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土地兼并的原因及影响严重,为什么不收累进地税?

为什么每一个短命王朝之后都有一个强盛的帝国?

为什么每一个王朝都逃脱不了勃兴——繁盛——衰亡的循环?

以上问题的答案虽不唯一,但最关键的一个影响因素就是:土地。而土地兼并就像一只无形的黑手,捏住每一个王朝的咽喉,直至其窒息覆灭

前任留给现任的厚礼——可分配土地

无论是王朝更替,如秦汉、元明,还是一个王朝的兴衰,如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再到朱温篡唐,都逃脱不出乱世—治世—乱世的循环往复,而土地便是封建王朝治乱循环的背后推力。

从秦末的陈胜、吴广到明末的李自成、张献忠,几乎每次社会动乱都会伴随着天灾、战争,由此而来的便是以下几个结果:

1、人口数量骤降(如明清时期组织的数次人口迁移,最典型的是湖广填四川,最耳熟能详的是山西洪洞大槐树移民,均是政府应对战后部分地区人口密度大大降低的措施);

2、户籍及税收制度崩溃

其中第四点,大量土地抛荒是战乱的最终结局,也是前任朝代留给继任者的最重要礼物

随着战争的结束,新王朝的建立,新兴王朝手中掌握着大量无主荒地,这样,新兴王朝也就有了让社会稳定发展的资本——“耕者有其田”。

几乎每个新建王朝均推行了一项政策——均田,通俗来讲均田就是将政府手中掌握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以此来扩大税基,如北魏均田制和唐初均田制,虽然每个王朝均田制不尽相同,如均田要素为人或户,是否有世袭田等,但均使大量流民及原本无地贫民得到了土地,这不仅能促进社会稳定,也使得各新建王朝掌握了维持王朝运转的关键因素——以大量自耕农为基础的稳定税源

爷手里有钱!——自耕农是封建王朝最稳定的税源

无论是租佣调还是两税法,甚至到一条鞭法、摊丁入亩,封建王朝的税收主要来源大致可分为两类:人头税和土地税与均田制相伴而行的往往是编户齐民及土地清查,以此来对税源进行控制,编户齐民如明初朱元璋推行的黄册,即对全国人口进行登记造册,再如隋初德大索貌阅,即对户籍所登记的人口年龄、样貌与本人进行核对。土地清查如由宋至明所编制的鱼鳞图册,即对土地造册进行土地赋税管理,将土地所有者、亩数、四至、等级等进行登记,因所绘土地综图类似鱼鳞,故称鱼鳞图册。

对人口和土地的牢牢把控,代表着国家掌握了稳定的自耕农,也就代表着国家掌握了充足的税源。税源稳定为减税提供了基础,如西汉由十五税一到三十税一,这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税源稳定——税收充足——减税——社会稳定、生产发展——税源稳定,一个王朝的盛世也即将到来

土地兼并与贫富分化——税源枯竭的幕后黑手

但中国封建王朝的小农经济均会出现一个问题:土地兼并。随着小农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出现贫富分化大地主会采取各种手段侵吞自耕农的土地,大量无地少地的自耕农转化为佃农甚至奴婢,如从西晋延续到南朝的大地主庄园,如宋代的不抑兼并,如明代的大量皇庄。

当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农民土地流失,国家掌握的自耕农便相对减少,这里说相对减少是指随着人口总数增加,虽然农民数量增加,但因大地主庄园的存在,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已无法满足日益滋生的人口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而且大地主往往会采取各种方式逃税,如将土地寄于不需要缴纳赋税的寺庙名下等等,正如马太效应,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土地兼并也越演越烈,且随着地方势力坐大,中央政府也已无力采取大索貌阅、输籍法等括户手段,手中又无可用于均田的荒地,最终形成税源渐枯的局面

没钱就加税!——税源枯竭时最后的疯狂

为了缓解税源枯竭导致的财政危机,历朝历代无不巧立名目,增收苛捐杂税,如粮长制、道里脚费、盐监税使、三饷(辽饷、剿饷、练饷)等,而这些税负又往往加于规模日益缩减的自耕农身上,当农民不堪重负,尤其是有与之相伴的天灾时,自然会揭竿而起,如明末农民大起义便是两者相互作用的结果,而封建王朝由于财政困难,更无法进行强有力的镇压,新一轮动乱就在所难免,新一轮的王朝更替也就由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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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这个命题其实蛮复杂的,有关其重要性,教员曾有一句很形象的话:“手中没有米,叫鸡都不来”!中国历史上的一些重要变法,其核心之一就是进行税收变革,通过现有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有效解决国库内的银子来源问题。

