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车船税怎么交除了去税务部门交,还能有其他渠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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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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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缴纳车船税的时候,可以在你们税务局的网站上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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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还没开通网上申报车船税。可以在缴纳每年交强险的时候一起在保险公司代收;如没随交强险一起缴纳车船税的,请您到深圳地税征收大厅缴纳车船税(个人车的在全市任一地税征收大厅都可以缴纳)。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缴纳车船税流程:首次办理,需先登记本单位(个人)所拥有或管理的车船(包括免税车船)的基本信息,并填交《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车辆/船舶情况登记表》及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复印件(个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人车船所有人无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经登记后进行纳税申报。已办理登记的车船‚次年申报时,应填交《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船舶)》,并持所有车船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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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退还车船税
税务总局负责人:为减轻纳税人的损失,条例规定,如果已缴纳了车船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
    税务总局负责人:为减轻纳税人的损失,条例规定,如果已缴纳了车船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后,若在当年发生符合车船税退税条件的情况,可向保险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此外,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又找回的,纳税人应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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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和保监会做客中国政府网介绍车船税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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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主持人]大家好,这里是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车船税新的征收办法,已经实施一段时间了。从今年7月1日起,机动车车船税将由经营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代收代缴。为了让网友更全面更准确的了解车船税的相关政策,我们为大家请到了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副巡视员曹聪和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董波,和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两位嘉宾。先请两位嘉宾和网友打一个招呼 [ 15:00:00]  [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副巡视员 曹聪、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 董波]各位网友大家好。 [ 15:00:09]  [主持人]那我们现在先看网友的问题,大部分网民对车船税还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我们先和网民简短地聊一聊什么是车船税,哪些车船需要缴纳车船税,还有网友在问车船税应该是由谁来缴纳? [ 15:00:35]  [曹聪]我回答一下这位网友的问题。车船税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拥有或者管理车辆、船舶的纳税人征收的一种税。需要缴纳车船税的车船是依法应在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具体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车辆,一类是船舶。