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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公布取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为做好政策衔接和平稳过渡,维护试验检测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试验检测工作需要,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协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等要求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需要,决定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二、我部将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职业资格相关政策规定,明确资格管理、专业设置、考试工作等要求。
  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后,对试验检测人员的管理办法部将另行规定,但不实行准入控制和注册管理,取得资格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四、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证书(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检测员)的人员,原有证书仍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依据。
  五、请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监机构和职业资格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工作,切实做好政策衔接和宣传解释,确保试验检测人员队伍稳定,促进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健康发展。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日
   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各省级交通质监机构,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及其试验检测委员会,部职业资格中心,部内有关司局,部办公厅文秘处。&预防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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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制定机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日文书字号:交办公路(2015)5号
生效日期: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交办公路(2015)5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交办公路(20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l-2014) ,以下简称新《标准》自日起施行。为贯彻执行新《标准》,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公路工程建设执行技术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执行要求
(一)日至4月30日,报交通运输部或国家发改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宜按照新《标准》执行;5月1日起报送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按照新《标准》执行。
(二)日至7月31日,报交通运输部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宜按照新《标准》执行;8月1日起报批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按照新《标准》执行。
(三)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或相关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项目,按照以上时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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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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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摘录标签公路施工单位项目部办公室 应该准备哪些操作规程挂在墙上,或者在墙上还要挂些什么东西_百度知道
公路施工单位项目部办公室 应该准备哪些操作规程挂在墙上,或者在墙上还要挂些什么东西
提问者采纳
墙上应该挂施工平面图、纵断面图、进度横道图以及一些宣传栏
公路的平面图 就太长了哟,纵断面图 10米就会有不同,10米一剖
呵呵,要根据你的办公室的大小,将平面图和纵断面图缩小,不是将施工图的原平面图和纵断面图挂在墙上,还有要挂施工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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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
厅职字﹝<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4 font-family: 仿宋_GB﹞22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为使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素质适应公路建设新标准、新规范、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发展要求,根据国家对职业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精神,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决定开展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含甲、乙级,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时
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从取得资格证书的次年1月1日起计算),每一周期内,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应当完成不少于40学时必修课和20学时选修课的继续教育。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者,应当补充完成每一年度不少于20学时必修课和10学时选修课的继续教育。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4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底前取得资格证书者的继续教育周期从2014年1月1日起计算,应当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内容
必修课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为:与公路工程造价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公路工程造价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他有关知识。
选修课继续教育内容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根据本地公路工程造价工作特点确定。选修课继续教育计划和内容应当于组织实施前1个月报备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四、继续教育形式
必修课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学形式,按照交通职业资格网(www.)“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网络教育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教育系统)记录的时间计算学时。网络教育系统开通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10年(含)以后取得资格证书者凭身份证号码和初始密码即可进入网络教育系统;其他人员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后方可进入网络教育系统(详见网络教育系统使用说明)。
选修课继续教育可以采取集中面授或者网络教学等形式,原则上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确定。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公路工程造价人员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是进行注册和资格证书复查检验的必要条件。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根据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建立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信用档案,该信用档案主要包括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的基本信息、资格证书的有效性、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等。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信用档案将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并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
(二)资格证书遗失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经本人聘用单位工商(法人)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审查后,向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申请补发。
1.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见附件1,可从交通职业资格网下载);
2.在公众媒体上声明资格证书作废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上述材料的原件审查后退回,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和在公众媒体上声明资格证书作废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均分别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和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留存。
(三)变更从业单位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经本人聘用单位工商(法人)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审查后,向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申请变更信用档案中的个人基本信息。
1.变更从业单位信息申请表(见附件2和附件3,可从交通职业资格网下载);
2.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任职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或者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离职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上述材料的原件审查后退回,变更从业单位信息申请表和所有复印件分别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和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留存。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公路职业资格处& 李迪斯
联系电话: 010-
传&&& 真: 01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5层
邮政编码:100029
附件:1.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 2.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变更从业单位信息申请表(省份内)
3.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变更从业单位信息申请表(跨省份)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章)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4 font-family: 仿宋_GB年1月27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站(局)、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工作专门机构,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部公路局。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2014年1月29日印发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信息维护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备案编号:京ICP备号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书记的办公室有没有大小要求呢?_百度知道
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书记的办公室有没有大小要求呢?
速公路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中央出台8项规定后,是不是过于大不行呢、书记的办公室有没有大小要求呢
我有更好的答案
看你是国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国企就不行,但私营就管不着了。
私企有书记的不多,国企书记室应该小一些,或者与政工室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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