中国古代的税收方式很简单,大类上可以分为两种,就是人头税和土地税。人头税,就是按人数收税,家里有几口人就交多少税,简单粗暴,执行成本较低,做好户口登记就行了。

一般而言,王朝建立之初都是收人头税,并不收土地税,其实这对穷人而言很不公平,因为农业社会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都在地主阶层手里。

之所以这么征收的原因也怪无奈的,不过是因为人口好普查,隐瞒或漏报很容易被检举出来,收税很容易。另外就是战后土地需要开垦,恢复生产,征收土地税,大家种地积极性就不高了。而且在古代,丈量土地很难,缺少专业的土地勘察人士,反而遍地是文盲,征税核定标准不好界定。

退一步讲,王朝刚刚建立,有土地的都是当地大户,按土地收税,他们也不乐意,皇帝为了维稳,更加倾向于拉拢这些人,干脆就免其税费。也有一些有意思的特例,比如说唐朝初建不久,唐高宗想要征富户阶层的税,先是对天下的富商做了一次资产清查,按照资产数量划分了三六九等,对不等等级征收数额不一的财产税。到了唐太宗李世民时期,为了鼓励富户阶层更好的接受这个制度,李世民设立了7000多个基础官员岗位,发布公告称只要纳税满一年,这些富户就可以从家族里派出一人当官,任期只有两年,任满之后有其他纳税大户接任。

这个制度在唐代执行了很久,后期征税额却一降再降,主要是因为原先富户换取的利益是当官,后来是免除俸役,对他们吸引力降低。这个政策简单有效,但是在后世治理方面也引起了很大的非议,尤其是官商一体方面,有着很大的诟病。

绕得有点远了,我们接着讲人头税的征收制度是怎么一步步演变到积重难返,需要进行变革的。

在农业社会里,有这样一句话:“三年丰,三年欠。六年一小灾,十二年一大灾”,是天象周期性规律,几个灾年磕碰下来,百姓们为了活命,要么卖地,要么抵押土地向地主借高利贷,最终失去土地,结局就是生产资源愈发集中,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这种情况下,向穷人收税就更加困难,朝廷财政就会出现问题,要么变革税法,要么继续加大贫民税收。

历史上的中兴之主,都会在这个关键环节上厉行变法,把人头税,劳动税,逐渐变革为土地税,财产税。

在税法改革历史上,雍正皇帝的摊丁入亩非常有名,赢得了很大的赞誉,税法变革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摊丁入亩,也就是人头税改为土地征收税。

2、士绅一体纳税,原来免税的富裕阶层也要纳税。

3、追缴国库欠款,那些花公家钱的要给吐出来,其实和现在的治理贪污腐败是一个意思。

也就是这次改革,才延续了乾隆盛世,只可惜乾隆看似一个明君,其实没有他老子有治理才能,雍正推进变革成功,乾隆捡了胜利果实而已。所以历史上雍正没能善终,乾隆却活了80多岁,凡是推进改革的,都是与现有利益即得集团做斗争,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参与阶层之间的博弈十分激烈和残酷。

税法变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着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但是却有着事关王朝生死存亡的重要意义。

因为税收直接影响的是社会财富在政府和民间的重新分配,税法变革的本质是为了均贫富,向富人阶层多收税。变革成功了的,王朝中兴,变革失败了的,贫民阶层不堪重负,矛盾就爆发了,历史就会进入土地兼并加剧——农民起义的治乱循环。

所以,历朝的雄主们总是下大力气去整顿税务,因为关于这种劫贫济富的畸形税收模式,导致了太多的历史惨剧。读史而知兴替,不论是文朝武功的大明帝国,还是自称神圣的罗马帝国,它们的繁荣崛起有着很多的因素交叉,但是它们的没落都和国库亏空,税收制度不合理密切相关。

关于明朝,其实是一个非常牛掰的朝代,民族文化相对于唐宋更是到了一个巅峰时刻,名人有王阳明,黄宗羲,顾炎武,李时珍,杨慎等;军事家有徐达,谭纶,李成梁,戚继光等人;官员更是有张居正,徐阶,海瑞等人;外交还有郑和。这些名字,哪一个拿出来不是亮光闪闪?