其中,车辆为机动车,包括载货汽车和载客汽车,还有三轮汽车、低速汽车以及摩托车这几类。另外我们对一些专项作业车以及轮式专用机械车,也是要征收车船税的。船舶作为机动车和非机动驳船作为车船税的征收对象。车船税是对车船的拥有者、管理者征收的税收,这个税也应该由车辆和船舶的拥有者和管理者来缴纳。 [ 15:01:00]  [网友 xueguang]新开征的车船税与原车船使用(牌照)税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 [ 15:01:10]  [曹聪]变化我做了一个归纳,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有所变化:一、与原来施行的车船使用牌照税相比,首先是实行了内外税制统一。原来的车船税是对内资企业征收的车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的,内外资企业实行两种不同的税制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符合世贸原则的。通过这次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改革,把两个税种合并,实行了新的、统一的车船税条例。二、原来的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的税性是使用和财产两者兼有的税收。而这次我们把新的车船税定位为财产税,这也是为我们今后建立中国特色的财产税制度做了一个必要的准备。 [ 15:01:26]  [曹聪]三、和原来两个税种相比,税额有所调整。四、进一步对免税范围做了调整,突出解决了税负不公的问题。举一个例子来说,过去的车船使用税对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车辆是免税的,这次调整取消了这条规定,体现了税负的公平。另外,原来车船使用税的规定是对非机动车也要进行征税,而从环保的角度以及照顾低收入者的角度考虑取消这条规定是有利于体现中央的政策精神的,对低收入者给予必要的照顾,同时也体现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 15:01:38]  [曹聪] 五、实行了新的征收方式,极大方便了纳税人纳税。过去由于车辆的数量不多,而且主要集中在公车上,我们一般都实行到税务部门直接交税。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进入了我们的普通家庭,汽车的数量急剧增加,再采取原来的方式交税的话会给纳税人带来很多的不便。因此我们就尽可能地为纳税人提供一个快捷、方便的环境和条件。 [ 15:01:46]  [曹聪]这次新的车船税条例公布的时候在征收方式上做了一个重大的改革,就是对应纳税车船的拥有者或者管理者在购买交强险的时候就一并把车船税交了。纳税人为车辆的事情跑一趟可以一举两得,省了很多的时间。 [ 15:02:20]  [主持人]征收方式也确实是网民关注的热点。网友都eep1819很关心为什么要规定由保险机构代缴车船税? [ 15:03:20]  [董波]其实这个问题刚才曹司长已经简要回答了这个问题,网民也很关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以后征收方式进行了较大的改革,按照条例的规定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主要是基于这样一个原因。首先机动车流动性较大、涉及面较广,比较分散,难以控制。从方便客户、堵塞漏洞、提供更快捷的方式的角度出发,条例规定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在投保交强险的时候缴纳车船税。 [ 15:04:58]  [董波]在2006 年7月1日实行交强险之后,规定所有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都应该投保交强险,而交强险所覆盖的机动车基本上与车船税所规定的机动车范围是基本一致的。因此,为了从整合社会资源、提供更好、更快捷的服务角度出发。条例规定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经办机构&&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也就是相当于在办理交强险的平台上代收了车船税,方便了客户。从这个角度讲,不但加快了服务的速度,提供了更多的网点,同时条例也规定机动车所有者、管理人也可以到当地的税务机关缴纳车船税。 [ 15:06:08]  [主持人]那我想问两位嘉宾,我们国家把某一种税款交给保险机构代为收缴,这在我们国家是不是属于首例呢? [ 15:07:44]  [曹聪]应该是首例。 [ 15:08:31]  [主持人]那这种做法是不是给保险机构的工作量增加了很多?我们对保险机构有什么要求呢?他们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呢? [ 15:08:41]  [董波]条例实施之后,特别是条例的实施细则实施之后,国家税务总局与保监会加强沟通推进相关工作,联合下达了文件。同时保监会也加强了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各项工作。其中就要求保险公司要对它的系统、单证、网络等各个方面进行改造、升级,以适应新的车船税代收代缴模式的转变,保监会为此还发了文件。应当讲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对保险公司而言是增加了相当的工作量的,其中包括保单的改造,为了节约成本,在今后的交强险的保单不但成为你投保交强险的标志,也是缴纳车船税的重要凭证。 [ 15:09:10]  [主持人]有专门一栏是吗? [ 15:11:17]  [董波]对,有专门一栏。为此在专门改造交强险的保单过程中有好几栏是专门为车船税建立的。为此保险公司在建立数据库的过程中要把相应的数据库建立起来。同时,保险公司也有义务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扣缴义务人的法定职责,也就是说向我们当地的税务机关报告缴纳情况、结缴税金,以及把相应涉及车船税的信息上报给相应的税务机关。 [ 15:11:22]  [网友 吸引眼球]保险公司不会白代收吧?保险公司的费用谁来负责呢?从哪里出呢?比例是多少? [ 15:12:29]  [曹聪]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的代收代缴义务人,在履行它的法定义务的时候,正像刚才董主任所讲的,增加了它的很多工作量,同时也增加了很多成本。在某些方面还加大了对这个的投入。 [ 15:13:22]  [曹聪]作为企业来说,它为政府尽一定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它应该认真履行的,但是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成本应该由政府酌情给予必要的补偿。那么这笔费用按照我们国家现行的规定,根据它代收代缴税款的情况要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以给予他补偿。 [ 15:14:28]  [主持人]作为保险公司也有一个好的方面就是可以增加和税务部门的联系以便今后的工作。 [ 15:15:28]  [董波]对保险公司而言代收代缴车船税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机遇的话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扩大保险公司自身的影响,提高交强险的承保面,这些方面都是有好处的;同时,对保险公司而言,通过给税务机关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工作可以对树立保险公司的形象带来好处。但是,也会带来一些问题,首先作为保险机构是第一次作为法定的代收代缴人,有许多经验不足的方面。第二点就是势必会带来很大的工作量和技术上的一些难度。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都要迎接这样的挑战,同时还需要保险公司认真做好每一个投保者或者是税收缴纳者的耐心、细致的工作,当然,这也都要在税务机关规定的财税制度的基础之上所要进行的。应该讲对保险公司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 15:16:01]  [主持人]网民对车船税的具体缴纳的一些细节问题较为关注。 [ 15:17:28]  [网友 蜗牛纳税、speedofay]车船税每年应该缴纳多少?应该在哪里缴纳,是上牌照地还是购买地,还是车辆使用地?应该从何时开始缴纳? [ 15:17:51]  [曹聪]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从车船税的税额标准来说起。新的车船税条例在原有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基础之上对税额进行了规范性的规定,制定了新的标准。我们现在实行的税收标准是一种幅度税额,根据车辆的不同类型和船舶的不同吨位规定了一个幅度税额,在这个幅度税额内我们又授权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和周边省份的实行情况,在幅度内确定一个当地的标准税额。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比如像北京,刚刚公布的对小型客车的年税额规定是 480.税额具体的情况是由各地自行确定的。 [ 15:18:20]  [曹聪]第二个要说明的就是什么时间来缴纳。现在我们在实行不同的征税方法。一种就是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也就是说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他应该缴纳的车船税,也就是根据你购买交强险的时间来决定。还有一种就是自行缴纳,就是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时间,由他自己到税务机关自行缴纳车船税,这是缴纳时间方面的规定。至于缴纳的地点,举个例子说,在某个省内登记的车辆,你可以在当地交。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我的车辆长期在外地使用,而且我考虑到要买保险,要买交强险,你可以在买交强险的时候,在买交强险的地方交税。 [ 15:20:06]  [网友 司机丙]全国各地由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是同步的吗?执行的时间表一样吗?还是分先后顺序? [ 15:25:40]  [曹聪]我们的规定是统一的,要求各地都要实行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在具体执行的时间上,由于各地准备的条件和时间的问题可能会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但是原则上我们规定是从日起全国都要实行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做法。 [ 15:26:02]  [董波]这里我也想补充一点,就是只要我们各地的相应的管理办法出台以后,作为保险部门也应当积极地按照当地的具体规定,按照当地的具体时间表做好代收代缴工作。 [ 15:26:53]  [网友 思迪]收了养路费还要收车船税?为什么不合并或者取消? [ 15:27:44]  [网友 wasteer]车船税的存在是否合理?公民已经缴纳了购买汽车的各类消费税,使用道路又缴纳了养路费,购买汽油时虽没用燃油税,但却已间接缴纳了各类消费税,现在又多出一个车船税,是否属于税务部门拍脑袋的乱收税?征收的依据是什么?征收后用在了哪里?现在物价这么高,却还要提高车船税的额度,是否合理? [ 15:28:25]  [曹聪]刚才我在介绍税种的特点的时候其中讲到了把这次的车船税定位为财产税,这也是我们国家为建立财产税制度而实行的一个新的办法。