点位成交,委托成交:客户自己设置点位委托成交,委托当天交易时间内有效,当日委托在未成交之前当日可以撤单)
等于账户资金50%-占用资金-浮动盈亏的绝对值
建仓0.05手所需账户资金
建仓价*300*合约数*1%*2
强制平仓规则
当占用资金+小于或者等于零时,系统自动平仓所有持仓单股指期货合约都有到期日,到期日也即最后交易日,在到期日收市时尚未被平仓的持仓头寸就要进行现金交割,合约月份就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时所在的月份。沪深300(.46,0.6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 (遇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与最后交易日相同。这里提醒投资者注意两点:第一,最后交易日是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不是月末。第二,投资者在最后交易日前要根据持仓目的,选择是提前平仓还是持有到期交割,切不可像有些投资者买股票长期投资那样买后不管。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有四个,即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季月指3月、 6月、 9月、 12月。也就是说,同时有四个合约在交易。比如,在日的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中,就同时有IF1003、 IF1004、 IF1006、 IF1009四个合约在交易,其中: IF1003为当月合约, IF1004为下月合约,IF1006和IF1009为随后的两个季月合约。以 IF1006为例, IF为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代码,10指2010年, 06指到期交割月份为6月份。其余依此类推。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及季月合约上市首日的限制幅度为±20%。这里有两点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第一,每日价格的最大波动限制幅度不是固定不变的,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进行调整;第二,计算价格最大波动限制的基准是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不是收盘价。这是因为,沪深300股指期货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在该制度下,计算投资者当日盈亏以及交易保证金的依据是结算价,而非收盘价。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3]%。从这里不难看出,交易保证金依保证金比率和合约价值而定,因此,交易保证金是被合约占用的资金,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投资者期货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余额超过交易保证金的那部分为可用资金,投资者可以自由支配。可用资金不可为负,否则意味着交易保证金不足,如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补足,将面临强行平仓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承担。因此,投资者必须随时关注自己期货保证金账户中资金余额的情况。
这里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15%是最低交易保证金要求,并非今后实际交易中的保证金比率。实际交易时保证金比率可能更高,而且,期货公司还会在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率基础上再上浮几个百分点。保证金制度是交易所控制市场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交易所会根据市场风险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保证金比率。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即在合约到期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按照交割结算价进行现金差价结算,而不需要交割一篮子股票等现货来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时间为9:15-11:30, 13:00-15:15,开盘比股票交易提前15分钟,收盘比股票交易晚15分钟。提醒投资者注意,在最后交易日,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的收盘时间与股票交易相同,都为15:00。在国际市场上,股指期货的到期交割均采用现金交割方式,交割结算价确定方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最后交易日现货市场一段期间的平均价格;最后交易日现货市场收盘价;交割日现货市场特别开盘价;交割日现货开盘后一段时间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为更加有效地防范市场操纵的风险,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期货公司违反严格执行投资者交易指令义务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1)下达交易指令方式约定不明确的责任。期货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行纪合同对下达交易指令的方式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期货公司又不能证明其所进行的交易是根据投资者交易指令进行的,对该交易造成的投资者的损失,期货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期货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其所进行的期货交易系按照投资者或者其委托人的指令操作的,期货公司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投资者的损失。沪深300股指期货
(2)期货公司执行非受托人下单指令的责任。期货公司负有严格审查受托人授权委托的义务。期货公司不得执行投资者或受托人外任何第三人的下单指令。如果期货公司执行非受托人的交易指令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期货公司执行投资者有瑕疵的下单指令的责任。对有瑕疵的指令,期货公司可以要求投资者进一步明确后,再予执行。期货公司执行瑕疵指令,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期货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期货公司错误执行投资者交易指令的责任。期货公司错误执行投资者交易指令,除投资者认可的,交易的后果由期货公司承担。
(5)期货公司不当延误执行投资者交易指令的责任。期货公司不当延误执行投资者交易指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因此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应当由期货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股指期货与股票相比,有几个非常鲜明的特点,这对股票投资者来说尤为重要:(1)期货合约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股票买入后可以一直持有,正常情况下股票数量不会减少。但股指期货都有固定的到期日,到期就要摘牌。 (2)期货合约是保证金交易,必须每天结算。股指期货合约采用保证金交易,一般只要付出合约面值约10-15%的资金就可以买卖一张合约,这一方面提高了盈利的空间,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风险,因此必须每日结算盈亏。股指期货合约可以十分方便地卖空,等价格回落后再买回。股票融券交易也可以卖空,但难度相对较大。当然一旦卖空后价格不跌反涨,投资者会面临损失。