在那个朝代,虽然没有唐宋繁华,但是有着非常牛逼的知识阶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三本名著就说明了一切。只是后来清代对于明代做了很多的历史篡改,才让我们忽略了这个朝代曾有的耀眼光芒。

在大明朝,曾经有着百万步兵,过亿人口,国防力量和经济循环都要比闭关锁国的大清朝强悍的多。但最后到了崇祯时期,仅仅6万满族骑兵就可以直捣中原,致使一个超级帝国突然暴毙。原本这些满族人只是抢钱抢粮,皇太极自己都没想到可以入主中原坐上皇帝,连他自己都说:“由北到南,其行若速,恍若梦中矣。”

明朝突然暴毙的根本原因来自于国家税收的废弛,国库亏空,军需完全跟不上。据历史记载,崇祯帝和后宫都是穿着打补丁的衣服,把皇宫中的金银碗筷都送到边境当军饷。

明朝到底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呢?简单来说就是贫富加剧分化下,穷人交不起税,富人不用交税。

当时的所有社会财富和资源全部被富有阶层霸占了,到嘉靖帝时期已经是很严重了。本就富有的地主阶层通过各种手段买通官员做他们的话事人,出台各种所谓的国策帮助他们兼并更多的土地,同时避免税收。

当时明朝的丝绸业很发达,郑和七下西洋把中国的丝绸传到了西洋各国家,仅仅是每年数百万匹丝绸的贸易就上达千万两银子。然而,大明朝对这些丝绸商过于宽容,给他们各种免税政策,鼓励农民“改稻为桑”,支持丝绸业发展,完全不考虑农民生存糊口问题,甚至帮助当地富户压低生丝价格,逼得桑农卖田求生,使得屯田纳税的人群基础迅速瓦解。

到了这个时候,政府找农民收税根本就收不了几两银子作为税款,但是富得流油的商人又几乎不用交税,地方的行政体系几乎瘫痪。

其实明代的商业活动十分发达,资本主义在这个时期已经出现了萌芽,那么穷得响叮当的明朝政府为什么不向商人和地主阶层去征税呢?

主要是因为朝堂之上的文官之流早就成了这个阶层的主要代表和说客,在朝堂之上自是为自身阶层和背后的利益集团争取各种有利的政策,当时与海瑞,谭纶等人对立的严嵩一党就是丝绸商人利益集结的主要代表,这与美国财团的游说制度其实是一个模式。

实际上,在明朝前中期,武官集团与文官集团相互制衡,才让朝局保持了相对平衡,后来武官集团在“土木堡”之变中全军覆灭,宦官集团开始与文官集团相对抗,但是宦官毕竟不上朝堂,对于国策干预度有限,整个朝政相当于是文官集团把持,与商人阶层公开勾结,所以明朝晚期,中央财政一直都是入不敷出的情况下,税收政策仍旧在给商人减税甚至免税,美其名曰:“不与民争利!”

后来,靠着张居正的大才干终于将人口土地全部查清,算是补全了税基,完善了一些民众通过藏匿人口,少报土地面积逃税漏税的缺口,并陆续出台了一些针对富人阶层的税收条例,但是这已经是改革的极限。想要对商业矿产等大蛋糕征税,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张的变法并未完全改变当时社会的税收结构。

随着张居正的去世,张家被抄家不说,之前针对富人阶层加了税的几条政策也全部被取消。就连当时的皇帝,作为天子,人间神仙,在法理上拥有对暴力和道德终极解释权的存在,都在地主士绅阶层的共同反对面前败下阵来。

有钱的地主士绅阶层不愿意向大明朝纳税,穷人纳不起税,朝廷要养活官吏和军队只能拿着软柿子捏,所以崇祯帝说出了那一句:“再苦吾民三年”的话,结果是一苦苦了好多个三年,直至明朝灭亡,苛捐杂税仍是名目繁多。

而且当时强吸的这些底层民众的民脂民膏,也并未能用到国家建设之中,而是直接进入了商人阶层和官员阶层的腰包,一个两京十三省的大帝国的国库完全是赤贫的。整个吏治体系从内部已经完全腐败,内忧外患之下,明朝全面瓦解。