作为一个税种来说,它的职能作用除了筹集资金以外,还要肩负一种调节职能。汽车作为家庭、社会的一种交通工具,现阶段它还是属于一种价值比较高的消费品。所以作为一个财产税来讲对财产本身是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当然,现在我们对这个税种还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按照真正财产税来说应该是对不同的财产价值要进行调整的。但是现在我们还做不到这一点,只是一种初步的措施。而养路费和车船税我觉得是在两个领域里的不同的集资方式,我认为这两者之间如果要合并的话还不具备条件。况且我们国家在前一阶段已经对外讲了,我们今后要开征燃油税,要把养路费替代下去。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 15:29:07]  [网友 解怡文]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请问车船税收缴后的去向,另外,纳税人还可享受何种权利? [ 15:29:43]  [曹聪]就像我刚才所说的,我们只能说它应该用到哪里去,但是实际上到底用到哪里去应该是由地方政府以及财政部门决定的事情,按我的观点来说应该用于这个城市的交通设施的改善,车辆的公共管理方面。以解决我们现在交通拥挤、停车难等等这些问题。如果说这笔钱真正用好的话,我想纳税人会积极地缴纳这些税金,而且通过交税,通过政府的合理使用,实际上是给纳税人提供了更好的出行条件。这个税也会形成一种良税,大家都愿意去交。 [ 15:30:28]  [网友 蜗牛纳税]如果车辆丢失了,已经缴纳的车船税可以退还吗,怎么办理退还手续呢? [ 15:31:32]  [曹聪]应该是可以退还的,税务部门为了减轻纳税人的损失,在纳税人丢失了车船或者被盗抢了,或者由于一些意外的原因造成车船报废,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可以退回纳税人被盗抢、报废、灭失期间已缴纳的税款。 [ 15:32:06]  [主持人]对税负的设定网友也比较关心。 [ 15:33:06]  [网友]征收车船税会不会过多地增加车船所有人的负担? [ 15:33:15]  [曹聪]从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对税额幅度的规定来看,税额标准与原来的税额标准相比是有所提高的。各地在实行新的税额标准的时候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情况来看也是比原有的税额标准有所提高。从幅度上看大家觉得高的话可能是因为有的增加了一倍甚至是一倍多一点,从绝对额来看我们增加了200块钱左右。那么怎么去看待这个事情呢?从现在我们所制定的税额幅度标准来看,我们是依据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水平以及居民收入提高的实际情况做了一个测算。在原有的税额标准基础上,我们的税负实际上是有所提高的。但是现在给人们一种错觉,就是说税负提高得相对很高了,有的说是超过一倍了。我认为这个问题应该辩证地来看,我们原有的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从开征之日起税额幅度就没做过调整。 [ 15:33:36]  [主持人]多少年没调了? [ 15:35:15]  [曹聪]车船使用牌照税是1951年颁布的,到去年为止征收了55年,但是没有做过税额的调整。车船使用税是1986年开征的,到去年20年的时间税额幅度也没有做过调整。而现在做这么一个调整,我觉得看似幅度大,但是绝对额不高,但纳税人认为税负提高了一倍以上,我感觉这个说法过重了,因为这个调整也是由于税额长期没有调整的历史原因造成的。现在客观地讲,税负有所提高,但是相对这55年的经济增长幅度来说,税负的增长幅度并不大。 [ 15:35:21]  [网友 思迪]如果纳税人与保险机构就代收代缴税款发生争议的时候纳税人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 15:37:11]  [曹聪]在发生争议的时候,也就是说可能是由于纳税人对纳税的标准或者是相关的规定不太了解,和代收代缴的保险机构发生了争议。我认为这个事情也很好解决,一方面就是我们现在在各保险机构有和税务部门直接联系的电话,你可以进行咨询。如果这件事情一时解决不了,我们还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服务热线12366,另外我们也可以直接到税务部门进行面对面的直接咨询。我认为这些争议都是很好解决的。 [ 15:37:44]  [主持人]保险机构本身呢?有没有想到这个问题? [ 15:38:43]  [董波]我可以补充一下,首先,出现了这种问题的话可能是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可能是纳税人对纳税政策不甚了解,造成了可能对纳税的标准、比例、方式等等方面的问题。那么作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有义务向纳税人解释清楚,如果纳税人仍然认为保险机构解释得不清楚,或者说与他理解的不同,那么作为纳税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反映或争取像刚才曹司长所提到的那样。如果确属保险机构掌握的政策是错误的,那么保险机构必须加以纠正。 [ 15:39:16]  [董波]第二种情况就是保险机构可能存在掌握政策不准确的问题。发生这种情况的按照车船税条例和车船税条例的实施细则以及保监会与税总的规定,税务机关和保险监管机关也要依法对这个保险机构进行干预。如果在一家保险机构总是出现这种问题,如果是无意识的违反了,那就要及时纠正,如果有意识的违反,比如少收、多收、不收甚至滥收的情况发生的话,那么作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不但要对它代收代缴业务情况配合税务机关予以处罚,对于它是否能够经营保险业务可能也会做出相应的处罚。 [ 15:44:31]  [网友 问题小孩]我是山东的牌照,但是车常年在北京行驶,我怎么交车船税?我今年三月份买的车,当时只买了交强险,没有交车船税应该怎么缴纳车船税? [ 15:48:42]  [主持人]其实刚才您已经说了,您可以再具体回答一下。 [ 15:48:52]  [曹聪]一种方式就是可以回山东去交;还有就是你在购买交强险的时候就在购买交强险的所在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了。 [ 15:49:11]  [董波]我补充一点,如果你是在当地,也就是所在地交了税的话,希望妥善保管好完税证明。因为到明年你再上交强险的时候,也就是从日后保险机构在给你投保交强险的时候是要查你上一年度缴税的完税情况的,如果你没有这个完税凭证的话就很难证明你是否完税了。 [ 15:49:50]  [主持人]好,这是非常重要的提醒。那他三月份买车的时候只买了交强险没有买车船税应该怎么办呢? [ 15:51:20]  [曹聪]那他应该回到山东当地,按照山东省有关方面的规定,要把今年的车船税缴纳好。 [ 15:51:45]  [网友 jeep1819]对于纳税人逾期缴纳车船税的滞纳金是如何计算的? [ 15:52:16]  [网友 laolaode]车船税的滞纳金从什么时候开始收?我的车11月份交强险到期,到时候我再去交车船税是不是就要交滞纳金了? [ 15:52:48]  [曹聪]滞纳金的缴纳现在是这样规定的。对以前年度没有缴纳的车船税在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年度应纳税款的同时还要代收代缴以前年度未交税款,并从前次交强险保单到期日的次日起至购买本年度保险的投保日止,分年度、按日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至于刚才所说的今年11月份交强险到期的问题,再去买交强险的时候同时缴纳今年的车船税,就不用缴滞纳金了。 [ 15:53:28]  [网友 消灭小鬼子]摩托车税金一年是多少呢?那车检收费不开具发票是不是不合法的呢? [ 15:56:25]  [曹聪]摩托车税额标准是36-180元,具体税额由当地政府确定。关于车检收费开发票的问题,由相关部门来定。 [ 15:56:43]  [网友 narpnol]对于已完税的纳税人如果需要开具完税凭证的应该如何办理? [ 16:01:13]  [网友 intax]请问领导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后有义务在保税发票上打印代收车船税的金额吗? [ 16:01:32]  [董波]作为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后,按照国家税务机关和保监会联合发文的要求,以及按照保监会关于做好车船税工作的要求。作为代收代缴的保险机构必须在保单上打印税收的相关信息,这个信息的相关栏目的每一项都是有它的法定意义的。为此保监会与我们国家的税务总局专门就此下发了文件,明确了各项信息的定义、含义以及所要填报的内容。这些内容不但是作为保险公司与税务机关缴结车船税的一个重要信息,同时也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已经缴纳了车船税的重要信息。这一点必须在保单上明确列示。至于完税凭证应该是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提出需求就可以开具这个证明。但是作为投保人投保了交强险之后取得了保单,因为在这个保单上已经打印了你交纳税金的完税信息了,有需要的,他可以拿着保单到当地的税务机关要求开具完税证明。 [ 16:01:42]  [网友 narpnol]为什么对城乡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免税的照顾?出租汽车是否属于享受车船税减免税的车辆范围? [ 16:03:45]  [曹聪]对城乡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免税照顾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城乡公共交通系统对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出行需要,缓解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交通拥堵,以及促进城市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国家目前重点扶持和发展的对象。因此,在税收上给予优惠照顾是一种政策上的倾斜。二是我们目前的这种公共交通事业有很明显的公益作用,我们乘坐公共交通的乘客大多数都是中低收入者,是普通的公民。公交系统体现公益性就是我们公交票价是由国家行政控制的,由行政定价。整个行业的盈利水平很低,甚至有些都是亏损的,要靠地方财政的补贴才能维持正常的运转。因此,我们给予减免税照顾也是十分必要的。 [ 16:04:59]  [曹聪]出租车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通车辆,如果对出租汽车减免车船税,而对其他营运车辆正常征收车船税,则不能体现税收公平性和公正性原则。 [ 16:08:27]  [网友 tax1]对于已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了车船税的纳税人,是否需要在购买&交强险&时再次缴纳车船税? [ 16:10:37]  [曹聪]不需要。 [ 16:11:05]  [网友 news668]根据车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减免税的机动车辆,在购买&交强险&时,是否还涉及车船税事项? [ 16:11:23]  [董波]是涉及的,首先减免税的车是有几类车,领事馆、使馆的车船以及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减免的城乡、公交车辆。