股指期货的特点很多,以下四个特点需要特别关注。  (1)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  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一定的杠杆性,投资者不需要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以交易。保证金制度的杠杆效应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成倍地放大风险,在发生极端行情时,投资者的亏损额甚至有可能超过所投入的本金。  (2)股指期货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下,期货公司在每交易日收市后都要对投资者的交易及持仓情况按当日结算价进行结算,计算盈亏及相关费用,并实际进行划转。当日结算后保证金不足的投资者必须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以达到保证金要求,以避免被强行平仓。  (3)股指期货合约有到期日。  每个股指期货合约都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投资者要么在合约到期前平仓,要么在合约到期时现金交割。  (4)股指期货的交易对象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  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不是股票价格指数,而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为基础资产的)标准化的股指期货合约。在标准化的股指期货合约中,除了合约价格以外,包括 标的资产、合约月份、交易时间等其它要素都是事先由交易所固定好的。需要提醒的是,合约价格是该合约到期日的远期价格,而非交易时点的即期价格。[1]交易指令分为市价指令、限价指令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
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的指令。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限价指令是指按照限定价格或者更优价格成交的指令。限价指令在买入时,必须在其限价或者限价以下的价格成交;在卖出时,必须在其限价或者限价以上的价格成交。限价指令当日有效,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市价指令只能和限价指令撮合成交,成交价格等于即时最优限价指令的限定价格。
交易指令的报价只能在合约价格限制范围内,超过价格限制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交易指令申报经交易所确认后生效。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会员、客户采取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所可以采取相关措施。
市价指令和限价指令各有特点。市价指令能够自动以当时市场上可以执行的最好报价成交,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的成交概率,方便投资者交易,但不能保证成交价格的最优性。当市场波动剧烈、期货价格跳动较大时,使用市价指令可能使投资者承受较高的交易冲击成本。此外,由于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可能导致部分指令未成交而未能达到预定的交易目标,投资者应及时查询成交情况。限价指令的特点是,一旦成交,一定是投资者的预期价格或比其更好的价格。但在期货价格变化较快时,限价指令可能无法成交而使投资者失去有利的市场机会。
需要提醒的是,投资者在集合竞价阶段只能下达限价指令,不能下达市价指令。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以来,其双向交易机制相对于传统现货市场只能逢低买进的单向交易机制相比,是一个重大的突破。首先,双向交易机制平衡了市场上多空力量,有利于市场运行更为平稳;其次,双向交易机制还有利于不同市场主体套期保值目的的实现。
前期曾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于股指期货市场具备了做空机制,如果投资者在做空期指的同时大量卖出权重股票,就可能导致证券价格大幅下跌,从而把股指期货上的做空机制当作是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元凶。
这种观点首先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即一次交易行为必须是买卖双方同时出现。在一个市场上,如果仅仅只有单边的买方或者仅仅只有单边的卖方,交易行为都不能完成;只有同时有买又有卖,且交易价格达到默契时,这个交易行为才能完成,因此认为双向交易机制会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变化,甚至把股票价格下跌看作是做空机制引起的这个观点显然是片面的。
国外股指期货推出前后,证券市场价格继续延续前期走势的事实也进一步证明股指期货只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双向交易机制不会影响证券市场的原有走势,更不会成为推动股指下跌的推手。如标准普尔500指数期货于日推出,但在推出前两年的日至日,标准普尔500指数从140.52点的高位逐波回落至115.72点,中期运行在一个下降通道中。股指期货推出后的一段时间内,指数走势并没有改变原有的下降通道,直至日,标普500指数下跌至102.42点的低位后,开始强劲反转;在日,也就是股指期货推出后的半年左右,迅速突破日的高点,再稍微调整后,又持续此前的涨势,在日创下170.53点的新高。铁的事实证明,股指期货推出不仅没有助跌,反而抑制了下跌空间,更加有利于证券市场价格的稳定。
从根本上讲,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变化的最根本因素是实体经济的变化。如受美国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上证指数从2007年10月最高的6124点跌至2008年10月底最低点1665点,一年之内上证指数下跌2/3;但随着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措施的逐步出台,国内证券市场逐步走出低谷,上证指数从2008年11月初触底反弹,2009年7月创造了3478的高点,上涨幅度达到71%左右。而且从日股指期货推出前后看,股指期货推出后,证券市场波动幅度进一步缩小。如股指期货推出前的2007年10月—2008年10月一年时间内,上证指数波动幅度为4459点,但股指期货推出后的2010年,上证指数始终在的区间内进行波动,波动幅度缩小到上下1000多点。
因此,股指期货的双向交易机制与股市的涨跌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两者没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双向交易机制有助于买卖双方充分真实地表达各自对市场的看法,有利于股指期货市场和证券市场更加合理、更为平稳的运行。股指期货的双向交易机制不会给证券市场带来单方面的空头力量,股指期货元年不是做空元年,而是开启了资本市场风险管理的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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