罗马帝国也是相似的瓦解历程,王朝建立之初,罗马帝国几乎不收税,主要靠战争从其他国家掠夺财富来建设自己的国家。但是随着罗马帝国地理版图的不断增大,达到了极限之后,就没有了战争收入,只好转向税收来支持财政,但是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既得利益集团和勋贵阶层已经有了近百年的发展,树大根深且财富积累足够庞大,有了足够的政治话语权。他们通过修订法案来给自己家族的生意大开绿灯,贸易,海运,土地交易等这些富人阶层才玩得起的项目享受着最低的税率。

在此期间,有提出相反意见的人陆续被杀死,最终没有人再敢做类似的尝试,帝国的财政压力,全部压在了普通老百姓身上。自此,财富迅速向上层人群汇集,地主和商人们有了劳力和资本的加持,虹吸整个社会的财富,这是自耕农们完全无法抗拒的巨大力量,最终他们的土地也被富裕阶层兼并,失去土地的他们陆续沦为流民和土匪,整个罗马帝国开始动乱。

历史是最好的见证,社会发展的规律总是惊人的一致。财税作为社会财富最重要的二次分配工具,税收公平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仅事关每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权益,更是关联着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

然而,由于资本的贪婪和逐利性,注定了拥有资本的富裕阶层会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税收。资本避税意味着富人少缴税,但是经济要发展,城市要建设,铁路得铺设,卫星要发射,民生养老要保障,哪一些都需要用钱。富人少交或不交,穷人就得多交或全交,也就没有了税收公平,要解决这个问题,国家政策制衡是唯一的解决途径。

如果没有国家政策的制衡,税收公平一定不会自发形成,逃税漏税是刻在资本的基因之内的,是本能,他们会通过各种复杂的手段躲避收税。

这种情况下,要是放任富人逃避纳税义务,财政支出要么去举债印钞,要么只能把手伸进穷人的口袋里,最终富人更富,穷人更穷,这很明显不符合我们国家共同富裕的蓝图。

所以,在今年针对一些企业的偷税漏税现象,我国迎来了一次全方位的税务整顿组合拳。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了一系列财税新政策,意在规避一些高收入群体通过各种手段逃税避税的陋习,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同时多个城市联合响应掀起了一场严查税务问题的风暴。

上海,浙江,北京等多个地方的税务局发布通告,要求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抓紧对照税法来自查过去两年内财务税收情况,并于2021年底正式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税务问题。

这种用刚出炉的新法律去判罚过去的案例行为实属少见,恰是说明了国家整顿税务的决心和态度:灰色避税,逃税行为必将会受到严惩!

随着社会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中国的税种名目不再局限于人头税和土地税,衍生了许多商业流转过程中的税种。但是无论税种名目怎么变化,税收还是可以被简单地分为两类:那就是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就是不能转嫁的税,如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这个与古代的人头税和土地税类似。

间接税呢,就是可以转嫁的税,比如说关税,增值税等等,比如你买进口车,企业交过的关税又由卖方转嫁给了消费者,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每一样商品都是含有间接税的,比如说你在超市买生活用品,超市老板交的税又算到了商品价格里,最终都是消费者买单,但是这类税务比较隐蔽,交税人抗性不大。

我国目前主要是间接税,当然个人所得税大家会觉得也不少,这个主要是因为直接从工资卡上扣,感触比较明显,其实这个税在国家的税收占比上并不高。大家可以看一下下图,我国税收的大头主要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属于间接税,最终还是由终端消费者买单。


直接税的特点是对每个人都征收,多挣多收,少挣少收,其实就是税收公平,对富裕阶层加大税收力度。而间接税虽然好收,但是都附加给了终端消费者。对于社会结构而言,穷人数量占比永远比富人阶层大得多,所以,最终还是穷人阶层付出了更多。

以往的间接税模式,效率高,抗性低,利于社会经济发展,但是却缺少公平。在共同富裕的大前提下,税收公平是税收政策调整的大导向。

可以预见的是,我国会逐步出台政策,由间接税慢慢向直接税过渡。为啥说会慢慢过度,而不是雷厉风行,前文的历史回顾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变革根本就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儿。严格执行直接税,说白了就是对现代利益即得集团加大税费征收,对于中产和富裕阶层而言,税费成本增加,必然会存在着一些抗力。