这类车辆投保交强险的时候也涉及缴纳车船税的问题,按照规定,这些车辆投保交强险的时候,要出具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减免车船税的凭证,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将这些凭证的号码以及出具机关一并在交强险保单中体现,同时也要求要加以复印、存档以备检查。 [ 16:11:45]  [网友 atax]请问对于不需购买&交强险&的应税车辆,应该到哪儿去缴纳车船税? [ 16:12:57]  [董波]这部分车辆主要是指一些厂矿、港口、码头、机场等我们所说的这种厂内车辆,而这类车辆从管理上不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上的牌照,是由交通部门上的牌照,按照现在的要求它是属于要缴纳车船税的,但这部分车辆不上道路行驶,所以不属于交强险承保范围,所以要到当地税务机关交纳税金。 [ 16:13:29]  [网友 atax]对于购买短期交强险的机动车辆,车船税应该如何计算? [ 16:15:41]  [董波]对于临时上道路行使、境外入境临时上道路行驶,以及距离报废不足一年的车辆需要买短期交强险,而这三种情况是交强险规定的允许购买短期交强险的三种方式,除此之外交强险都必须是一年的。对于这三种车辆的车船税,是从交强险有效期起始当月到截至月按月计算,为了明确如何计算,保监会与税务总局专门下发了一个文件,确定了如何按月计算的标准问题。 [ 16:16:13]  [网友 speedofay]请问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后,如何申请车船税退税? [ 16:17:53]  [曹聪]退税是要有前提条件的,刚才回答网友问题的时候我们也提及了。也就是纳税人的车辆被盗抢、丢失、报废、灭失,出现这样的情况的话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 16:28:16]  [网友 一届草民]请问今年车船税上调价格,为什么有的地方买车船税竟然是代办点可以有近40%手续费,有的人买税就可以打将近六折,车船税提价都提到哪里去了。 [ 16:28:25]  [曹聪]首先我认为这位网友所提的问题如果是真实存在的,那么我认为这样的现象是严重违规的,是应该严肃查处的。我希望这位网友能够给我们提供一个真实的情况,我们会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这类现象进行查处。 [ 16:28:56]  [网友 司机丙]如果保险公司收了税,不按时上缴国库怎么办? [ 16:29:35]  [董波]保险公司作为代收代缴的法定义务人必须按规定收取车船税,同时,必须按照当地的规定将税款全额解缴给当地的税务机关。如果存在少解缴、不解缴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那不仅是简简单单地涉及违规的问题,那就已经涉及到违法的问题了。为此,为了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国家税务总局与保监会在已经联合下发的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对这样的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税收征管法里面也有相应的规定,我想作为保险机构既要做好代收代缴义务人的各项份内工作,同时,也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应尽的职责。当然,也可能会出现有个别机构拖缴、欠缴甚至不缴的个别情况,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加以监督。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作为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会严肃查处的。 [ 16:30:05]  [网友 边缘边上]为什么税务部门要委托企业去收税呢? [ 16:30:33]  [网友 说和谐]能不能把购车后所有的税费、保险等都统一到一起,每年验车的时候一次性缴上,各个收费部门自己去分,给车主减少点儿麻烦和牢骚。 [ 16:31:08]  [曹聪]这位网友所提的问题很好。我们税务部门和保险部门现在的这种配合方式,实行税款由保险部门代收代缴,从我们的初衷来看就是为了要减轻纳税人在纳税方面的负担。就过去的车船使用税来看,它的缴纳方式主要是以到税务机关缴纳为主,由于税务机关的分布原因造成纳税大厅相对比较少,分布的也不均衡,使得纳税人在缴纳车船税的时候经常会遇到排队的现象,甚至于没有地方停车,需要往返几次,给纳税人带来诸多的不便。 [ 16:31:41]  [曹聪]我们这次新的条例在制定的时候充分考虑到了为纳税人提供更快捷、方便的条件和环境,因此,结合交强险的征收,减少纳税人为车辆的交税、多次往返的现象。所以才委托保险机构,让车辆拥有者和管理人在保险机构缴纳车辆交强险的时候对车船税一并代收代缴。至于在车辆年检的时候一次性缴纳所有费用,这个建议的提出是要涉及多个部门的,当然,从长远来看,如果能够建立这样一种机制,各个部门把车辆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在一个时间段统一缴纳,方便纳税人,那当然是最好的,但是这也需要我们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来加以解决。 [ 16:32:09]  [网友 新手车主]我们单位车辆是统一在省里另一个市里采购的保险,那么在执行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后会不会对我们单位车辆在使用上有影响? [ 16:32:53]  [董波]这个应该不会产生影响,刚才曹司长已经说了,现在交税的话有几种方式,其中一种方式就是你可能在异地投保交强险,那么你在本地的时候也可以在本地的车船登记处的税务机关缴纳了,下次查的时候你还在外投保交强险的时候可以拿着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材料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收到这个之后会复印、留存,表明这辆车我在为你上交强险之前这辆车该交的税已经缴纳了,他可以出具保单,同时不再征收税了。 [ 16:33:18]  [网友]交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为什么还要强制缴纳呢?国家应该出台合理的政策,让每个公民自觉缴纳。 [ 16:34:10]  [曹聪]税收本身就是具有强制性的,我们现在要求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的时候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目的并不是一种强制性的征收,还是从方便纳税人的角度来考虑,可以让纳税人跑一趟就办成两件事,可以一举两得。 [ 16:34:33]  [主持人]车船税新的征收办法,已经实施一段时间了。网友们都很关心目前相关工作进展如何。 [ 16:35:08]  [网友 发展不息]新车船税实施以来,各方反映如何?目前还遇到哪些问题?下一阶段,相关部门会采取哪些新的措施? [ 16:35:34]  [曹聪]新的车船税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税务总局和保监会为了贯彻新的车船税条例,我们两个部门积极配合,开展了有效的工作,为了做好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工作,我们也下了文件,要求各地税务部门和保险机构积极配合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同时,我们从税务部门的角度出发,也下发了文件,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的部署,要求各地税务部门积极地向当地政府汇报,提出地方贯彻车船税条例的实施意见。特别是在制定税额标准以及征管措施上向上级政府提出具体方案,报经政府批准以后贯彻实施。 [ 16:35:58]  [曹聪]另外一方面,各地税务部门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与保监部门制定了具体的代收代缴实施办法。从目前全国实行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地区已经做好了实施的准备工作,进展得还是比较顺利的。从纳税人的反映来看,多数纳税人对我们这一条例的贯彻实施还是能够理解的,条例也能够得到认真的执行。总的来说,我认为车船税条例的贯彻执行是顺利的,当然,这里面也会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这些问题我们也正在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解决。 [ 16:36:40]  [董波]从保险这个角度来看,应该说自今年7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从中央这一层面讲,保监会与税总进行了密切的合作,我们共同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我们联合下发了文件,专门为完善车船税代收代缴制度,保监会也专门下发了文件,要求各保险公司做好准备工作。从地方这个层面来看,各地保监局推动组织各保险分支机构,积极与当地税务部门沟通,向政府部门反映,做好宣传工作。一旦当地的车船税办法出台以后要做好相应的代收代缴工作。从现在执行方面来看,在目前已有了具体实施办法的地区来看效果也比较好。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来讲,反映是比较稳定的,主要整合了社会资源,特别是提供是很好的服务,方便了群众,而且对于更好地堵塞各方面的漏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 16:37:18]  [董波]下一步,从保监会这个角度,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工作的检查力度。要求各地保监局督促当地各保险公司在已代收代缴的地区要继续深化,完善各项制度,在没有开始代收代缴的地区,督促他们继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第二点就是要做好宣传工作,因为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对保险企业来说是第一次,既陌生又熟悉,陌生是指第一次;熟悉是指依法纳税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同时作为保险公司而言既光荣又有挑战性。为此,保险公司既要向税务机关了解更多更完整的纳税知识,同时也要向纳税人讲解好纳税的要求。再一点就是要完善各项制度,因为作为一项制度刚刚起步的时候,就像曹司长所讲的,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不足的问题,可能是制度制定过程中的一些不衔接,也许是操作过程中会有一些问题。但是通过我们密切的配合,特别是这项工作在我们税务总局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之下,我们保险机构也愿意做好这项工作。 [ 16:37:57]  [主持人]非常感谢两位嘉宾回答了这么多网友的问题,也非常感谢网友的积极参与,但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本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两位嘉宾。 [ 16:38:59]  [董波、曹聪]谢谢网友,谢谢主持人 [ 16: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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