其实在互联网时代下,富裕阶层吃尽了时代的红利,享受到了财政支持下的各种城市基础建设带来的各种利好。享受本就应该与责任对等,现在的问题就是,社会的受益阶层享受很多,承担的社会责任太少,这些责任,应该通过税费的形式体现出来。

税费公平是为了实现均富,因为均富才是实现社会稳定,经济长期发展的核心手段。通过税收结构改革,调整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之间的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但是每个改革都需要平衡过度,所有问题解决的前提都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把蛋糕做大,通过完善,推行房地产税、财产税等直接税的出台把蛋糕分好,帮助先富的人带动后富的人。

需要明确的是,税费结构的改革是摆脱畸形税收模式,却不能走极端地去劫富济贫,杀富之说更是乱神之说,不值一顾。所谓杀富,无异于杀鸡取卵,不具有持久性,更会引起富裕阶层集团叛逃,人和资本都走了,还谈什么分蛋糕?过于极端的税收政策,所取得的结果一定是失衡的,将会对中国境内正常的投资发展造成极大的抑制,毁掉大批有奋斗精神和进取心的人,实质上属于意识形态的扭曲,完全不可取。

在任何时代,税费结构改革和推进的阻力都是巨大的。现阶段,最好的办法其实是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发达国家很多是以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直接税核心落脚到房地产税上,属于财产税的一种。

所以,我们一方面可以从法律层面上遏制住一些高收入群体逃税漏税的顽疾,合理合法征税。另一方面继续给中小微企业减税降税,给个人负担较重的弱势人群返税,通过补贴增加弱势群体的个人收入。一征一补之下,有效保障税收的稳定,同时通过试点、立法等措施,逐步推进房产税等直接税种陆续落地,有效完成税费结构的正向变革是未来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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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中国经济史古代、近代、现代的分期.

复习远古时期及夏商周的社会经济结构及经济的发展.

复习中国传统社会各朝代的土地制度、赋役制度及国家经济制度,经济政策.

总结中国传统社会土地制度的变动趋势

总结中国传统社会赋役制度的变动趋势

分析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及发展缓慢的原因

分析中国传统农业的嬗变及商品化农业的形成.

分析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结构的形成原因

一、远古时期及夏商周的社会经济结构及经济的发展.

(一)中国原始社会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即首先经过了原始群阶段,然后发展为氏族社会。

1、原始群阶段:人类最早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原始群。在原始群的初期实行乱婚制,后来发展到血缘家庭阶段,即排除了上下辈份之间的婚姻关系,实行按辈分通婚。后来血缘家庭又发展为实行族外婚的普那路亚家庭。

2、氏族社会阶段:我国原始社会氏族制度大概从距今约3万到4万年前出现的。以丁村人为代表,氏族社会分为母系和实行族外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转化。私有制产生

二、中国传统社会各朝代的土地制度、赋役制度及国家经济制度、经济政策.

【发展过程】形成于商代,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

【内容和实质】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所有权属于周王,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诸侯臣下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

【作用】适应并促进生产力发展。

【瓦解】随着春秋时期铁器牛耕的使用,大量井田之外的荒地得以开垦成为私田,奴隶主破坏井田制,井田制开始瓦解。

【形成与发展】汉末饥荒之际,曹操总结汉朝西域屯田经验,在许下屯田,后大范围推广。

【方法】统治者招募流亡农民,按军事编制,几十人一屯,开垦荒地,并设官管理。屯田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

【性质与作用】屯田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它使流民与土地结合,稳定了社会秩序,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后来蜀、吴两国也在边境、军镇和其他一些水土条件适宜的地方,实行过不同规模的屯田。

【形成与发展】485年,北魏孝文帝采纳汉族谋臣建议,在不触动官僚地主土地前提下,颁布均田令,推行均田制。隋朝和唐朝前期基本的土地制度。

【目的】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内容】①国家将掌握的土地实行分配。丁男受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受露田20亩,奴婢和耕牛也相应受田。②土地不得买卖。受田者年老或死亡,露田归还国家,桑田传给后代。③官吏在任时可按级别在官府所在地就近受田。均田制是我国历史上较完备的一种土地制度。它以法律形式确认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

【性质与作用】①封建社会土地国有制度。②确认了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③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恢复经济和民族融合。(5)均田制实施的意义。

北魏均田制是在当时地旷人稀,人民流散,土地荒芜情况下,为了把劳动力重新安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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